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小天狼星·布莱克

  夜晚,禁林深处。
  一只黑色的大狗拼命地奔跑,他的肺要炸开了,黑黢黢的森林里树木的形状变得张牙舞爪,他越过一条林间的小溪,转过身机警地看着身后。
  那只恐怖的三头犬没有追来。
  他瘫在地上,舒展身体。他看到了一角月亮,满月刚刚过去,他不知道自己的老朋友现在怎么样了,也不知道他一见到自己,是否会抽出魔杖给自己一下狠的。
  但他确实考虑过,趁着老朋友变形的那天,把他劫走,告诉他事情的真相。
  但遗憾的是,他印象中始终热闹的尖叫棚屋变得格外的冷清,灰尘积了厚厚一层,没有使用过的痕迹。
  ‘也许只有我还记得那里。’
  他想,这或许是打人柳通道没有被封锁的原因。
  但即便被封锁,也影响不到他。他知道很多条密道,城堡四楼的独眼女巫就是他最佳的选择,但那里通向佐科玩笑店,客人太多了。
  霍格莫德里那些摄魂怪日夜不停地巡逻,他远远看了一眼就赶紧跑开了。
  他不敢冒险,机会很可能只有一次,这不是上学,不是和那群小食死徒打架,这是战争。他告诉自己要忍耐。
  但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坚持多久,以前会有人提醒他,告诉他不要冲动,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就像前段时间他按捺不住,溜到了魁地奇场地边缘,只为了看那个有着乱蓬蓬头发的男孩一眼,和他爸爸一样,他当时有着强烈的冲动想要冲出去,他差点被这种感觉逼疯。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阿尼玛格斯的信息有没有被透露出去,老朋友看过他太多次变形了,就像他能一眼认出那只卑劣的老鼠,老朋友也肯定能一眼认出他。
  说不定,此刻魔法部的探子正人手一张黑狗的照片呢。
  但他们一定认不出现在的自己,黑狗爬起来,看着溪水中的倒影,发出一阵低声的呼哧声,听起来就像是得意的笑。
  水中是一条瘦骨嶙峋的大狗,骨架的形状十分清晰,黑色的毛皮纠结在一起,还打着硬结。和流浪狗没什么两样。
  也许他可以回到对角巷,翻翻垃圾桶什么的……黑色的大狗咽了一口口水,不行,必须要谨慎。
  大狗凑到小溪边上喝了几口水,他的胃抽搐了起来,他的眼睛不断打量着溪流,想看看有没有一条小鱼经过,小虾也行。但他毫无疑问地失望了。
  ‘不能变成人,我在对角巷现过身,就不能出现在其它地方,尤其是霍格沃茨附近。’他想。
  那天下着暴雨的夜晚,机会太好了,他忍不住试探钻进城堡,画像不会在乎他的,他只是某个小巫师的宠物,或者是海格那家伙给自家狗找来的玩伴。
  等到某个教授发现他,事情已经结束了。
  但城堡门口的蜂鸣声让他落荒而逃,他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可能是一种报警器?
  他小时候见过不少这类玩意儿。
  一定是邓布利多搞出来的,他认识尼克·勒梅。
  邓布利多……
  大狗的眼睛亮了起来,随即又悄无声息变得黯淡。
  他恨我!他以为我是叛徒!
  但我确实害死了詹姆和莉莉,我确实是凶手。
  黑色的大狗思维不断地跳跃着,很难形成完整的思考,他开始想起今天遇到的三头犬。
  他远远地在海格小屋里见到过它,当时它只有一只椰子那么大,海格在陪它玩捡帽子的游戏,就连旁边那只猎犬都能轻易把它撞倒。
  但仅仅过了一周多时间,原本能被他一巴掌扇飞的小不点,就长到了门板那么大。这绝对是魔法!
  他听到海格的抽噎声,他说自己不该那么自私,应该让它到禁林里畅快地奔跑。
  该死!那只三头犬奔着他而来,早知道,他就不该把摩托车借给海格的。
  这么多年过去,估计早就报废了。
  也有可能被放生了?他在禁林深处看到过一辆破破烂烂的汽车,他还以为是被人丢弃的,准备钻进里面睡上一觉——就算再破,也比湿乎乎的地面强得多,至少还有一张垫子。
  结果这玩意儿亮起了车灯,差点把他晃晕了,汽车朝他撞过来,他又一次狼狈而逃……
  半个小时后,黑色的大狗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老鼠洞,哈哈,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饱餐一顿,他又有力量了,最少还能多挺两天。
  他趴在地上开始想问题,大狗的形态无法让他进行缜密的思考,他也不愿意叫名字,只是回忆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想到了那只姜黄色的大猫,一个聪明的家伙,虽然他是狗,但他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猫了。
  猫可以光明正大地捉老鼠。
  通过它,自己知道了不少情报,首先是老鼠,老鼠就在那个男孩身边,想到这里,他变得暴躁起来。
  黑色大狗开始数自己的肋骨,这是他新发现的保持平静的办法。一根,两根,三根……一共十三对肋骨,最后一根最短最细,一般人可发现不了,他得意地想。
  他终于冷静下来。
  暂时还不用担心……老鼠就是个胆小鬼,自己上学时就看出来了,每次打群架,他都躲在后面偷袭。
  还有那个鼻涕精,以及他的蛇崽子学生,危险到处都是,他孤立无援。
  黑色的大狗爬起来,远远看了一眼霍格沃茨的方向,掉头向另一侧离去。
  他准备去一趟麻瓜小镇,那里危险性不大,他可以溜进麻瓜的房子里找点吃的。
  白色柔软的面包,新鲜可口的蔬菜,当然,还少不了肉。
  黑色大狗的口水疯狂地流了下来。
  他慢悠悠地跑着,这是最省力的方式,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以前不是这样,他总是跑在最前面。
  天变得蒙蒙亮,黑色大狗悄悄地溜进离他最近的一个漆着红漆的小房子,他喜欢这个颜色。
  房间里没有电视机,这更好了,他不想看到自己被称作是危险的逃犯的新闻。
  黑色大狗的鼻子不断抽动,转身跑进厨房,他看见一只雪白的猫咪,太嫩了,一看就不聪明,他想。
  没有搭理炸毛的猫咪,他从厨房里叼走了一大块排骨,临走时,他拍了拍白猫的头,留下一个脏兮兮的爪子印。
  走出小房子,他叼着肉悄悄离开,路上看到了两个探头探脑的矮小中年人。他们低声讨论着——
  “准备好挑哪一家下手吗?”
  “还不确定,这个镇子太穷了,要不换一个地方?”
  “不行,随便找一家。”
  随即,他们看到一只黑色的大狗从阴影中缓缓走出来,它瘦骨嶙峋,龇着牙齿,目光凶狠地看着他们。
  “快跑!”
  黑色的大狗看着他们消失,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他畅快地发出一声嚎叫。镇子里的狗叫声此起彼伏,有几户人家的灯亮了起来。
  ‘该死,我又做了蠢事。’
  这个地方不能待了,黑色大狗钻回草丛,叼起排骨迅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