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早餐

  清晨,巴里特推门从那间清冷的木屋中走出。
  一夜的沉睡让他的身体状态恢复了不少,饱满的精神更能让他感受到胃中的滚滚饥饿。他活动了下自己有些僵硬的脖颈,准备前往与老威尔约定好的那间酒馆。
  此时的猪湾有些冷清,远没有白日或夜晚时的那种热闹。绝大多数的人此时还沉浸在梦境之中,连铁匠叮当的打铁之声都已断绝。
  路过那片荆棘帐篷时,巴里特看到一位皮肤白皙,头发杂乱的可人儿正将一位醉醺醺的冒险者架出帐篷。
  醉鬼倚在可人儿的身上,眯着醉醺醺的眼睛,不停的用鼻子拱她的脸颊和脖颈。他一只手搭在可人儿的腰上,另一只手不断的尝试想要往她的胸*口抓去,但每次在半空中时,那条手臂便已力竭垂下,无法到达那饱*满柔*软之处。
  但醉鬼仍下意识的持续着这样的动作,似乎并不死心。
  “爱莲娜,爱莲娜”醉鬼无意识的呢喃着,“让我亲亲你,嗝呼,我想干你”
  可人儿侧过头去,“等你能硬起来再说吧。”她厌恶的说道。
  女人踉跄的架着醉鬼走出那片布满荆棘的帐篷,期间因为酒鬼的乱动和不老实,可人儿身上的长裙被荆棘丛刮开了一条长口子。
  她低声骂了一句,又蹒跚的往前走了几步,待走出荆棘丛后,她一把将酒鬼仍到了路边,直起身大口喘息着,那饱*满柔*软之处随着呼吸起起伏伏,煞是诱人。
  酒鬼躺在地上,手臂仍不时的举向空中,“爱莲娜、爱莲娜”他胡乱的叫喊着。
  可人儿没好气的看了地上的酒鬼一眼,俯下身,抓起酒鬼的手放在自己的饱满之处用力的揉了几下。
  “我们两清了。”可人儿说道,“下次再来你最好清醒些,至少应该记住我叫什么。我叫艾莉儿,不是爱莲娜。谁知道这个爱莲娜究竟是哪个不知廉耻的"biaoi"。”
  她起身,准备返回她的荆棘帐篷中,待发现从不远处走来的巴里特后,她对蛮子妩媚的笑了笑。
  巴里特回应以笑容,并礼貌的摇了摇头。对方立刻翻个白眼,转身离开。可人儿一边走,一边低头查看自己长裙上刮开的口子,有些不满的嘀咕着什么。
  我昨天应该留在这里过夜,而不是那个破旧的木屋中。巴里特看着那些矗立在荆棘中的一顶顶帐篷,默默的在心里想道
  当蛮子来到‘发财、发财’酒馆时,酒馆尚未开门,他用右手敲了敲那扇包裹着铁皮的橡木大门。三次心跳的时间后,他换成左手再次用力的敲了敲。
  酒馆门沿上的亮金色的招牌被震的不住乱晃,当巴里特第五次敲门时,门后终于响起了回应的声音。
  “来了,别敲了,墓地里的亡灵都得让你吵醒!”声音高声回应,由远而近,“该死的家伙,谁这么早?”继而转入低声的咒骂。随着是一阵杂乱的开锁声响,橡木大门被开启了一道小缝,从缝中露出了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睛。
  “怎么这么早?”‘眼睛’问道。
  “吃饭。”巴里特耸耸肩。
  “怎么这么早?”‘眼睛’又重复的问。
  “饿了,自然就过来了。”
  “该死的,公鸡都不会比你起的更早。”‘眼睛’继续咒骂着,随后大门被整个打开,一个胡子拉碴、满脸憔悴的肥胖中年男性用手挡着照着进来的阳光,皱着眉头看向巴里特说道,“你这家伙怎么不去老丹尼那里吃猪杂?”
  “刚从森林回来,想吃点好的。”
  “你又活着回来了?”肥胖的酒馆老板上下打量着巴里特,“而且又毫发无伤?这世道还真是不公啊。”
  “每个人都这么说。”巴里特绕过中年男性,走进了酒馆中,“但人们却对此并无办法。”
  他走到一张靠窗的桌子前,伸手将窗户打开,让清冷的空气灌了进来。窗外有棵枯萎的栗子树,没有树叶遮挡的的树冠处,"chiluo"裸的显露着两个精巧的鸟窝。
  巴里特将倒扣在餐桌上的橡木椅子拿了下来,一屁股座了上去,“一杯黑麦啤酒、肉汁烤洋葱、还有你以前用蛤蜊、鳕鱼和蟹肉做的海鲜汤、一只塞满甜玉米和蘑菇的烤鸡,再来点奶酪和用牛油煎的厚片面包。”巴里特坐下来看着酒馆的老板,“如果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可以来上一些。”
  他从昨天下午从迷雾森林回来就没有吃饭,空腹睡了整整一夜,现在的食欲和食量估计与食人魔的不相上下。
  酒馆的老板被人称作‘胖子唐尼’,但唐尼却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天知道最开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叫他,反正一旦所有人都默认他是这个名字,那他原本叫什么就不重要了。
  唐尼同时也是酒馆的厨师,他的手艺十分不错,但是脾气不算太好,而且菜肴的价格在猪湾这种地方来讲,算是比较贵的,所以一般只有手头宽裕的冒险者才会来他这里吃上一顿。
  “发财了?”唐尼问。
  “一点收获,要不怎么会来你这个黑心的地方。”巴里特回答。能活着从迷雾森林回来的人,很少有空手而归的。
  “前两天有队冒险者从迷雾森林中抓到了一只近五米长的凶暴野猪,那可真是个大家伙,肚子里能轻松装下三个成年人,可真大!”唐尼说。
  如果你看到我们抓到的第二只霜虫,就不会这么想了。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我收了一条猪腿。”唐尼用手比划着猪腿的大小,“那条猪腿上的肉硬的像是石头一样,我借了个战锤敲了两天才把它敲软。我把猪腿肉和大蒜、洋葱、胡萝卜炖在了一起,到今天已经炖了三天了,要不要给你切一小块尝尝?”
  巴里特点点头,“来一大块,再给我配点酱汁,多加些罗勒。”
  “真希望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好胃口。”唐尼挪动着他肥胖的身体,转身进了厨房。
  半盏茶的功夫,从酒馆的大门进来了一位穿着麻布长袍的三十多岁女人。女人进门之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户旁的巴里特。
  “巴里特先生?这么早?”女人朝巴里特打着招呼,“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老板可从来都是睡到晌午过后才开门的。”
  “有生意上门,自然是没有不做的道理。”巴里特笑着说。
  “恶客上门,你总得应付不是。”厨房里响起一声叫喊。
  女人捂嘴笑了笑,“您点完了?那我给您看看去。”她转身朝厨房内走去。
  这个女人彬彬有礼的样子和整个猪湾的氛围格格不入,但巴里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这个名叫卡米尔的女人听说是某个贵族家的千金,她的家族似乎还是那种颇有些历史的古老家族。
  不过,年轻时候的卡米尔和一个冒险者私奔了,为了躲避家族的追捕,这对恋人在狮鹫王国中辗转了多处地方,最终来到了猪湾。
  不幸的是,卡米尔的恋人在一次冒险中永远留在了迷雾森林中,每年像他这样的冒险者有上千之多,迷雾森林毕竟不是什么和善的地方。
  悲痛欲绝的卡米尔并没有因此而重新回到家族中,也没有因为孤立无助而成为一位可人儿。她独自在猪湾生活了将近十年,为人换洗衣物,缝补皮甲,在酒馆当女招待,为医师照料受伤的冒险者。
  她一直很自立的活着,在受到数次骚扰后,人们便都知道她的长袍下永远会挂着一柄锋利的匕首。不仅如此,这个女人是会用武器,并真的敢于搏命。之后,便很少有冒险者会再去骚扰她,即便有些新来的不懂规矩之人,也会被其他冒险者所警告。
  猪湾是个肮脏的地方,但也有着自己的行事准则和底线。
  那个女孩也有一柄匕首,巴里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有着酒红色头发的女孩,虽然那柄匕首并不锋利,但也能切开面包,还能吓唬地精
  正当巴里特胡思乱想时,卡米尔端着两个餐盘从厨房内走了出来。
  “您的胃口不错么。”卡米拉笑着说道。她将两个餐盘放在了巴里特面前,又转身到酒馆的柜台为巴里特接了一杯黑麦啤酒。
  其中一个木餐盘盛着奶酪、用牛油煎得金黄的厚片面包,而另一个餐盘则装着肉汁烤洋葱。冒着香喷喷热气的厚片面包和圆滚滚的、饱蘸着肉汁珍珠洋葱实在是让人胃口大开。
  “其他的菜肴需要稍等一会儿。”卡米尔将黑麦啤酒送到巴里特面前,转身又回到了厨房中。
  巴里特从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牙齿之间发出了松脆的喀嚓声响。甜美的珍珠洋葱夹带着咸鲜浓郁的肉汁,从巴里特的嘴里爆裂开,让他发出了满意的叹息。
  蛮子又大口的喝了一口清凉的黑麦啤酒,用黑麦啤酒将烤洋葱送下了胃,感觉最美好的生活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