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女孩和蛮族

  破旧的木屋里,石头围起的壁炉旁,橙红色的火焰像是庆典上的舞者,在不住的跳跃。一口黝黑的铁锅被架在了火焰上,火舌轻舔着锅底,让锅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很显然,锅内在炖着什么东西,阵阵食物的香气弥散开来。
  巴里特下意识的抽鼻子嗅了嗅,脑海中瞬间便将锅内的食材分辨了出来:是咸肉干炖蘑菇、芜菁,还有少量的洋蓟花瓣,又加了一些黑麦啤酒。
  肉干是猪肉干,应该还有一些蜥蜴肉和
  巴里特皱了下眉头,该死的,还有地精肉!‘屠夫埃米’这家伙又把地精肉混进来卖了。上次被打断了3根肋骨的教训还没吃够么?难道真当‘猪湾’内的冒险者们都是猪?不过猪的嗅觉可是很灵的!
  巴里特一直对自己的嗅觉引以为傲,当然,还要包括他的听觉和视觉。作为已经在‘猪湾’闯荡十多年还没有丢掉性命的资深冒险者而言,这些是他赖以活命的根本。
  “我今天被‘锤头鲨’骚扰了!”向壁炉里添柴的女孩对巴里特说道:“他弄脏了我的裙子!你知道,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也是我唯一的一条!!”
  ‘锤头鲨’?巴里特在脑海中思索了一下。一个身材的魁梧程度不输于他的壮汉形象映入了他的脑海。
  姓名在‘猪湾’内没有意义,来这里的人太多,死去的人则更多。没有人会费心去记那些将死之人的名字,而且三个‘安德鲁’也不及一个‘屠龙者’让人印象深刻。所以除非是特别熟识的,否则冒险者之间大多更习惯用绰号来相互称呼。
  “你应该帮我狠狠教训他一下,狠狠的!”女孩走到铁锅旁,拿起木质汤勺,用力的向前挥舞着,仿佛自己是一名武艺精湛的骑士:“就这样在他的臭脸上用力的来上一下子,最好能把他的鼻子打歪,让他知道我瑞伊并不是好惹的!”
  女孩说完后,转身看向巴里特,当她发现蛮族冒险者并没有回应她时,便用一种满含讽刺的口气说:“你不会是怕了他吧。”
  ‘锤头鲨奥布里’,巴里特知道这个人,在冒险者中小有名气。至于怕?巴里特断断续续在‘猪湾’混了十多年了,从没有怕过任何人,除了法师。那毕竟是这片大陆的主宰、整个多元宇宙最为强大的一股力量。
  至于‘锤头鲨’,巴里特相信自己闭着眼睛,用一只手都能轻松干掉他。这不是自大,而是对自己实力的充分自信。
  不过即便如此,蛮子冒险者却并不想答应女孩的要求。这个女孩有些嗯,怎么说呢,有些不太让人省心。用巴里特家乡的谚语来形容就是——‘长了巨龙之心的猫’。
  他将目光从自己的长剑上挪开:“你应该穿上长裤、套上皮甲,而非这条暴露的裙子。”这是他自女孩进屋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是不是还要再拿上一把斧子或长剑防身?”女孩掐着腰反驳道,“是不是还要拿匕首在自己的脸上划伤些疤痕?就像你一样?”她仰着下巴,努力的俯视着眼前这个即便坐着也不比她矮的蛮子,脸上带着一种女性在‘讲道理’时显露出的独有高傲。
  我的脸上没有疤痕。巴里特在心里想着,脸上是刺青,疤痕在咽喉。但是他不想纠正女孩话语中的错误。
  女人总是很麻烦的,巴里特有些后悔当初把女孩救下。不,不是救,我只是在野外无意中发现了她,与她一起被发现的还有两只跃跃欲试的地精。
  两只地精和一个女孩,地精有一根木棍和一块石头,但是女孩有一柄打磨锋利的匕首。下注吧,看看谁能活到最后。
  巴里特不好赌,所以他没有下注。当时的他只是走上前去,拿自己的剑随便挥舞了下,就像赶苍蝇一样把地精赶跑了,在那之后,这个女孩便一直跟在了他的身边。
  女孩叫瑞伊,这是女孩自己告诉巴里特的,至于名字是不是真的,就不是蛮子冒险者能够知道的了。而‘瑞伊’到底是姓、还是名,巴里特同样不知道。事实上他对这个女孩了解甚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着自己。
  巴里特曾问过瑞伊这个问题,而女孩给出的答案是——‘在成为磨坊主的第三个妻子和离开家乡去冒险之间,我选择后者’。
  不,这不是答案。你可以离开家乡去冒险,我在19岁时也是这么做的,但这并不能解释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难道跟着我本身就是一种冒险?
  好吧,这也算是一种能说的过去的理由。
  巴里特的沉默更让女孩显露出一种胜利者的洋洋自得,那高傲的表情像是一只在围栏里巡视着自己‘领地’的白鹅。
  “如果我会用剑的话,我就会亲手把那个人的鼻子割下来,那样的家伙不值得同情!”她再次将手中的木勺挥舞起来:“如果我是国王的话,我就要颁布一道法律,将所有像‘锤头鲨’一样的坏家伙都挂上绞架!”
  从将鼻子打歪到割下来,再到上绞架,这个时间没有超过5次呼吸。如果你当国王,肯定个相当有效率的国王,而且也是个慷慨的“国王”。当然,你慷慨的不是金币,而是死刑。巴里特在心里想道。
  “那样你的绞刑架肯定会不够用的,我的女王大人。”巴里特嘲讽道:“一半的人会被你送去地狱,而另一半的会拿起武器反抗你。”
  “那你会保护我么?”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已经被你挂在绞架上了。况且,我又不是你的骑士。”
  “我可以赦免你的罪,并封你为我的御前骑士。”女孩笑着将汤勺平举,遥遥的指向巴里特的肩膀。
  汤勺应该在锅里,女孩应该在家中,或者酒馆,或者床上但是巴里特并没有那么做过,即便女孩曾暗示过。
  如果她以后变成了***,而非女王,也许我会那么做。但是现在,不。欢愉应该是以交易形式发生,而不应该连带上责任,不应该!
  他又抬头看了一眼女孩,那酒红色的头发像火焰一样耀眼。如果我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公牛,肯定会被那颜色挑逗的狠狠冲撞上去,但我不是,他想道。
  也许我应该给‘锤头鲨’一点教训,但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她能不在我面前唠叨。
  瑞伊用木勺将锅里炖的汤和菜舀到了木碗中,又用匕首将黑麦面包切成了片,“吃饭吧,我的御前骑士。虽然你的嘴没法用来沟通,也不能亲吻,但至少它还能吃饭不是”
  不得不说,女孩的手艺还不错,汤虽然不浓,但炖的火候却恰到好处,在初春仍旧有些寒冷的天气里喝上一口,便感觉有种温暖能从心里涌遍全身。
  巴里特用黑麦面包沾着汤吃,又把汤里一块炖软了的咸肉干挑出来扔到了火堆里。那是一块地精肉,巴里特能分辨的出,而他不吃地精肉。
  “你不应该浪费食物。”瑞伊皱了下眉头,“更何况那还是一大块肉。”
  “那是地精肉!”蛮子解释道。
  “地精肉又如何?”女孩反问:“那些绿色的坏家伙和森林中的怪物、魔兽又没有什么不同,吃了又不会坏肚子。你还真是娇气呢!”她表情有些不屑。
  不,不一样,巴里特在心里想道,但他不想争辩。地精是智慧种族,而且曾经有过辉煌的文明。智慧种族之间不应该以彼此作为食物。
  巴里特在年轻的时候曾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最后一位地精》。书没有作者,也没有第一次出版的时间,只有各个国家自己在翻印时的印制日期。而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在什么时间写的,已经没有人能够知道。
  不过看过这本书的人们都认为它的作者应该是一位地精,书写的时间应该是在地精文明消亡的时刻。
  巴里特至今仍旧记得,在书的扉页上有这么一段话:
  “我是最后一位地精,在我之后,地精文明将会正式消亡。
  以后,其他种族在称呼地精的时候,也许不会用到‘位’这个量词,
  取而代之的,也许会是‘头’、‘条’或者是‘只’。
  但不管怎样,这都是地精这个种族自己选择的命运。
  ——谨以此书告诫那些仍旧存续着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