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宣判

  黎月宜戴着冰凉的手铐和脚铐,低着头站在被告人席上。
  闻言,浑身瑟缩了一下。
  她缓缓抬起头来,望向脸色严肃的法官,喃喃道:“不,不是我,不是我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对面的律师站了起来。
  “被告人一直拒绝承认犯罪事实,但我方提供的各项证据均表明,被告人黎月宜故意杀人罪成立。我方放弃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绝不与被告人达成和解”
  后面说了什么,黎月宜已经听不进去了。
  她睁大了无神的双眼,目光扫过旁听席哭得双眼红肿的顾云芳和脸色惨白的黎家明,望向了法庭深棕色的天花板,还有白色的耀眼灯光。
  眨了眨眼睛,眼泪便流了下来。
  在被接回黎家的时候,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她应该是被人羡慕的千金大小姐,应该有着光明的前途,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可为什么,最后会变成这样?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黎月宜年满十二岁,以五十万元的报酬雇佣从犯徐金元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因为犯罪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故意杀人罪成立。现判处主犯黎月宜有期徒刑五年,从犯徐金元有期徒刑三年,执行期自即日开始。所有庭审程序结束,现在闭庭。”
  法槌敲下,尘埃落定。
  旁听席,那些赶来看热闹的民众们拍手叫好。
  “就该这样判,我还觉得判轻了呢!小小年纪就这么恶毒,必须让她知道法律的严肃!她可是差点害得咱们少了一个为国争光的奥赛双科冠军呢!”
  顾云芳凄厉地哭号了起来。
  “我的女儿啊!我的女儿!盛家人怎么可以这么狠心?盛楚兮明明一点事都没有,为什么要让我的女儿去坐牢?可怜我的女儿,今年才十九岁,才刚刚成年啊——”
  哭着哭着,直接晕了过去。
  黎家明手忙脚乱地扶着顾云芳,也哭得不成样子。
  此时此刻的黎月宜却是什么也听不见,耳边不停地回响着法官的宣判。
  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
  她今年不过才十九岁,本该是最好的年华。等再熬过一年高三结束,她就可以去帝都或是国外的大学里,享受更加精彩的青春和人生。
  可现在,那些都不能实现了,她要在暗无天日的监狱里面,度过整整五年的光阴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盛楚兮那个贱人!
  盛楚兮这个鸠占鹊巢的假货,霸占了她的千金身份,让她吃了十几年的苦,就算死了也是罪有应得。她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为什么法律要惩罚她?
  不,这不公平!这不公平!!!
  黎月宜的指甲死死地掐进了手心,眸子里也浮起了浓浓的恨意。
  盛楚兮,你不要以为,将我送进监狱里面,你就永远没有后顾之忧了!
  等我出来的那一天,我要你为我所遭受过的一切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