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织梦师(10)

  夜色未稀,窗外还是一片浅淡的墨色。霍母从卧室里打着哈欠走了出来,惊奇地看着已经在玄关处穿鞋的霍思骞,“今天周日,你怎么起的那么早?”她暧昧笑道:“去约会?”
  “哪儿跟哪儿啊。”霍思骞穿好鞋,背起书包,哭笑不得的跟母亲说道:“您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什么日子?”霍母刚睡醒,大脑还有点蒙,努力回忆了一下不确定问道:“……你爸生日?不对啊,我记得还要等几天呢。”
  眼看母亲越发糊涂,霍思骞揭开谜题:“今天是10月12日,是黄金时代成立70周年的大日子,时代广场今天一天都有纪念晚会的预热活动。”说起这个,少年脸上是眉飞色舞的笑意:“预热将会持续一天,路苗苗路先生作为唯一还健在的黄金时代核心成员也要来参加这次的预热活动。”
  霍母当然听说过路苗苗。
  应该说只要大部分华国人都听说过路苗苗的名字。
  ——两度获得缪斯文学奖,几乎获得了全世界所有著名文学奖项的传奇作家。
  霍母肃然起敬:“这位女先生现在得有……一百多岁了吧?”
  “今年正好是一百岁。您忘了,新闻前些日子报道过她的百岁寿宴。”
  “哦对对。”霍母拍了下脑子,“我这脑子。我记得当时还是在电视上看到的,大半个文艺圈都出动为老太太庆祝百岁大寿,可气派了。”
  闻言霍思骞眼中浮现深深的艳羡之意,他不无向往的说道:“做人能做到这份上,这辈子都值了。可惜路先生的寿宴不对公众开放……”
  “没关系。”霍母安慰他说:“70周年庆一定很盛大,除了路先生一定还有其他你喜欢的作家接受了邀请。”
  “是的!”霍思骞的双眼闪闪发亮:“所以我一定不能错过今天!”他看了一眼手表,惊呼一声:“我先走了!!”
  他背着书包骑上自行车就向时代广场赶去。越是靠近广场,周围的路段就越堵,他就看到很多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黄金时代70周年纪念T恤。霍思骞的70周年纪念T恤上印的是一个引天长啸的狼一样的男孩——这是路苗苗作品里的主角,狼孩莫里。
  霍思骞不免有些懊恼,他五点就爬起来了,没想到还是落到了后面。毫无疑问,现在时代广场那里一定已经挤满了人。
  等他气喘吁吁来到时代广场,果真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预热活动搭建的场地周围更是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霍思骞抹了把脸,努力向人海挤去。在不知收获了多少句骂声,以及差点被踩掉鞋后,他终于挤到了最前面。前方便是搭建好的舞台和大屏幕,高高的栏杆隔开了人群和舞台。
  他看了下表,现在才七点,正式的预热活动要等到九点才开始。他叹了口气,只能等了。
  “嗨,哥们儿。”旁边一个戴眼镜的瘦弱男生主动跟他搭话道:“你是路先生的粉丝?”
  霍思骞的目光下移停留在这个男生的70周年纪念T恤上——上面印了美丽灿烂的星空。
  霍思骞了然:“你是莘于恩的画迷?”
  “对,我是。”眼睛男补充道:“我也很喜欢路苗苗的《1984》,那句‘老大哥在看着你’的T恤我也有,不过没穿出来。”
  都是年轻人,又都有共同的语言,他们很快就愉快地聊了起来。
  “告诉你一个内部消息。我表哥的邻居是黄金时代的员工,我表哥是从他那里听说的。”眼睛男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嘀咕道:“据说这次预热活动会公布那场传奇沙龙的内部影视资料!”
  霍思骞倒抽一口气,声音都结巴了:“就…就是那、那个传奇经纪人乐乐乐乐景组织的……?”
  眼睛男用力点头,声音也是隐藏不住的激动:“就是那个!”
  一股酥麻自他的脊椎骨处升起爬到他的大脑皮层,他兴奋地全身全身控制不住地直哆嗦,他一副梦幻的表情:“我在网上看过70年前的那期《行业秀》,老天,我真嫉妒他……”
  眼镜男大声叹了口气:“谁不是呢。”顿了几秒,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乐景拥有他签约的所有作家的手稿吗?”
  霍思骞表情好像被踹了一脚似的懵逼和愤怒:“……现在我想杀了他。”
  眼睛男耸耸肩:“所有黄金时代的崇拜者都嫉妒得想要杀了那个男人的。”
  霍思骞知道他口中的黄金时代不是黄金时代公司,而且那个由黄金时代公司铸就的黄金时代。
  那是众神的时代。
  神祇们手拿权杖,轻描淡写间铸就传奇与辉煌。
  那时是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
  群星荟萃,大师云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那时的每天都像金子般在史书上闪闪发亮。
  而乐景就是每个谈论起黄金时代的后世人绕不开的名字。
  他是黄金时代的缔造者,发起人,是黄金时代公司的灵魂人物。他一手挖掘出路苗苗、莘于恩、桑青、菲茨杰拉德等大师的故事在六十年后的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着。
  而比他挖掘作者更富有传奇性的是他的神秘失踪。是的,失踪,而不是意外身死或者寿终正寝。
  在黄金时代成立十周年之际,乐景突然在记者会上宣布辞职,并把CEO的位置交给了公司内的一个资深经纪人。至于那51%的股份,他选择了把股份平分给了公司内的所有艺术家,用来支持他们未来的创作生涯。
  然后他就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后世的史书上再也没有记载过他的名字。他就好像从世界失踪了,就像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时一样突然。所以史学界至今也无法确认他的死亡日期。而这也注定成为围绕着黄金时代无数大大小小谜题中的一个。
  说实话,霍思骞挺期待眼睛男口中据说要公开展示的纪录片的,不仅是因为那些他崇拜许久的大师们,还是因为那个叫做乐景的神秘男人。这个男人身上好像有一种古怪的魔力吸引着霍思骞。他总觉得只要他能读懂这个男人,那么他就能驱散些许笼罩了黄金时代半个多世纪的迷雾,更加靠近那个梦幻的时代。
  时间就在霍思骞焦灼的等待中一点一点过去了。
  盼望着,盼望着,预热活动开始了。
  而刚刚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重量级人物把预热活动的氛围顿时拉到了顶峰。
  霍思骞和眼镜男激动地拥抱到了一起,像两个追星的小女生一样兴奋地蹦跳着。
  “路苗苗!”人海沸腾中无数人兴奋地大喊道:“是路先生!路先生来了!!!”
  路苗苗穿着朴素的布衣布鞋,瞒珊地走向舞台中央,微笑着跟台下沸腾的人群招手示意。
  活的够久就是有这样的优势。她不无自嘲地在心里想,就连她也成为这样了不起的大人物啦。
  在朋友间,她远远不是最有才华的那个,也不是最勤奋高产的那一个,可是活到最后的只有她。
  他们都回到天上啦。
  她是最后一人。她要留下来谢幕。
  “关于我的故事,你们早已通过无数渠道看了无数次了,我想大家也没耐心听我这个老婆子在这里千篇一律。”路苗苗喘了口气,又继续说道:“我也没有什么想告诫你们的,我早就把我想说的都写了出来。”
  台下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倾听者这个伟大的世纪老人的讲话。
  “那么,我为什么会来这里呢?为了一个无聊的,形式主义的庆祝?不,不是。”
  路苗苗咳嗽了几声,身体因为驼背而不自然地前倾着:“我来这里是因为,前些日子,桑青——我最后一位朋友去世了。在她的葬礼上,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老人凝视着台下的观众,表情淡然恬静宛如秋日的晴空:“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②”
  霍思骞激动的情绪慢慢冷却,心中浮现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和惆怅。
  他眷恋而用力地看着台上那个貌不惊人的老人,她是整个黄金时代的缩影,也是最后的残影。
  “所以我来了。”老人苍老的双眸穿越近一个世纪的沧桑依旧清亮动人:“就由我给我们那个时代谢幕吧。”
  她对着哗然的众人深深一鞠躬,“这些年,承蒙喜爱,不胜荣幸。”她直起身来露出一个洒脱爽朗的笑容:“接下来的日子里,就请你们去喜欢其他更年轻,更有才华的作家吧。”
  “就让我们这些老家伙在旧时代里好好睡一觉。”
  霍思骞呆呆看着台上的路苗苗,恍惚间似乎听到了高楼倾塌的巨大声响,他的心,彻底空了一大块。
  “不会有比你们更伟大的作家了!”他忍不住嘶吼道。
  路苗苗眨了眨眼,对那个泪流满面的年轻人露出一个慈祥安抚的笑容:“我从来不认为我伟大,在我的时代里,我只是众多天才中不怎么起眼的那一个。你觉得我伟大,是因为时间铸就了我的伟大。你不过是迷信时间而已。”
  老人风轻云淡对那个还太年轻的小伙子揭示了有点残酷的真理:“正所谓:江山各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黄金时代永远会存在,只不过我们不在了而已。”
  霍思骞怔怔听着老人的肺腑之言,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直到大屏幕上开始放那个他期待许久的纪录片,他才回过神来,抛开杂念,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这部六十五年前传奇盛宴。
  作者有话要说: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完全默写出来的。)
  我恨背诵全文(微笑)
  我自己是我这一生中最后一个死去的人,摘自网易云热评。
  呜呜呜后世番外一章写不完了,明天我再补完吧。
  本来今天想双更的,对不起我有罪。
  我忍不住开始看了美剧orz
  我看了《生活大爆炸》第十二季和《小谢尔顿》的第二季。
  小谢尔顿真的太可爱叭1551
  一集《去他妈的世界》,人设挺带感的,反社会人格少年和叛逆少女的逃家之旅,男主颜值不错嘿嘿嘿。
  还有三集《燃情克利夫兰》,嗯真好看。完全是前些日子微博热议的淑女的品格的美国版剧情。三个奔五的事业有成的酷阿姨们和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奶奶的故事。
  为什么国内就不能有这样的剧情呢!国内娱乐圈对中年女演员太不友好了!一旦女演员上了四十岁,找上她的剧本就只有一些婆妈的角色了。可以说中年女演员的戏路很窄。就这点而言,邻国日本做的比我们出色太多了。
  只能说中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文娱产业还很落后,观众的审美还有待提高。等到哪一天国产剧真的有了类似《给黛西小姐开车》这样的影视作品,我国的影视业才真正开始成熟起来。
  ……仔细想想,我今天过的好充实诶(鼻青脸肿.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