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六章 杀一敬佰谁不服
粉水与汉水交接处的一座半山之城。
真正细说的话,它的位置其实还不在汉水之上,而是在粉水下游离汉水不远的地方,这个位置与后世的上庸并不一致。
当初,生活在这一流域的先人们之所以在这里筑城,主要是为了防范洪水的侵袭。
但凡看过文明变迁史,都知道古代人类的生活与水密切相关,泽水而居,临水而活,人是离不开水的,而水也让人一次次的不得不放弃被淹没的家园。
上庸城依山而建,并选在主要河流的支流上,可以避开汉水的狂暴洪峰,夏季的汉水挟着上游多条支流的滔滔水量而来,对于两岸的任何城池来说,一次洪水就是一次生死考验。
相反,粉水则要温和的多,发源于后世神农架茫茫林海之中的粉水,就像一个羞涩的小娘,用她妩媚又多情的臂膀,滋润着丘陵谷地的苍生万民。
王濬的连舫大船从汉水逆流而上,又迅速的转向粉水,为了加快速度,王濬甚至连大船都不坐,直接乘了更快的走舸向上庸而来。
这一路上,晋军将士特别是划桨的楫士辛苦无比,他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直如打了一场艰难无比的硬仗一样。
这仗打的,连上阵都还没呢,就已经累趴下了。
晋军将士的士气,也由开始出征前的节节上涨,变成了现在直线下滑的状态。
王濬以往睿智多谋的印象,也在晋军将士心中,特别是巴单程、覃盘等蛮族首领的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呼呼,终于抢在汉贼前面了?”一只脚踏进上庸城里,王濬差一点一屁股坐倒。
人过六十,就是一台随时要修理的破车。
不知道什么时候,哪个零件就会坏了,对于男人来说,则更是如此。
王濬这段日子最闹心的就是晚上,女人四十,如狼似虎,徐姜饥渴的眼神让王濬不寒而栗。
刚才,他在连舫上倒不用使劲出力,但心情紧张也一样会消耗体力。
巨大的心理压力下,王濬的呼吸也粗放起来,其余李毅、何攀等人更是不堪。相反,两位蛮王巴单程和覃盘则一脸的不屑,瞧着这一群平时高冠峨袍的君子们。
“汉人,晋人,其实都一样,不过是披着衣服的猴子,一群懦夫,只要我们蛮族联合起来,就一定可以战胜他们。”巴单程忽然昂起头,涂了油彩的脸上狰狞的笑起来。
这一时,他分外的憎恨逃跑到长江南岸的同族分支部落,特别是五溪蛮族。
要是他们还在长江北岸的竹溪一带,那巴单程觉得完全有实力占领整个新城三郡、巴西一带。
甚至于运气好一点的话,重建巴国也不是空想。
“姐夫,我们不如乘隙占了这上庸城?”覃盘凑近巴单程的耳边,低声说道,他们两个说话用的是部落的蛮语,倒也不惧晋人听见。
“上庸算什么,我们要占,就占整个新城三郡,还有巴郡、巴东、巴西,还有蜀地。”巴单程雄心壮志迸发,兴奋的手舞足蹈起来。
听到巴单程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覃盘也禁不住喜形于色,巴氏是这一带最大的部落,他们覃氏部落实力要差一些,但两个部落合起来,勇士足有六千余人。
上庸城内,晋军有多少?
覃盘看的清楚,王濬手里面,满打满算也不过四千人,其中还包括了不少的部曲、私兵,要是他们蛮族真的有什么想法,那拿下上庸城没有任何问题。
“姐夫,我们覃氏部落也是一样的想法。”覃盘拍着毛绒绒的胸脯,向巴单程保证道。
“好,汉人不是有句话,叫夜长梦多,我们今晚就行动,先趁夜袭取城外的汉营,再回头收拾王濬他们,对了,那个徐氏你可别杀了,给我留着。”巴单程一脸狠色的对覃盘说道。
徐姜虽然徐娘半老,但对巴单程这等莽汉来说,却是风情万种,比未成熟的小娘要吸引人的多。
覃盘支支吾吾的点头应允,他实力不如,也不敢替自家姐姐说项,况且,像他们这样的蛮族部落,部落首领的女人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并没有什么地位。
两个蛮族酋帅心有异志,王濬却浑然不知。
这倒不是王濬能力不行,纯粹就是赵广给予王濬的压力太大,让他只顾了城外杀来的汉军,疏忽了城内隐患重重的蛮兵。
不得不说,王濬这个人为官确实不错,担得起当官一任,造福一方这个评语。
不管是在巴西太守任上,还是治理新城三郡,他做的都不错,特别是安抚诸夷、稳定乱局,很有一些章法。
但有一点,王濬却是错了,那就是恩有余,威不够。
给蛮族传授汉人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这行不行?理论上可以,但实践中还需要区分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巴单程、覃盘这些异化很深和蛮族,就和熟蛮不一样。
你越是毫无保留,尽心尽力,指望着好心有好报,结果往往适得其反,王濬的无私,让巴单程、覃盘等蛮族首领看破了他的虚实。
施恩不图报。
是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宝贵品质,也是中华民族渊源流长的根本。
但凡事如果一味的讲究恩赐和给予,那只会助长异族的狼子野心,蛮族是如此,后世的扶桑、西夷等等也是一样。
后世的中国,之所以被人围攻,就是因为太善了。
人善被人欺。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你心太软也不行,别人只要稍稍一道歉,你就原谅了,那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像赵广一样。不服是吧,好的。
哪个是出头鸟?
直接灭族!
全部屠杀掉,杀一敬佰。
谁敢不服。
只要有一个族群被屠灭,在血淋淋的震慑和杀戮面前,赵广相信,起码在二十年之内,不会再有异族敢捋他赵某人的虎须。
——
王濬进城之后的第二天,文鸯、赵广也先后赶到上庸。
文鸯虽然是上午到的,但兵力过少,他也没办法直接攻打上庸山城,相比房陵,上庸更加的险峻,当年孟达失城,主要是申家兄弟为魏国内应,直接卖了孟达。
赵广在黄昏时分赶到,汉军沿着粉水扎营,当然,扎营的地点并不在粉水岸边,而是在丘陵高地上,临水太近,夏季扎营风险太大。
跟着赵广到达上庸的汉军将卒接近七千余众,武关道已经被汉军完全控制,后面还有陆陆续续的增援部队赶来,随着王濬在房陵的阻击失败,对赵广有利的因素正在越来越多。
系统属性方面,明察秋毫术升级到了lv6,6级技能作用下,赵广不需要两军对垒就能察觉到上庸城中敌军的大致动向。
更大的探测范围。
更为精准的判断。
这便是6级明察秋毫技能给赵广带来的惊喜。
巴单程、覃盘在城中的小动作,瞒过了王濬和晋军将校,却没有瞒过赵广。
当夜,寅时。
汉军营帐一片寂静。
巴单程和覃盘各自带着本部落的勇士从城中遁出,直向汉营奔来,这上庸一带的地形蛮兵们也是熟悉的很,几乎不用指认,就找到了潜入汉营的地方。
“哈哈,给我放火!”巴单程甫一进汉营,禁不住兴奋的呼喝一声。
在给部下命令之后,巴单程挥动了一下手中的环首刀,朝着汉营中军所在冲杀了过去。
赵广这个汉国的大将,是这次征讨新城三郡的祸首,只要能将他的首级拎在手里,巴单程相信,汉军就会不战自溃。
沉浸在幻想之中的巴单程,借着夜晚天上的一点星光,脚步快速的朝中军大帐疾奔,一路之上,不时有惊醒的汉军士卒朝他呼喝叫骂,巴单程却毫不在意。
“汉狗,都是胆小鬼,有种上前来呀,跟你巴爷爷大战一番!”巴单程嘴里骂骂咧咧,随着距离的接近,一颗心也越发的狂跳起来。
“杀,杀杀!”倏然,汉营中军大帐灯火大亮,数枝火把被一下点燃,将巴单程的周围照的犹如白昼。
汉军将士的叫喊声整齐有力,他们一个个盔甲在身,手持刀枪,搭配弓弩,哪有一丁半点睡意朦胧的样子。
“这,这,姐夫,我们中计了!”覃盘在身后不远处,惊惶叫喊起来。
刚才看见巴单程一路猛冲,覃盘以为汉营真的没有防范,他也和巴单程想法一样,杀几个小卒算不得什么功劳,要杀当然要杀汉军大将的首级。
这一回,赵广等汉营大将的首级没拿到,他们自己的狗头却快要掉了。
“嚎什么,跟我杀出去。”巴单程一瞪眼,怒嚎了一声,转头朝着来路奔去,按他的想法,这一路好歹也是走过的,刚才没见到什么汉军队伍阻挡,估计要撤退出去难度不是很大。
巴单程想的倒是很好。
岂不知,他进来的时候,早就被一双眼睛盯住了。
文鸯这一次出征,一个敌将的首级都没捞到,心中郁闷的无以复加,这次好不容易盼到有蛮兵夜袭自投罗网,文鸯哪里还会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