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工具狐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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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过被子捂住口鼻,没想到,棉絮根本就挡不住这刺鼻的腥气。
谢朝雨的手钻进被窝里,摸索到阿默光滑劲瘦的腰腹,狠狠拧了一把。
阿默看向谢朝雨。
被她掐,这情况他现在已经很熟悉了。
昨晚就是这样,身上、背上哪里都能找到她抓掐过的痕迹。
刚开始还很震惊,因为他力气大,速度快,跟谁干架都能速战速决,从来没让对方挨过自己。她看起来这么柔弱,竟然能打到他,但接连观察了好几次之后,阿默就不再纠结。
被她打得越重,就越是又痛又爽快的时候。
阿默聪明地想明白了其中关窍,只要被掐,就表示他可以做喝了鹿酒以后会做的事。
阿默朝谢朝雨摇了摇头。
谢朝雨的手被他握住,他在她手心里写道:不可以,你受伤。
谢朝雨从他意有所指的表情和动作里,读懂了他的意思:虽然你很想要,我也真的很想给,但条件不允许,你忍忍。
谢朝雨:“”
道侣的脑子,怕是被他掺着鹿血一起喝下去了,又蠢又那啥啥上头。
睡得匆忙,储物袋不在身边,又不能动弹,谢朝雨真的要窒息了。
“我啊呸!!”
一张嘴,就被臭气呛住。
谢朝雨改用传音:“我是想让你把这些东西收起来,你都不觉得难闻吗?”
传音传是传出去了,但看她连说三遍,道侣却依旧茫然无辜的眼神,她就知道,压根儿没接收到!
真把自己当凡人了吗?
谢朝雨试着探出一点灵力,石沉大海,泛不起丝毫回响。
苍天啊,心好累。
谢朝雨也就手还能活动。
阿默又被掐了一把,这次更狠,皮肉被钳着旋转好几圈,她还用指腹捏起薄薄的皮,大力碾了碾。
“——”
阿默无声叹气。
翻身爬起来,只好顺着她的要求,做。
谢朝雨:“”
“砰!”
这事最后的解决方法简单粗暴,房顶被腾起的火焰掀翻,墙体四分五裂,阿默和一屋子的黑熊灰狼大老虎一起飞了出来。
谢朝雨幕天席地,瘫着不能动,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舒服了。
绮青闻声赶来。
“仙子这是”
今早她起床后,准备向往常那样,来给谢朝雨送今日要穿的衣裙,站在门外打了好几次转,她才发现这间屋子被设下了结界。
她还很奇怪,以为谢朝雨是最近太累,想睡个安稳觉。
一直等到上午,她却看见,从屋里走出了个男人!
绮青和师妹们面面相觑,震惊我全宗门好吗?!
谢朝雨啊,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富婆仙子,高岭之花,多少男男女女都想爬她床的存在,竟然会留下陌生的凡人男子过夜?
绮青一瞬间就开始脑补,无讳仙君失踪了一月有余,该不会是他真的出事了,仙子伤心过度于是自暴自弃
可恶!
绮青看着那不知名野男人走远的背影,恨恨咬牙。
那凡人男子邋里邋遢的,走出门去,都记不住他的长相,仙子图他什么?
图他破衣烂衫不洗澡,还是图他那一头低配的白毛?
就算没了无讳仙君,为什么不找她?
她绮青长相出众,身姿妖娆,气质还风流,人间解语花好吗!
臭男人走了,绮青在自己脸上搓揉几下,从袖子里取出一小瓶眼药水,往眼里滴了好几大滴,又将头上的首饰摘下,放下精致齐整的发髻,她就不信了,合欢宗大弟子能比不过一个凡人?
呵,野男人,看她今天怎么争这个宠!
绮青梨花带泪,我见犹怜,迈着小碎步,一边走一边低声啜泣,到了房门外,又慌忙擦掉泪水,让泪水沾湿了衣袖。
虽然我现在情绪很低落很难过了,但我很懂事不愿意让仙子担心,只想笑着来陪伴仙子,自己私下却默默垂泪这样子
远处的合欢宗弟子们凑在一起,远远看着,个个心生景仰。
“大师姐演技真好”
“瞧瞧这表情动作声音,妥妥地拿捏住了”
“可用投影玉璧记下了?回去后咱们也要观摩学习”
“仙子”
声音婉转动听,语调百转千回,绮青扣响了门扉。
“仙子?”
一连好几声,她都故意用上灵力了,是个人都该醒了,迟迟不见谢朝雨应声。
那结界竟然还在?!
绮青愤愤,装模作样好半天,原来是演戏给空气看了。
小师妹怯怯出声,“师姐”
绮青横眉:“咋了?”
小师妹指指她怀里,“仙子的衣服,被你扯烂了”
“”
她索性搬了把椅子,泡了茶,就在门外等着。
不多时,那捡了大便宜的臭男人又回来了。
看见她时,臭男人还故意朝她咧嘴。
这是炫耀吧?
绮青气得想动手,被师妹牢牢按住,“师姐消消气,那是凡人,打一下会死人的!”
臭男人发出了一声轻蔑的“嗤”,当着绮青的面,进门去了。
挡了绮青一上午的结界,这下又仿佛失灵了
绮青一脸关心,紧张地询问情况。
心里尖叫,我的个乖乖,房子都掀翻了,看看那野男人飞出去好远的背影,哟,让他嘚瑟,这不就失宠了~
没想到还有外人在场,谢朝雨有些尴尬,她还以为有了昨晚,今天大家都会自动回避呢。
绮青要过来扶她,谢朝雨连忙摆手:“没事,不用管我”
“你忙自己的事情吧,我自己可以处理”
谢朝雨虽然待人亲和,平日也不怎么管她们,但在岛上住了这么多年,大家还是摸清了她的脾气。
她这个人眼里没有世间普遍的尊卑概念,无论是被自己宗门抛弃无处可归的人,还是声名狼藉人人喊打的人,或者是自我放逐得过且过的浪子,只要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上门寻求庇护,谢朝雨都愿意帮助。
但她其实又很有自己的行事准则,不干涉别人,别人也不能妄想干涉她。
看似很近,其实她和别人之间,存在着一条界限清晰的分隔线。
绮青将洗净熏香过的新衣裙放下,便带着师妹们离开了
阿默从雪堆里爬出来,抖干净身上的雪粒,又自己乖乖地走回来了。
明明摔出去很远的距离,他还连个擦伤都没有。
谢朝雨瞪他一眼,毫不含糊地指挥道:“帮我换衣服”
阿默将裙子拿在手里抖了抖,别人拿过,沾了味道,他不喜欢。
谢朝雨手脚都懒得抬,任由阿默伺候自己。
周围的冷空气凝滞不动,寒风静止下来,蓝天与远山都被抹上了一层纱。
“你设结界了?”
阿默在给她系衣带,闻言摇头,他不懂什么是结界。
谢朝雨换了一种问法,“你刚才是不是在想,不能让别人看见我们?”
阿默很诧异,像是觉得她的话匪夷所思。
当然不想啊,他喜爱的姑娘,换衣服怎么能被人看见?
不过她这么问了,阿默趁机提要求,在她手心写道:嫁给我,负责。
谢朝雨毫不犹豫,再次拒绝他:“就你那些猎物,你想都别想。”
天天醒来,就要面对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尸体,这样的生活,噫,想想都很有味道。
“喏,地上那个白色的小布包,帮我拿一下”
从储物袋里取出一小瓶灵液喝下去,谢朝雨才感觉四肢恢复了知觉。
阿默看她喝完就能走路,竟然就掀掀眼皮子,别的反应,再没了。
“你就不好奇?”
阿默摇头,他不记得自己的过去,身上还有很多奇怪的事情,要是什么都探究,多累。
不过是突然着火炸了房子、凭空取出小瓶子罢了,老猎人们告诉过他,大城里的道士术师就能做到,她和自己一样,可能和这种人有什么关系吧。
算了,不重要,阿默觉得无所谓。
谢朝雨奇怪地看他一眼,“你这样,就差捧着佛珠念叨几句了”
干不正经的活,疯得像匹野狼;
等起来了,又像个老和尚,整个人无欲无求,好佛系啊。
佛珠,是什么?
阿默没见过,但不知道问什么,他觉得自己不喜欢这东西,估计是什么要花钱的货吧.
白山的早春集要举办很多天,昨日只能算是开幕。
猎人回城以后,休息好了,真正的交易市集才会开始。
谢朝雨从前就很喜欢这种混迹市井的悠闲生活,下午无事,便打算出门随便走走,买点小东西。
阿默自然要跟着她。
绮青也要跟着,被谢朝雨打发走了,她怕阿默和绮青吵起来,要是动手,可不得出人命!
就绮青那金丹修为,阿默不用灵力,单凭合道大能的强大体魄,用全力一拳砸下去,绮青脑瓜可能要开瓢。
二人并肩走在青石街道上,太阳还未偏西,街上的人挺多。
到处都是忙活的身影。
家家户户的铺板都摆满了东西,处理好的肉冻得硬邦邦,摞起来比人还高,老人妇女忙着硝制毛皮,小孩子则是在路边的排水渠上架起火堆,木签子串了肉串,凑在一起乐呵呵啃着。
谢朝雨掏了点碎银子,就从一位小姑娘那里买了不少。
“还挺香啊!”
香料放得比上陵那边的重一些,但吃起来也更筋道入味。
谢朝雨又发现了阿默和狗蛋不一样的地方了,狗蛋和她一起逛街,多半是充当人形架子,买啥拿啥,自己不吃。但阿默是谢朝雨买了啥,他就跟着买,谢朝雨觉得好吃的东西,他就也要尝尝。
“你有银子了?”
昨晚不是还扛着一头鹿出来喝酒吗?
阿默点头,今早他卖掉了一些猎物,只留了肥壮的那些打算给她做聘礼,没想到被她拒绝了。
谢朝雨好奇,“有多少?”
阿默在她手心写:四千两。
写完趁机拉住她的手,没放开了。
“还挺多?”
这挣钱能力可比狗蛋迅速多了,她记得狗蛋可是过了好几个月才赚到灵石。
阿默:回去给你。
现在在路上,凭空取那么多银子不方便。
谢朝雨晃晃他牵着自己的手,“干嘛,这就要上交银钱了啊?”
这方面必须要夸夸叶无讳,无论是狗蛋还是阿默,赚了钱都想着要给她,明明自己还穷巴巴的,就很可爱。
拐过街角,是谢朝雨熟悉的一户人家。
“谢娘子今日也出来玩啦,我家的兔肉不错,谢娘子要不要买一点?”
这家的婶子已经把兔肉处理好了,兔头、兔腿全都用大料卤过,谢朝雨尝了一点,麻麻辣辣,很好吃。
“有多少,我全部都要,还请帮忙送到酒馆里”
“行!谢娘子你来得巧,这一锅刚做出来,你要是来晚了可就卖光了”
那婶子在帮谢朝雨打包,一边干活一边与她闲聊。
“谢娘子呀,你看那个,是我家男人的侄子,来帮忙的,他家里在外面做生意,有钱,模样也俊,还没定亲呢!”
谢朝雨朝着婶子指的方向看去。
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正在拿着弯刀切割排骨,面相确实生的俊朗,一看就是白山这里的本地人,高鼻深目,肤色有些黑,被她看过来,耳朵一下子就红了,咧着嘴笑出了一口大白牙。
谢朝雨朝那小伙子点点头示意,客观评价道:“确实俊”
阿默就站在一旁,这一路却无人能注意到他,大家看向谢朝雨的之后,就只能发现谢娘子一人。
他突然放下手里的兔腿,咳了一声。
“哎呀!”
婶子一惊,谢娘子身边怎么还站了个大活人,都没看到呢。
阿默握住谢朝雨的手,故意朝她晃了晃。
“谢娘子,这是谁呀”
婶子有些尴尬,人家这牵着手呢,她怎么就没看见,还给介绍大侄子。
谢朝雨笑笑,没说话。
两人走出很远了,谢朝雨问阿默,“你怎么还瞪人家小伙子呀?”
阿默抓着她的手,装作没听见。
哟,还别扭上了?
“我就是实话实说,他的长相看起来很有安全感,讨人喜欢”
阿默:“。”
所以长成我这样的,就不讨你喜欢了吗?
阿默自闭了。
过了一会儿,谢朝雨又发现了一种坚果,店主说这是白山才有的特产,产量很少,别的地方都吃不到。
味道像松子,又带着清香,口感很好,谢朝雨买了一大包,准备习惯性往道侣怀里塞。
转身之后——
“”
谢朝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往太阳底下站了站,再看道侣,还是无言。
她没看错。
道侣不知什么时候给自己换了个模样。
肌肉把他身上好不容易换上的衣裳都给撑开了,目测那胳膊,比谢朝雨的大腿还粗!
这也就罢了。
他还顶着一身乌漆嘛黑的黑皮,有多黑呢,太阳晒着都不能反光,幸好白毛没换颜色,没整成黑的,不然谢朝雨都以为自己看见的是他后脑勺。
恕她直言,道侣新开发的这个随时换脸技能,是很酷没错啦,但审美方面,他真的不行。
很好,又发现了他和狗蛋的共同点呢。
眼光,稀碎。
“你看看自己的手”
阿默:“。”
好黑。
他有些困惑,在谢朝雨手心写道:你喜欢,杀猪佬。
杀猪佬?
被他提醒,谢朝雨才发现,他腰上还别着一把又宽又重的大弯刀,这刀也黑不溜秋,刀背上烧铸的痕迹十分潦草,一看就是街上三两银子批发的那种。
她昨晚已经发现,道侣变出来的东西,一般都有实体作为依托,比如他绑头发用的皮绳上那些兽牙,就是真货。
所以这把杀猪刀?
谢朝雨有了不好的预感。
她伸手摸摸刀身,入手冰凉,试着往下拔,果然,纹丝不动。
谢朝雨叹气。
春风十里,真是委屈你了。
谢朝雨:“你说得对,我喜欢杀猪佬。”
谁能想到呢,叶狗蛋的杀猪证道梦想,有朝一日,竟然实现了。
嘴上说喜欢,后面的路上,她却没再牵自己的手。
夜里回到酒馆,她也拒绝自己跟她睡一间房。
阿默很失落,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她不理人了呢?
谢朝雨昨夜到底是累极了,今晚分房睡,没人骚扰,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阿默站在厢房外面,火炉已经熄灭了,她都没改变主意喊自己回去,甚至还打起了欢快的小呼噜。
阿默的心,也跟着熄灭了
一个人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阿默喜欢走进雪山,倒在雪地上,四肢摊开,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放任时间消耗掉。
今夜他又来到了山里,虽然很奇怪,但他就是这样的,想要去哪里,总是能很快到达,别的猎人上下下山一趟,要花好几天时间,而他只要短短的瞬间。
“吱吱——嘤”
有什么东西靠近他了。
雪白的小狐狸从月光下钻出来,蹲到他身边,朝他鼻端探出了小爪子。
这个奇怪的人又来了呢!
都躺了一个时辰了,没动过,是不是死了?
还有气儿,不过这人怎么回事,全身冷冰冰的,比雪地还凉呢!
小狐狸缩回爪子,两只前爪抱在一起,给自己搓搓暖和了。
“嘤!”
突然被拎了起来。
小狐狸惊恐地嘤嘤叫唤。
阿默提留着小狐狸的后颈皮,想起她昨夜坐在铺满白色羽毛的椅子里的样子。
老猎人上午才教过他,被女人拒绝时,要会哄人家。
阿默抓着小狐狸,觉得这崽子又蠢又白,不像自己这样黑漆漆,她一定会喜欢!
善良可爱、涉世未深的小狐狸,就这样被强行抓下山,要做人家讨好姑娘的工具狐了。
“嘤!”
------题外话------
阿默:虽然我不叫狗蛋了,但我依然很狗!
狗蛋:勿cue,这事不归我管,你找叶无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