第一百零八章 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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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今的她,脸上没有了当初的稚嫩之气,心中也没了曾经的单纯。她对镜中的自己微微一笑,举手抬足之间,风韵秀彻。
风韵二字用来形容二十多岁的女人总觉不太恰当,但事实确是如此。
上一次穿这种衣服,都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抬手低头看了看身上服装,方艳云心中略带着些许感叹。当初穿上这身衣服是因为生活,现在穿上这身衣服是因为习惯。好在,她现在是开心满足的。
思绪略微发散,直到外面传来脚步声,方艳云才回了神。
“云姐!”
外面走进来一位同样穿着黑马甲白衬衫的女服务员。女着男装,吊一高马尾,配上不错的脸蛋,自有一股英气。却是比那些涂着胭脂水粉的舞女还要引人注目。
“我知道了,就来。”方艳云收起思绪,轻声回道。
“我听说老板也来了?”她问。
“是来了,和一个外国人坐在二楼,舞台的正前方。”女服务员回道。
方艳云嘴角出现一抹弧度,她站起身,“好了,走吧。”
“方小姐上台了!”
“真的是方小姐!我以前远远见过她一面,真没想到竟然还能在舞台上看见她。”有人说道。
“方小姐还是如此的美丽!”或许是被舞厅氛围感染,赫克托也出声说道。
陈乐道对此只是轻轻一笑,不予评价,端起酒杯微抿了一口。
“二位先生,抱歉打扰了,请问我们可以拼一下桌吗?”两人注意力都落在下方,方艳云正在台上说着一些闲却不得不说的话,旁边突然传来声音。
两人回头看去,在他们桌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对,看模样是夫妻关系的男女。
男的瘦高,头发四六分偏向中分,发膏定型。宽额下的高挺鼻梁上带着一幅圆框眼睛,五官端正柔和。身上穿着得体的花呢西装,配着红色的领结,说话时脸上带着温和礼貌的笑容。
他旁边的女伴穿着不彩不淡的旗袍,肩上披着坎肩,脸蛋白白的,嘴唇红红的,礼貌微笑地看着两人,一手挽着旁边男伴的手腕。
回头看着两人,陈乐道此心头冒出一个词来——郎才女貌。
“舞厅内已经没有位置,我和我太太听闻方艳云方小姐要在这里唱歌,便特地赶来听上一曲。不知二位可否方便让我们夫妇同坐。”面对两人目光,绅士的男人再次说道。
“当然没问题,”陈乐道还没说话,赫克托已经站了起来。
他目光在对方女伴身上停留不知多久,听到男人所说夫妇,才是将目光收回。
赫克托起身让出座位,走到陈乐道旁边,将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这一刻,他将浪漫的法兰西男士该有的风度展现得淋漓尽致。
“多谢两位先生。”男人让女人坐进了里面,在陈乐道对面,自己则是面对赫克托而坐。
三人落座,下面婉转的歌声响了起来。
四人都不再说话,安静听着。
四人目光都看着下面舞台,男人听着下面的歌声。方艳云吐字清晰,虽然没有字幕,但清晰婀娜的软糯歌声依旧将歌词清晰送到几人耳边。
听着这歌词,男人的神色变得认真了些,脸上带着些许讶意,同时似乎也有几分惊喜内蕴其中。
歌舞厅内很安静,所有人都陶醉在方艳云歌声之中。陈乐道转头看着四周及楼下之人的反应。突觉此刻,他才真正知道了上海滩第一交际花这个名头下所拥有的影响力。
虽是贬义,但这丝毫不妨碍人们对此趋之若鹜。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许多都伴随着悠扬婉转的歌声微微晃动着脑袋,身体也小弧度的扭动着。
方艳云以前只是单纯的舞女,并没有登台唱过歌。很多人来此,除了来看她,也有对其歌声好奇的原因在。
方艳云的声音温柔中带着软糯,点点媚,点点魅。唱这首歌正是合适。随着一曲终了,一楼和二楼所有人都鼓起掌声。掌声中带着赞美的声音。
“曲好,词好,唱得也好!”赫克托对面的男人出声赞道,面带笑容。
赫克托似乎想不甘示弱的来几句点评的话,但话到嘴边,却想不起到底该说些什么。张了张嘴,空口无言。
陈乐道有趣地看着,倒是没有出声打趣他。面子,终究不是只有中国人讲究,尤其是男人在美女面前的时候。
方艳云没有下台,应要求,她唱起了第二遍。
“听说这首歌是歌舞厅老板亲自为方小姐写的,没想到歌词竟写得如此妙。”男人赞叹说道。
妙在何处?自然是妙在写出了上海滩的繁华与生活在夜上海中人的心酸。
“这首歌是歌舞厅老板写的?”赫克托瞪大了双眼,好似听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是的,我是听舞厅的服务员说的,不过听说歌舞厅在宣传此事的时候就有拿此事做噱头引人注意。”男人说道。
赫克托瞪大自己美丽的眼睛,蓝色的瞳孔都放大了些,一幅不可思议与遭受了莫大打击的模样。
“这首歌确实是歌舞厅老板写的。”陈乐道出声说道,夫妻两人都将目光投向他。
他们在这里坐下到现在,陈乐道还是第一次说话。两人都好奇陈乐道为何如此肯定这事。
“我叫陈乐道,不才正是这家歌舞厅的老板。”陈乐道微微欠了欠身,礼貌说道。
他说不来鄙人这词,总有种在说自己卑鄙的感觉。
对面这对夫妻身上气质与旁人不同,尤其是那男人,气质儒雅斯文,彬彬有礼,一看便知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陈乐道也只好半文半白地说道。
面对这男人温润的气质,他这般说话总有种班门弄虎的感觉。
在这时代真正的文人面前,他对比文盲,其实好不了太多。不过因知道的东西多,不怯场而已。
“还未请教贤伉俪姓名。”陈乐道问。
赫克托在旁边眼珠子都瞪大了,眼中带着羡慕,陈乐道此刻的模样,像极了夏日高天上发光的太阳,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知道这时候的陈乐道肯定很得意。
夫妻俩似乎也很惊讶陈乐道的身份,不过倒也没有失态,只是显得有些惊讶。这更加让陈乐道确定对方两人身份应该不一般。
看这模样,至少是见过很多大场面的人。
“抱歉,失礼了。”男人欠了欠身,这才想起蹭了座位后还没自我介绍。
“我姓徐,名志摩,这位是我的妻子,陆眉。”男人说道,脸上带着轻轻的笑容。
“”
陈乐道沉默了会,心中一时说不出是个什么心情,他目光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来回转动。
陆眉,难道不应该叫陆小曼吗!难道不是同一个人?
“徐——志摩?”陈乐道停顿了一下,“《再别康桥》的徐——志摩?”
男人笑了,他点头道:
“陈先生也知道这首拙作吗,不胜荣幸,我确实就是这位志摩。”徐志摩笑着说道。
居然真是这位!
刚才说什么来着?这位一看就是真正的读书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咳咳,他好像还是这位先生的诗迷来着,这话还是烂在心里的好。个人私事不予评论。
“没想到真是徐先生,徐先生的再别康桥,我实在是喜欢的紧。”陈乐道也忍不住有点小激动。
虽然他现在也是个人物,但面对这位真正在历史留名的人物,并且还上过语文教科书的人,他着实做不到无动于衷。
试问数遍语文课本,有几首现代诗能赶超“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别的诗都快忘得干净了,唯独这首诗,成了时间流逝不了的记忆,留在他心底深处。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当着徐志摩的面,陈乐道将整首诗念了出来,以证明他对这首诗的喜欢。他曾经不理解追星是什么感觉,现在他大概清楚了。
陈乐道记得的诗词不多,李太白的《静夜思》和骆宾王的《咏鹅》稳稳把占着古今第一的位置。《再别康桥》,应该也能排进前十。这不是历史地位,只是他所清晰记得的诗词。
“陈兄能如此喜欢这首诗,是志摩的荣幸。”背诗瞬间拉近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本还生疏的两人,徐志摩却是直接叫起了陈兄。
“陈兄你这首词也填的很好,曲美词更美。写出了上海的繁华,也写出了人的醉生梦死与无奈。歌舞厅这么多人,可都是让你这首歌给俘获了。”
徐志摩讲话不像陈乐道想象中那样文绉绉的,不过想想似乎这样才对,对方在剑桥读书,学的是西学。
真要文绉绉的讲话,似乎反倒不太对劲。
“徐兄你太谦虚了,《再别康桥》注定是要让历史留名的诗词,你这一首词,可是让我对康桥生出无限向往啊。和其一比,夜上海就差得太多了,倒像是在无病呻吟。”
一贬一扬,陈乐道倒是丝毫压力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这首歌虽经典,但两相对比,差距也是现实存在的。或者说体裁不一样,无法对比。
两人商业互吹着,区别是陈乐道是真吹,徐志摩则是带着点恭维,歌词固然不错,但放在他这种人眼里。当是还有上升空间——从文学上而言。
陆眉——也叫陆小曼——看着两人,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容。真没想到随便拼了个桌,还遇到了和自家先生如此谈得来的人。
“早就听闻夜未央歌舞厅的老板年轻有为,才华正盛。但真没想到陈兄你才这般年纪,却是有今天的作为,这一点,你可是比我强多了。”看着歌舞厅的繁荣气象,徐志摩忍不住说道。
徐志摩今年三十有余,陈乐道才二十余岁,面相上看便知陈乐道比其要年轻。当初像陈乐道这般大时。他还拿着家里的钱,在外边求学呢!
不过徐志摩志不在经商,不愿接手家里产业,作为一个民国富二代——这两年过得相对拮据,但钱对他来说,或许确实也没有那么重要。
“徐兄又谦虚了,你在文学上的才华要是能分我一些,我倒是宁愿不要这些了。”陈乐道笑着。
中国人心中,学识与才华,永远是被追求的存在。
陈乐道朝一旁服务员招了招手,服务员赶紧过来,是个女服务员。
擅长观察的韦总经理早就透过一些细节发现,自己老板对女服务员的满意程度要高于男服务员。
“老板,”女服务欠身道。
“去取一瓶酒来,另外给这位女士拿些——”陈乐道话停了下来,看向陆小曼。
“嫂子,你喝些什么?”
陈乐道这声嫂子喊得乐意,这俩人本就比他大不说,真要说起来,这两人当他爷爷奶奶,他都还嫌辈分小了。
“不用,我跟你们一样喝酒就好。”陆小曼微笑说道。
民国的女人,尤其是像陆小曼这样的女人,又怎会不喝酒呢?一般人能不能喝赢,还是两回事呢!
“那行,”陈乐道刚才一下子陷入误区,立马反应了过来。
服务员离开,几人又聊了起来。
徐志摩挺喜欢陈乐道这个新朋友,至于陈乐道他不挑,徐志摩也好,鲁迅也好,他都可以!
跟这些人把关系搞好了,说不定他哪天也能像朱自清先生父亲一样。时隔百年后,再度被世人想起并时常念叨呢!
他也可以去买几个橘子!
沟通是改善关系的桥梁,喝酒是交朋友的捷径。
几杯酒下肚,赫克托的中文变得更加撇脚,但陈乐道和徐志摩的关系却是突飞猛进起来。
等方艳如上来时,赫克托已经醉醺醺趴在了桌子上。
徐志摩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能喝,但不能喝多。他虽是文人,但不是所有文人都能像李太白一样“会须一饮三百杯”的。
桌上还清醒着的,似乎只有陈乐道和陆小曼了。
(全勤有字数要求,所以——嘿嘿——这是不得已的办法。今天赶车回家,节假日有多挤大家也是明白的,加上我晕了车,回到家休息了会儿才写的,所以时间有点紧。抱歉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