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胡小莲的往事

  萧月如接过了话头,她两眼如秋波一样的看着李长生问道:“胡小莲灭了满门,都不足以定罪?”
  李长生摇了摇头,说道:“能不能定罪,也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既然如此,那为何不给胡家上下一个解释的机会呢。”
  “山野精怪的话,岂能相信。”
  吕奉出声呵斥。
  李长生不做争辩,对着老叟说道:“老人家,胡小莲灭人满门,罪大恶极,但是,我认为,这其中必然有其他秘密,不知能否看在这胡家一众族人的性命份上,为我们揭秘一次,至于抓不抓胡小莲,我必然给老人家一个答案,也强过无故让这么多生灵失去生命好。”
  李长生转头,对萧月如说道:“萧姑娘,镇妖司抓妖明法,天经地义,但不能封口不论吧。”
  萧月如对李长生的话,并不反感,随即命人撤了兵刃。
  老狐狸面色微微变幻。
  目露感激,这才说道:“你们跟我来!”
  镇妖司,李长生,刘捕头跟着老狐狸来到了山坳的深处,见到了一个似乎疯癫的男子依靠在一座坟头。
  那坟头的碑文上,愕然刻着胡小莲的名字。
  刘捕头点着灯笼,隐隐照亮了男子的面孔,“王公子!”
  众人刚想靠近,王公子像疯了一般,手里拿着石头:“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不要伤害我的小莲。”
  神色是紧张,让众人无比的动容。
  一颗石子精准的砸中了王公子的脑袋,力道巧妙,王公子向后而倒,胡家众人将其安放在了一边。
  萧月如走上去,细细打量着这碑文,只见胡小莲的字迹之间,已然经历了许久的风霜,刻痕上都有斑驳的裂痕。
  “胡小莲一个月前尚在王家府邸,可这墓碑已有经年之久,这?”
  老狐狸迷了眼。
  哀嚎了半天,胡家众人也是连声哭泣,嘴里都在说胡小莲为什么这么傻。
  十年前。
  王公子十六七岁,在南山中游玩,看到布下的陷阱里居然躺着一只受伤的小白狐,眼看小白狐就要被猎人带走,王公子生出恻隐之心,让猎户将小白狐放走,猎户见白狐皮毛无暇,必然能卖个好价钱,怎会答应,争执不下,王公子只能倾其所有,身上全部的银钱将小白狐买了过来,随后将这只小白狐放生了。
  王公子失去了银钱,又因为小白狐错过了下山的时辰,是又累又饿,不知为何,‘勿入’了桃源村。
  认识了一个叫胡小莲的姑娘。
  胡小莲看起来才十岁,王公子那时也差不多才十七岁,在王公子眼里,胡小莲就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妹妹。
  而那时的王公子却如何也想不到,他面前乖巧可爱的胡小莲,就是那只被他放生的小白狐。
  而此时的胡小莲早就被英俊善良的王公子给吸引住了。
  王公子这一呆就是数日。
  二人也自然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然而,世上午不散的宴席,王公子也有些想家了,在离别的前一天,胡小莲忽然问了王公子:“你将来想娶什么样的姑娘。”
  王公子不以为意,脑海里自然想到了,那美丽的甄姑娘,因为,整个荆陵城爱慕甄姑娘的不在少数。
  自然也就大大方方的告诉了面前这个‘妹妹’,那神色的倾慕深深的刻在了胡小莲的心里。
  等到王公子走后。
  胡小莲像老人家说了她的想法,她想嫁给王公子,可是,她已经化形了,这副身体,十年道行才如人间一岁,想长成大人都还要百年之久,那时候,怎么等得到王公子呢。
  可若说,有没有办法。
  有。
  但是这个办法,对胡小莲来说,九死一生。
  起初,胡小莲本来放弃了这个打算,只想着默默的守护者王公子,可有一日,胡小莲偷偷出了山,前往了金陵城,得知一个消息,那便是甄姑娘病重了,要死了。
  得知这个消息后,胡小莲那本来已经熄灭的心思,忽然又升了起来。
  那便是借尸还魂。
  可是,借尸还魂先不说胡小莲自己要经历怎么样的劫难,单单是想要借尸还魂,必须要在还魂肉身的对象心甘情愿的答应。
  一定要心甘情愿。
  否则,胡小莲也不可能成功。
  为什么。
  就好像出马仙,要请仙上身,一定要自愿让仙家捆窍,这个过程非常痛苦,穴窍若是不通,妖魔是如何也占不了肉身的,肉身该腐烂还是得腐烂。
  但是,胡小莲的目的,是替换自己的肉身,成为甄姑娘,嫁给王公子,所以他必须要在甄姑娘死前,捆了她的窍,让这具肉身合适于自己。
  痴心一片的胡小莲直接找到了甄姑娘。
  二人一见,胡小莲直接跪地,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来意,随后将自己对王公子的一片痴心也是娓娓道明。
  甄姑娘答应了。
  胡小莲既然承了甄姑娘这么大的恩德,自然也想过报答,于是,便承诺会替她赐给尚在人世双亲一场富贵,保二老安享百年,这也就是后来为什么,甄员外遇见了贵人的由来。
  当晚。
  胡小莲捆了甄姑娘的窍。
  不到两日,甄姑娘便香消玉损,而胡小莲早就暗中守在甄姑娘下葬的地方。
  偷偷的将甄姑娘的肉身带走了。
  然而,接下来,才是最为让人动容的地方。
  狐狸一般化形,都会在坟墓里去挖掘人的头颅,胡小莲早就化了形,自然不可能等到甄姑娘的肉身腐烂之后,取了她的头颅。
  所以,唯一的办法,借尸还魂。
  胡家所有人都在劝说胡小莲,认为她这样不值,大不了暗中报答王公子的救命之恩。
  可是,胡小莲屹然决定覆灭自己的肉身,还魂于甄姑娘的肉身。
  这么做,等于天地不容。
  要历经四九天劫,每一劫都要受连千刀万剐都不足以形容的极端痛苦。
  不仅如此,一个不慎,道行尽毁,魂飞魄散。
  然而,胡小莲屹然放弃了狐狸的肉身,成为一只孤魂野鬼进入到了甄姑娘的身体之中。
  如此大的牺牲,仅仅是为了报一个救命之恩。
  值得吗。
  萧月如鼻子有些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