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不容易
不过因为《永远同在》是下半月才发布,满打满算到月底也只有十天的打榜期。
可是下载量增速惊人。
现在已经很难说到底是《千与千寻》成就了《永远同在》,还是《永远同在》成就了《千与千寻》。
只能说都是高质量的作品,双赢。
墨染也因为《永远同在》正式出道。
一出道便是巅峰。
没有像同期出道新人一样,参加选秀节目,或者参加歌唱比赛类节目艰难出道,一首主题曲,开启人生新高地。
墨染原本没有优势的外表,反尔成了一大卖点。
因为本来就是主题曲,几乎所有人在听到歌曲时,都没有见过墨染的人。
他的声音有特别难辨雌雄。
女生都不一定有她演唱的空灵,更别说男生了。
然后再一看人。
反差萌。
墨染和《永远同在》出现在各大网站的热搜话题上。
连许多明星都拿调侃人声不符。
一时间让墨染红遍华国,各种商演活动不断。
盛空也积极造势,宣传跟的很紧。
上节目,参加晚会,访谈,都没落下。
......
林雨认真阅读着手机短信。
发工资了。
上个月的工资有十万,《千与千寻》的版权,《听我说谢谢你》的版权,一共有两百多万。
这个月又增加了两首歌《少年》和《永远同在》。
《少年》的分成是五成,《永远同在》被墨染分走0.5有点可惜,但也可以分到1.5。而且前面的三首歌也在继续被下载,林雨这个月的工资还不错。
158万元。
在普通人看来,打工仔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人间极品了。
但在林雨眼里还不够啊。
必须在半年内,买到学区房,还得把孩子户口迁过去,不能耽误小芒果的学业。
林雨不由叹了口气。
还是版权香啊。
卖出去的版权费都是实实在在的钱,虽然不会像歌曲下载量这样细水长流,吃一辈子。
但胜在来钱快啊。
林雨将手机放回兜里。
食堂的菜也香,免费的都香。
红烧肉是林雨的最爱。
他是怎么吃都不胖体制。
183的身高,也只有130斤。
这在成年男人里算是偏瘦的体型。
林雨夹一块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刚要放进嘴里。
“林老师,您喜欢吃红烧肉,我可以带您吃遍燕京所有的红烧肉。”
林雨平静的咀嚼着红烧肉。
对面坐着温灵。
自从上次二选一录歌后,林雨还是第一次见到温灵。
其实如果不是墨染那胖子嗓音太惊艳,温灵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那首歌本来就该是女孩唱的,却被一个那么糙的糙老爷们比下去,温灵不甘心也是正常的。
温灵真诚的望着林雨,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灵动极了,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林雨看了眼温灵,就继续吃肉了。
在公司,虽然她还没有出道,但在新人里还是很受欢迎的。
颜值在线,身材好,性格好。
像林雨这样拿她当空气的,温灵还是第一次遇到。
气氛有些尴尬,温灵抿了下唇瓣,“我说的是真的。”
林雨有点无语。
这姑娘是疯了吧。
就算谁喜欢吃某个菜,也不会想要天天吃吧。
林雨没吭声, 自顾自的大口吃饭夹菜,他知道温灵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他。
温灵有些着急,她早就知道林雨,只是林雨太低调,所以她才会没把名字和人对上。
以前也只是在心里佩服林雨的才华。
可是这次这么近的机会,眼看就能演唱林雨写的歌了,却在最后输给一个胖子。
虽然她输的心服口服。
但也想努力一下, 看看能不能还有和林雨合作的机会。
墨染最近太火了,整个公司都在谈论他,连公司一姐秋婉婷都在社交网站上夸墨染声音特别。
温灵每次看到有关墨染拿到新闻,都能想到自己与之失之交臂的场景,心里非常难手。
羡慕,嫉妒。
林雨大快朵颐的吃完了午饭。
温灵看着林雨的餐盘一点点空了,眼泪都要急出来了。
“有事吗?”出于礼貌林雨还是开口问了一句,毕竟是同公司的,就这样端着餐盘从人家面前走了,好像也不太礼貌。
“林老师,我很崇拜您,之前错过和您的合作我很遗憾,很想跟您合作。”温灵倒吸一口气,不停顿的将所有的话都说了出来。
林雨猜到温灵来的目的。
从她过来没头没脑的说那么一句,到后来半天憋不出一句话。
他和温灵没交集,除了找他邀歌,不可能来找她。
温灵见林雨没有马上回答,立刻说道,“我不着急的,我知道写歌不是一朝一夕。”
女生的歌他这里有很多啊。
适合温灵唱的也有。
只是......林雨陷入思考。
温灵感觉林雨再犹豫,但是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犹豫,她知道林雨不可能是为了钱,像林雨这么有才华的人,都视金钱为粪土,自己这么做可能会让林雨不高兴,但是温灵也没别的办法了。
温灵,“我可以不要钱,歌手那部分分成都给您。”
林雨心里一乐,真懂事啊。
“嗯。我刚好有一首歌,适合你。”
温灵从椅子上跳起来。
她没想到这么横冲直撞的来找林雨,竟然真的可以邀到歌。
而且不是一般邀歌都要等很久么。
两三个月算是短的,等半年以上都是经常的事。
怎么林雨老师还有存货?
温灵顾不得想那么多,一个劲的感谢。
......
第二天,欧小娟找到林雨。
“《永远同在》似乎火了,你前面的几首歌都不错。”
林雨平静的轻嗯一声,《千与千寻》票房那么好,主题曲小火一下也是应该的。
“墨染也火了,现在通告接到手软,有三个代言在谈,今年他可能是最成功的胖子。”
这个林雨也知道啊,现在无论在公司哪里都是在谈论墨染。
欧小娟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林雨,“那你呢?”
林雨愣了一下,“我?”
欧小娟苦口婆心的说道,“签约两个月,确实你产量挺高的,一共出了四首歌了。可这四首里,除了第一首是你自己唱的,其余都是给别人写的啊。”
林雨其实真不怎么在意这些,赚钱就行呗,自己唱别人唱都一样,主要是这两个月刚好有机会,别人唱了虽然少了歌手那部分分成, 但是总体看还算不错。
欧小娟继续说道,“而且给别人写歌,也不可能总有灵感啊,写一首歌哪有那么容易。别说你了,就是南宫杨手下那些金牌音乐人,一年能出几首歌啊。
墨染以前名不见经传,唱一首歌后,现在各种跑通告,参加节目,商演,流量就可以继续保持,也有话题度。”
林雨明白了,欧小娟是想让他参加节目,多露脸,包装宣传。
以前欧小娟对这方面挺随性的,林雨也想闷头赚钱,毕竟孩子小,他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一直拒绝参加节目,欧小娟那时候并没有反对,而且表示理解。
墨染的走红,不止刺激到温灵看来连欧小娟也刺激到了。
欧小娟轻叹一声气,“现在竞争压力很大, 你看公司还有那么多没出道的歌手,都很不容易,上次那个女孩,温灵。
外形不错,嗓子也不错。就是没遇到合适的机遇,只能等着,据说已经等了一年了。”
欧小娟就是想让林雨明白,能出到不容易,而且他手里还有那么多好资源,自己力捧他,南宫杨也很喜欢他,趁年轻好好发展,红都是小意思,要看红得发紫还是发黑。
林雨做沉思状,“那我帮温灵出道吧。”
欧小娟张大嘴巴,“啊?”
“现在未出道歌手确实不容易,想等一首合适的歌很难。”
欧小娟愣了半天,她刚才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啊。
林雨,“我刚好有一首歌,适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