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0 言出必行

  郑雄自宫了,被逼到绝望的时候,选择用自宫的方式换回一条命。
  这是他的选择,雷书侠是逼他了,但也只是嘴上逼而已,你可以选择玩命呀,大不了同归于尽呀?
  可惜郑雄没这样选择,这就说明他的骨子里是苟且偷生的。
  “哎呦,真的割了?”
  雷书侠推开门,看到满地的鲜血,以及缩在地上浑身抽搐的郑雄,还有他的命根子。
  “狠人!”
  “我就是随便说说而已,你至于吗?这不是让自己断子绝孙吗?大兄弟呀,你这头上不戴帽子都不行了,试想一下以后你总得结婚,可什么事都干不了……不绿母就得绿媳妇呀,造孽呀!”
  郑雄疼的满脸铁青,牙齿咬的咯嘣咯嘣作响,耳畔回响着雷书侠揶揄的声音,内心的痛苦远远超过肉体。
  他失去了男人最根本的东西,从今往后都不再健全,可是没法子,他得活着,因为只有活下来才有希望。
  “其实你该跟我玩命的。”雷书侠的声音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走进去捡起地上的龙刺,拉过一张椅子坐下,面对蜷缩在那里的郑雄。
  “如果你跟我玩命,可能还有机会,因为我比较贱,喜欢硬骨头。能真正被我当成对手的,一定是那种只愿站着生,绝不愿跪着死的人,因为我就是那种人。”
  “死亡,的确可怕,会让你失去很多很多,可有的时候人活着就是奔着死,不完全为了活而活,你懂吗?”
  雷书侠点上香烟,声音特别沉闷,听起来似乎充满哲理。
  可惜郑雄听不懂,因为他是要活的人,只要能活,其它任何东西都可以不在乎,包括生他养他的母亲。
  毕竟这番道理只有真正敢面对死亡的人才会懂。
  人这一辈子活的得踏实,苟延残喘是一种选择标准,甚至一些苟延残喘的人会用自己的经历进行极具煽动的演讲,告诉人们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却从不肯告诉人们这种活法有多痛苦,有多卑微。
  “人这一辈子很短暂,活多久不重要,活成什么样才是最重要的。”雷书侠满脸感慨。
  “能、能、能饶我一命吗?”郑雄颤声道:“我已经按你说的做了……我、我……”
  “你是我见过的人当中非常阴狠的,一个阴狠的人能把自己的命根子剁掉换命,本身就是非常可怕的事。”雷书侠冲他笑道:“但我雷书侠言出必行,既然你做到了,我肯定不会杀你。”
  听到这句话,郑雄发出大口喘息,重重躺在地上,满头满脸的汗水。
  对他而言,只要不杀自己就行了。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给他时间,只要给他机会,一定会把今天的仇十倍百倍奉还!
  “我们走!”
  雷书侠起身走出去,顺手把门关上。
  他说话算数,不会再杀郑雄,毕竟他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大人物说话就是一口唾沫一个钉。
  “哥哥,就这样放了他?”李景凰问道。
  “你要置我于不仁不义吗?”雷书侠语重心长道:“小凤凰,做人一定要说话算数,尤其男人,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断然不能更改。”
  “嗯!”李景凰用力点头:“哥哥,你果然没让我失望!”
  “哈哈哈……”
  雷书侠大笑,当先一步走出小旅馆。
  “哥哥,我们现在……”
  “现在去哪无所谓,先把小旅馆的门锁死呀。”雷书侠提醒道:“这年头人都穷疯了,敞开门等着遭偷呀?锁好门,锁好门。”
  “可门锁上之后郑雄怎么办?”
  “关我屁事?我说到做到了,没杀他。至于能不能活那是他的事,跟我真的没啥干洗。”
  “可是……”
  “哎,你们几个——”雷书侠冲土龙几个龙族战士吆喝道:“愣着干嘛?检查下门窗,该锁好的锁好,万一里面传出让老百姓害怕的声音怎么办?老子是人民的忠诚卫士,别的事不管,这个事肯定得管。”
  “雷书侠——”
  土龙盯着他,里面充满杀气。
  “你给我闭嘴,不然老子把你抓起来。”雷书侠瞪着他道:“一看就是非法入境,根据我国的法律,完全能把你扣留起来。并且我还可以怀疑你在我们华国从事间谍活动,关你们三五十年都是轻的。”
  “那我要试试了。”土龙眯起眼睛。
  “去检查门窗。”李景凰说道:“该关严的关严,该锁住的锁住。”
  “是!”
  土龙立即带人重新走进旅馆,把所有的窗户关的严严实实,又把所有的门锁上,最后再把旅馆的大门上锁。
  当小旅馆被整个锁上的时候,里面的郑雄就失去离开的机会。
  “雷书侠……雷书侠……你玩我!——”
  趴在血泊中,郑雄发出嘶哑的声音,他意识到自己还是被雷书侠给玩了。
  他出不去,窗户门全都锁上,以现在虚弱的身体根本出不去。
  毕竟断的是命根子,疼还是一方面,伤口疯狂的向外涌出鲜血才是最致命的,短短的时间就会造成失血过多。
  古武者失血过去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身体也会发冷,意识也会陷入模糊。
  “救命……救命……”
  郑雄在地上爬,拉出一道血痕,他扒着窗户的墙壁要爬上去,但怎么都站不起来爬不上去,最终只是在墙上留下触目惊心的血手印。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不动了。
  “雷书侠——你不得好死!!!——”
  这是郑雄最后的吼声,用尽全身上下所有的力量,随即瞪着眼睛死掉。
  他阴狠,却从不知道雷书侠有多阴狠。
  一个是出生就锦衣玉食的家族少爷,一个是从十八岁开始就泡在鲜血与尸体中的战士,两者压根没有可比性。
  所以郑雄死的一点儿都不冤。
  “哥哥,这就是杀人诛心吗?”
  “我没杀他。”
  “可是……”
  “没什么可是,我得活的小心一点,老婆孩子太多,身上的责任太多。我要是死了,老婆孩子都不好过,所以必须得活着。”
  “……”
  雷书侠比任何时候都想活,因为想活,所以一定会把想弄死他的人先搞死。
  不过郑雄真不是他杀的,他没有动手,很多人都可以作证。
  雷书侠,言出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