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念

  这种饭局,尤其是有上级和领导在场的时候,程序一般都相当固定。
  同桌的几人喝几杯,熟络熟络,然后挨个去给领导敬酒,之后自己再去找找熟人,该喝喝该吃吃,凑到一块儿聊到散场。
  而在剧组,最大的领导必然是导演。
  此时,酒局程序刚刚进展到第二步,以徐老怪为中心,身边的人流不绝,一杯杯的敬酒。
  都是人精,对于饭局的程序和规矩也算是了解,领导抿一口,自己干一杯,还不能一拥而上,得把握好顺序,一个人下去之后,另一个才能顶上去。
  敬酒也得看时机,得给领导留足回气和聊天的时间。领导正乐呵的聊天呢,你上去敬酒,坏了人家雅兴,那之后肯定得被穿小鞋。
  武举人怎么说来着?
  “老子的雅兴,全被你给毁了!”
  不磕一百个都不行!
  不多时,待围着徐可的人大都散去,刘思思才端着一杯酒走了过来。
  “徐导,我敬你一杯。”她笑嘻嘻的说道,拍了一个多月的戏,刘思思还挺喜欢徐可这样的导演。
  拍戏的时候就跟个老顽童似的,说起戏来挤眉弄眼,呲牙咧嘴,可爱的不得了。
  除了性子之外,徐可对她也很是照顾。刘思思虽然不算新人演员,但是演技还不能说是融会贯通。而徐可则热衷于调教新人,有耐心,也有方法,长于教导菜鸟和花瓶。
  拍戏这些日子,她也学到不少演戏方面的技巧,若能在未来活用,想必能提升一大截。
  故刘思思对徐可很是尊重。
  徐老怪手里夹着一根雪茄,左手烟右手酒,特有江湖大佬的范儿。见刘思思过来,抬头笑笑,“哟,我还以为你不过来。”
  “刚才人太多了,怕您喝不过来。”刘思思笑道。
  两人喝了一杯,徐可抬头,看了看面不改色的刘思思,“你酒量不错,比万年那小子强多了。我们在香江吃饭的时候,他没喝两杯酒就脸红。”
  “他就那样,不喝酒不抽烟···”
  徐可摇摇头,那货不能说是自律,应该叫任性。凡是不感兴趣的,不管是好坏,都不去做。
  当初《神都龙王》的剧本也递到了万年的手上,年初在香江,徐可还劝说了两句,可那货就是不想接,说什么都没用。
  九点多,宴席散场。
  刘思思起身,助理已经等在了门口,见她出来,忙把大衣递上。
  秋已深,夜风挺凉,甫一出门,凉风吹过,她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有点红的脸也逐渐冷却了下来。
  回到酒店,刘思思照常的洗脸,敷面膜,研究剧本。
  翻开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剧本,银睿姬,这个名字也不知道看了多少遍。
  剧本里,银睿姬喜欢上元稹,是因为文采,她自己舞技超群,却倾心于元稹的诗才,这才爱上那个男人。
  而自己,是怎么看上那货的呢?
  黑漆漆的面膜下,那双眼睛眨了眨,忽而感觉有点寂寞。
  还没等伤春悲秋呢,身边的手机却“嗡嗡”震动了起来。
  她忙拿起手机,上面闪烁着那个熟悉的名字。
  心里头想着一些东西,可一张嘴却又变成了不一样的话。
  “怎么舍得打电话了?”
  那边哈哈一笑,“那我挂了?国际电话老花钱了!”
  “剧组晚上去吃饭了,好烦,死活都不散场。”刘思思抱怨道。
  “吃的什么菜?你喝没喝酒?”
  “就粤菜,石斑啊什么的。”刘思思捏捏手指,“当然喝酒了,徐导挺好的,得给人家敬酒啊。”
  万年能想象出这姑娘的臭屁样子,酒量从来都是刘思思拿来嘲讽他的地方。
  他笑笑,道,“你酒量大,我就不问什么感觉了。快点睡吧,不早了,我马上要拍戏了。”
  “这么晚还拍戏?”
  “大姐,有时差的好吗?我这边是白天···”
  刘思思咬咬嘴唇,“是啊,差点忘了,你还在加拿大呢!”
  “这边天还挺冷,等下个月的时候,咱们得多带点衣服。”万年笑道,“你那边凉吗?”
  等待片刻,她的声音却没响起,万年疑惑道,“喂,思思,在听吗?”
  “嗯,”她忽而轻声道,“···我想你了。”
  “···”
  万年沉默了几秒钟,也道,“我也想你了。”
  一边是夜色阑珊,一边是阳光普照,隔了半个地球,思念却未曾断过。
  翌日,晨光熹微,有风。
  昨晚的电话不知何时才挂断,虽然知道那边在拍戏,可是,她还是很任性的跟万年一直聊着。
  在外,她一直是很懂事的形象。
  在万年身边要优雅,在同组演员面前要平和,在记者面前要微笑,从未怎么任性的发过脾气,没任性的去做什么不该去做的事情。
  可昨晚不知怎的就失控了,好好的任性了一把,霸着万年,不让他离开,不让他去工作,就让他一直陪着自己。即便是隔了半个地球,也要这样子才行。
  这种心思早已有之,不过一直十分克制。可自从万年离开,去的还是一个那么老远的地方,或许是长久不相见的缘故,那任性的想法便表现得愈发明显。
  兴许是因为酒,还可能是因为风,昨晚,那心思便妥妥的现了原形,其结果便是聊了俩小时,一直到刘思思困得睡着。
  最糟心的,大概是助理和多兰。
  一个要等着刘思思睡着,收拾东西和房间,免得老板醒过来找不着东西。
  一个呢,要等着男主角说完电话,只能苦逼的等在旁边。
  ······
  “完了?”多兰苦逼兮兮的问,一边说话,一边挠着满脑袋乱糟糟的卷毛,蹲在农场的栅栏旁边,特踏马山炮。
  万年点点头,“完了,拍吧!”
  “大哥啊,你认真点好吗?接下来可是重头戏,别由着性子乱来!”
  万年挺委屈,“我跟女朋友打个电话而已,怎么就乱来了?不挺认真吗?”
  “打电话打俩小时?”多兰直想骂娘,“行了,准备吧。”
  之前说过,《汤姆》的主题是孤独,相当抽象,又相当具象的一种东西。
  看不见摸不着,但又随处不在。
  孤独的时候觉得痛苦,而一旦摆脱,就会十分贱皮子的怀念那时候的感觉。
  咱们说,电影的故事精彩与否,一看情节设置,二看主角的性格发展。
  这对于编剧的能力有着极大的考验,要让角色的性格随着情节进展而发生变化,还要够合理,不能出现bug。
  《汤姆》的剧本设置就很合理,最开始,主角追寻男友的死因,来到了偏僻的农场。之后遇到男友的家人,被囚禁,被虐待,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暴力反而满足了他对于亲密关系的需求。
  而最终将他逼走的,同样是暴力。
  这段剧情的设置是这样的,男主角找了个机会来到弗朗西斯一直不愿前往的酒吧,从这里了解到了他不受欢迎的过去。
  几年之前,他因为看到一个年轻人和自己的弟弟纪约姆暧昧,就对那个年轻人大打出手,把他的脸颊整个撕裂。
  听到这里,汤姆突然开始害怕,仿若从梦中惊醒,意识到了自己可能面对的危险。
  于是第二天,趁着弗朗西斯出门,他提着行李离开了农场。
  看到这里的时候,万年就很纳闷:之前弗朗西斯同样对汤姆大打出手,还玩了一把窒息快感,为什么他一开始没逃,反而在听到了那个故事,听说弗朗西斯把一人的脸颊撕裂之后才要逃离?
  难道真应了那句话:对于一个小受来说,失去美貌比失去生命要来的更加吓人?
  多兰跟他解释,说之前的暴力其实是两人互相索取,互相满足的过程,并不威胁到生命。而一旦涉及到血淋淋的伤痕,那就不一样了。
  那是伤害,而不是欲望。
  万年就呵呵了,我们一般人,不太懂你们这些高端人士的想法。
  也是,丫就一个老婆肥猫热炕头的土鳖,跟多兰这样的高端艺术家不太一样,这帮人太前卫。
  接下来的部分,是汤姆萌发了走的念头。第二天清晨,汤姆起床后发现家里空无一人,农场里也没有人,立刻拖着行李,急急忙忙步行着离开了别墅。
  半途中,弗朗西斯驾车追赶,在路边哭喊着叫汤姆的名字,向他保证一定会好好照顾他。这时,汤姆偷偷地溜进小轿车里,扬长而去,独留弗朗西斯在路边孤独地流着泪。
  第一段戏是汤姆在房间里收拾行李,顺便换衣服。
  剧组就直接在别墅里开拍,光线昏暗,一帮大老爷们挤在一块,有打光的,摄影的,聚精会神的看着万年在床边脱衣服又穿衣服。
  内容很简单,表演也很到位,但是到最后,又是拍了一个多小时,NG了十几条才过。
  万年先要把身上的毛衣和衬衫脱下来,然后换上格子衫和连帽衫,之后还要有一连串收拾行李的动作。多兰的要求是焦急中还要有序,畏惧中还带着期待。
  听到这个要求,万年差点把手里提着的行李箱扔到丫脸上,这踏马说的是人话吗?
  没办法,导演最大,万年就只能一遍一遍的演,总是出现一些不完美的地方,要么脱衣服太慢,要么收拾行李的动作不够焦急。
  而每次NG,万年都得换衣服重来,麻烦的要死。一个小时的功夫,万年完成了几十次舒琪的理想:把脱掉的衣服穿回来,然后再脱掉···
  折腾了老半天,总算是达到了多兰的效果,那种“焦急中有序,畏惧中有期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