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想做花魁的男人不是好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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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雍朝是以凡人为主的国度,皇族姓萧,这一代的国主开明上进,胸怀宽广能包容四海。
自国主上位以后,朝中深感修行一事对百姓民生的重要性,颁发了诸多法令,其中就有不少是对修士这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办法。
身后有门派的修士,若是不愿意脱离原籍,可以来大雍客居,十方城免费为他们提供居所;
若是散修,更方便了,可以直接在十方城落户,拥有正式的十方城城民身份,朝廷优先与他们合作,毕竟修士门类多,这么大个国家,总有他们能帮忙做的事情;
至于妖修、开了灵智的妖兽,只要确定生平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也都能享受到和人族修士一样的待遇。
修士们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在大雍的十方城生活的很是滋润。
但众所周知,世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有个男人,他来到十方城以后,深深地感受到了生活的艰涩。
赚钱好难,活着好累。
到了春天,是万物繁殖的季节。
十方城依山傍水,巍峨的城池在宽阔的河谷平原上拔地而起,作为大雍朝的京都,这座城在人口、面积、规模上,自然是佼佼者。
出了南城门,一直往南走,过了河,到了山上,都还是街市。
委实有点大。
沿山而建的街市里,种满了桃花。
站在半山腰,极目望去,便能将整座十方城收入眼底。
桃红柳绿、市井人家、城北那威严壮丽的皇宫、城西一望无垠的各色学府全都一览无余。
桃花景美,山城人美,城南这几座山便是十方城每年春天各式各样的郊游活动、康养活动、仙人修行交流、凡人论学、青年男女相亲的好地方。
越是靠近山顶,桃花开得越旺盛,灵器也就愈发的浓郁,修士来了,能感觉到无尽的力量涌进丹田,凡人来了,益气滋补、延年益寿。
半山往上,有一亭台楼阁蜿蜒雅致的地方,其名为:藏春。
藏春的大名,在十方城简直如雷贯耳,无论是大街小巷的百姓还是最爱闭关整日不出门的修士,提到这个地方,都能带着一脸暧昧的笑容,与你说道几句。
藏春,藏的是人间美色,乃风月场。
大雍民风开放,朝廷对这一行业并没有严苛的管制,民生百态,只是开门做生意罢了,能容得下!
时间已经到了孟春三月,山上桃花绽放,山下沿河绿柳成荫。
去年是个丰收年,大雍各地丰饶的物产都堆满了仓库,今年开春以来,十方城每天都有大量的车马船舶往来。
码头很大,一眼望去,河面上全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岸上还迅速来往着接驳的马车。
卸货工人扛着一个个巨大的麻袋,重倒是不太重的,码头的地砖按照某种规律排布,朝廷早就请厉害的修士在这里布下了阵法,工人在此处劳作,体力能得到大幅增益,往常能扛一百斤的人,在这里能轻松扛起三百斤!
工人们往返于货船和马车之间,排着一列列的队伍,井然有序。
场面热闹却不至于忙乱。
一人喜气洋洋道:“今天早上,管事说了,最近活很多,给咱们涨了工钱,足足有三百文!”
一人接话,若有所思,“我还没听说,不过这么多的话,今天下了工,我就多割半斤肉,给家里的小崽子一顿吃个饱!”
另有一人神神秘秘道:“咱们这个活,虽然挣得不少了,但是你们知道吗,我二叔家的老表的侄子进了藏春打杂,听说若是能在那里干活,哪怕是个淸倌儿,也有这个数!”
数额堪称巨款,众人惊叹:“嚯!”
显然这几人相互之间很熟识,跟在他们身后的年轻男子却是一言不发的。
此人长得高而瘦,听说是闻不得花粉,头上包着一块很大的绿头巾,头、脸、脖颈全都被罩在头巾里面。
前头便有人好奇,问先前说话的几人,“那是谁,你们认得吗?”
“嗐,认得认得,那小伙子才来不久,虽然说话古古怪怪,但天生神力,你瞧”
“呀,他能扛五个麻袋,这可是一千五百斤的货!”
听见有人说到自己,年轻男人晃了晃被头巾捂着的脑袋,算作示意。
都是家有老小的男人,前方几人很快就又说回赚钱的话题。
“可惜,俺打娘胎生下来就不够英俊,不然也能靠脸挣点钱”
“长得好看的,人家都在南山上了,我听说藏春的花魁娘子,去年挣了足足十万两呢!”
“天呐,这么多,我这辈子要是能存下一万两,家里的老母亲怕是都要烧高香告慰先祖”
年轻男人一直跟在这几人身后,他们搬什么,男人就跟着扛起什么,黄昏时候,从管事那里领取了今日份的工钱。
管事对这个力大如山的年轻人很是欣赏,“小伙子,好好干,照你这力气,再过几个月,都能攒的下娶亲钱了!”
年轻男人的住处很妙,十方城的城墙上,四角都有高高的塔楼,这里虽是日夜都有人巡视,但都是在塔楼下方来回,除了每年按时清扫,没人无事会真的进去。
年轻男人在塔楼最顶层住了半个月了。
他有一个秘密,他是一只妖兽!
从小生活在山里,最近才进入人族的城池,听说十方城容纳百族,他也来碰碰运气。
他隐约知道,自己是一只鸟妖,毕竟那么高的塔楼,他都能刺溜一下飞上去!
塔楼最顶层这里,原是放着一些干柴,也有简单的桌椅,你竟头顶上就是一只大钟,若是有人上来清扫,爬了几十层,定是要休息一番的。
十方城入了夜,也是极为热闹的。
鸟妖把屋子里的桌椅都挪开,空下来的地方,本是想给自己搭个鸟窝,但认真思考过后,又觉得还是学人族那样,摆个床榻,毕竟入乡随俗,他既然来到了人间,就要学会人族的那一套,这样才有助于自己早日习惯人间的生活。
鸟妖觉得,自己似乎是个夜猫子,大半夜都没睡着。
也许是昼伏夜出那一类的鸟?
新旧日交替的时候,头顶的大钟会自动敲响。
鸟妖好不容易睡着,就又被吵醒了,索性坐起来。
透过塔楼的窗户,他能看见对面的山。
他的视力很好,即使隔着这么远,也能很清楚地看见那座山上的院落,他被一扇窗户吸引了注意力。
那扇窗户里,灯火通明,房间装饰的很华美,房里正坐着几男几女。
用人族的眼光来看,姑娘们个个都生的很漂亮,正在弹琴的女子是其中面貌最好看的。
她身上穿着桃红色的精美裙子,裙摆上绽放的桃花活灵活现,头上戴着明亮璀璨的珠宝,手臂上还挂着一只通透水灵的镯子,在她面前的桌子上,还摆着精致的食物,其中一只盘子里的烧鹅还在冒着热气。
看起来就很好吃。
“咕噜咕噜”
鸟妖肚子饿了。
如此美食,窗户里的几人却无人动筷,他们对那弹琴的女子拍手,鸟妖竖起耳朵,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那弹琴的女子又跳起舞来,其他几个女子为她伴奏。
鸟要看见,那些男人离开时,送给弹琴的女子很多银票,面额竟然是“万”字开头!
那女子干的是什么活计?
弹个琴,跳个舞,就有几万两银票的收入!
鸟妖回身,从床板下翻出自己藏钱的小布袋子。
他把袋子里的钱全都倒在床上,一点一点地数,一枚铜钱都没放过。
“我好穷。”
竟连一百两都没有。
肚子又叫了几声,鸟妖叹气,取了几十文钱,从塔楼的窗口一跃而下。
疾风从眼前掠过,他落在街市中间。
许多店铺都是通宵达旦营业的,鸟妖看了一圈,吃食种类很多,味道鲜美而丰富。
但——
一只烤鸡就要三十文钱,果子酒一杯就要十五文,更别说那些酒楼里不断飘出香味的美食了。
很香,很贵。
最后,鸟妖咬牙给自己买了一大碗鸡汤面,配了一杯添加果子汁的糖水,两样便将他带来的铜板画了个差不多。
戴着头巾不方便,鸟妖便端着碗来到店门前的河边,挑了个木墩子坐下。
面的味道也还不错,糖水也还行。
汤汁都没剩下。
鸟妖摸摸肚子,却觉得自己还没吃饱。
他又想起了那扇窗户里,没人动过,最后被端走的烧鹅。
漂亮,便能做花魁么?
鸟妖站在水边,看着灯光下,自己隐约映在河面的脸庞。
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鸟妖这一整夜都没睡,他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思考。
既然妖生有了方向,那便要尽快行动起来!
天色微微亮,头顶的大钟还未敲响时,鸟妖便已经收拾好了行礼,迈向了自己昨夜决定好的道路。
他要去做人间的花魁!.
一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鸟妖还遇到了日日和自己一起在码头上工的那几个男人。
“兄弟,快要到点儿了,你怎么往山上走啊?”
“上山有事”
“那你注意着时间啊,去晚了小心管事骂”
鸟妖摆了摆手,心想,我以后不会再回码头了。
我要去挣大钱。
山上的桃花果然很美,虽然以前他在塔楼上也能看得很清楚,但他现在只要伸手,就能接得住花瓣中间滑落的露水,这感觉,是先前只能远观所不能比的。
很快,鸟妖就来到了自己看见的那扇窗户下.
眼瞅着大堂里空了好几桌,跑堂小二踌躇几番,不敢上前,只能在不远处擦汗着急,这叫个什么事!
叶无讳兀自沉思,竟像毫无所觉。
楼上,谢朝雨倚窗而坐,笑吟吟看楼下剑修许久,只觉此人木楞痴傻,着实有趣。
叶无讳正寻思,突然有一人,声如玉石筝鸣,清冽干净。
“楼下道友,可否赏脸,共饮一杯?”
蓦然入耳。
叶无讳闻声抬头,心口轻“咚”一下,撞进了那双笑眼。
恼人的柳絮四下翻飞,那人一身水洗天青色,斜倚窗棱,玉白的手支着下巴,一双绮丽凤眼,漆黑瞳仁熠熠生辉,叶无讳想起了北辰极夜时漫天的星光。
叶无讳微怔,但很快就收回视线。
“哦,好。”
看装扮,是年轻男子,样貌虽好看,但男修士长什么样,叶无讳并不是很想在意。
叶无讳上楼。
待人进门,谢朝雨心中惊叹,这人在楼下时,她看着就觉得气质独卓,面对面见了,她才知道,话本里那些形容男子天人之姿的描写并不是夸张。
她起身拱手招呼:“道友请这边坐。”
谢朝雨招手唤来小二,“明前茶,要新进的”,美男子,她得用好喝的茶招待。
新茶果真鲜香甘醇,隔着丝缕热气,谢朝雨端起茶盏时,看叶无讳一眼,啜一口茶水,再看一眼,放下杯盖,又看一眼。
锐利狭长的眉眼,好看,抿起来的淡色薄唇,好看,挺直的鼻梁,也好看,肩宽腰细大长腿啊,他发量好多,就是看着有点毛躁
叶无讳脸皮厚,任她看。
这茶水闻着挺香,但不若北辰山下喝惯了的烈酒,一口下去能烧到心窝子。
“在下叶无讳。”
谢朝雨:“噗——!”
巧了,剑修,叶无讳,长得很好看
这不是我前不久一块玉买来的道侣吗?
叶无讳看她呛咳不止,心下了然。他叶无讳多年仗义除魔,修真界无人不知,今日新结识的这位道友看来也是对自己仰慕已久。
“咳,谢九”,谢朝雨止住咳,拿帕子擦去嘴角水渍。
道侣嘛,大约是要从甜甜的恋爱开始谈起。
谢朝雨找话题瞎扯:“看道友面相,与我有缘”
叶无讳:“嗯?”
谢九擦嘴时,雪白的丝帕捻过殷红唇角,雪霰一点梅,他方才看走神了。
这茶越喝,气氛越尴尬。
叶无讳放下茶盏,不知视线该落在何处,看脸吧,容易走神,看脖子以下,又觉得甚是怪异,明明都是男子叶无讳不解,便抱剑看向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