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间子难吃新麦粮

  战车轰鸣,带起了无尽的尘埃,阿树起身后却是复又弯腰长拜:
  “这些年来,普天之下的黎民,哪一家不曾受了田家的恩惠呢?!”
  “田家的家主乞子,那是救活整个齐国贱民的圣人啊!”
  方才那少年,不愧是田家子呢。阿树的嘴里,正在自言自语:
  “小公子年纪如此幼小,便已经体恤我们贱民了,假以时日,待他继承了上大夫的差事,我等黔首有福了啊!”
  阿树起身,面对田白等人离开的方向,再次恭恭敬敬的磕头相送。
  “山川野泽的城狐社鼠吶,万万不要招惹小公子一行了,若是汝等需要血食,我阿树愿意奉上自身血肉祭祀汝等,唯求小公子一行平顺安康!”
  百姓是最能感恩的一群人,哪怕上位者只是施舍了点滴的恩惠,都能让他们铭记一辈子了。
  ……
  燕胥将小公子一行的行踪交上去之后,心中很是惴惴不安。
  那贵人赏他在郄门放浪三天,在柔弱无骨的女眷的服侍下,燕胥却是忘却了忧愁,渐渐沉迷其中,不知今夕是何年起来。
  齐国多女闾。
  自管仲为相,广设女闾集资以为国用以来,齐国的女闾不但合法化了,更是蔓延到了每一座城池。
  女闾之所,多以开设者的名讳来命名的,比如这郄门。
  郄门明面上的开设者,乃是一个郄姓的女子。
  依照管仲当年立下的规矩,开设女闾者,本该是军中阵亡将士的妻,此策一者是所得收益填补国用,二者则是抚恤战亡将士的家眷。
  甚至,女闾的主人,还都是在官府牍简上面留有名字,更是拥有直接入官府求见的权力呢!
  只是,规则这个东西,在当初制定的时候,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施行到了下边,却是多要变样了!
  纵有强权者,能够维持规则一时不做变样,但是,时间长久之后,却是总要面目全非……
  女闾从开始设置的时候,距今已经一百余年了,到了此时,能够开办女闾者,却再无普通军卒之妻。
  现今这些女闾的主人,无一不是背景深厚之人。
  至于内里原因,却也无他!
  女闾实在是太挣钱了!
  “千金之子走进来,一文不值抬出去”。
  这句话虽然夸张,但是,却是女闾的真实写照。
  尤其是这些年来,随着各个贵族纷纷进入女闾这一个挣钱的行业,使得拼本事、拼态度、拼服务,已经盖过了原本那只是简单的找了寡妇填充的初级女闾太多!
  此时的齐国女闾,只要是稍微上了档次一点的,在列国间,便是素有销金窟之说。
  莫说是刀币,便算是那真正的金子,纵然身家千万镒,想要遍尝齐国女闾之妙,也是不可得的……
  郄门背后的主人,乃是真正的大贵族,甚至,还是公室旁支之一!
  正因为这样,燕胥才自甘做了间子。
  燕胥沉迷在郄门女子的服侍之中,竟然忘记了时光,不知了黑夜百天……
  在亢奋与昏昏沉沉之中,燕胥被憋醒了,他只觉得肚子就像是要炸了一般。
  此时,房间里只有蜡烛燃烧的昏暗光亮,略微一瞥,窗柩上的丝绢,倒映着外面的点点光亮,那是其他女闾的灯光。
  他推开纠缠在身上的雪白八爪鱼,起身朝着房间一角走去。
  墙角摆放了一个恭桶。
  这几天,做的有点多了,燕胥发现自己的泥鳅,一阵阵的刺痛,明明憋得不行,但是,却很难尿出来。
  “嘘嘘!”
  他正低声吹着口哨,想要用声音的刺激,来唤醒儿时的记忆。
  “汝是燕胥?”
  一个低沉的声音,忽然在燕胥身后响起,不知觉间,一个铁箍似也的手臂,已经扼住了他的下巴,锋利的匕首,更是抵近了他的咽喉。
  那刀尖上的锋芒,只让燕胥浑身一阵冰冷,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当即便是起来了。
  燕胥毫不迟疑,若是此时他敢开口呼喊一声,下一刻,自己的咽喉一定会被割开的,他会像是被宰杀后的鸡那样,在地上挣扎扑腾许久,才会气绝身亡的。
  “这……位……爷,我们……并无……冤仇……”
  燕胥吓得话都说不完整了,他结结巴巴的试图求饶。
  千万,千万不要是田家的人,千万不能是啊!
  最好是求财的……
  哪知道,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之后,却见那人手起刀落,匕首的柄部就击打在燕胥脖子上。
  “呃……”
  肺腔里的空气,挤压了声带,发出的声响过后,那燕胥已经被抗在了黑衣人的肩上。
  却见他几个起落,便是离开了郄门所在。
  小巷里,一辆不起眼的轩车,停靠在墙角的阴影下。
  “噗通!”
  燕胥就像是一条死鱼一般,被人丢在了轩车上,那人登上了车右的位置,对着刚刚还在打瞌睡,这一会却清醒过来,正在打量四周的车夫道:
  “兀那贼子,倒是机警,一天内连续换了十几个房间,害得我瞄了他许久,都是不曾找到了机会!”
  “打住,出去再说!”
  御者驾驶着车辆,驶离了阴影。
  一从阴影里出来,两人的身上顿时不见了丝毫的惊慌,他们就像是带着醉酒的主人回家那般,用轩车载着燕胥,直奔城外而去。
  此时,正是城门关闭前的最后一刻,见到轩车过来,城门口的兵卒正要上前查看,却见那车左的御者拿出了一个什么,城门吏仔细一看,脸上顿时带上了讨好的神色,他连忙挥手让士卒们让开了道路。
  身着黑色衣衫的两人,也不言语,只管驱赶着轩车出了城。
  都城之外,本是公族所有,但是,这些年来,君上越发的暴戾、昏聩,这城外的公田,更是被君上分出去了很多。
  几乎每个家族,都在城外修建的有庄园。
  马车驶入了一个中规中矩的院子,御者前去卸马,黑衣人却是伸手提着燕胥的后脖子,就像是提着一个小鸡一般,朝着主屋走去。
  “孙子,小人等幸不辱命!”
  黑衣人将燕胥掼在地上,单膝跪地,对着高位上的田书行礼。
  田书当年因为消灭了世代与齐国作对的吕国,因而被齐侯姜杵臼赏赐了安乐城,作为田书的封地,因为田家乃是陈国公族之后,为了家族大计,田书却是以孙为氏。
  是以,这黑衣人才有了“孙子”的尊称!
  “辛苦了!”
  田书点点头,道:“弄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