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 鹰眼的身世

  在这之前,席戈和鹰眼之间的决斗也已经进行了整整七天的时间。
  可是即便如此,依旧没有任何人离去。
  所有人心中都在期盼这场决斗可以一直这么持续下去。
  尤其是绝大多数的那些剑客,更是受益匪浅。
  他们确定,只要回去之后将观看这场决斗完全消化掉,哪怕只能领悟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抵得上他们数年的修行!
  “这一剑是我三十岁的剑,决斗香克斯,时隔多年终于再次找到对手!”
  “这一剑,我称之为:知己!”
  鹰眼刚说到这里,旁边的耶稣布赶忙揪住香克斯的脖领子死命的摇晃:“老大!老大!快醒醒!快醒醒!到你了!”
  因为用力过猛,香克斯的脖领子都被拽烂了。
  “唔?”香克斯睁开惺忪的醉眼,一副迷茫的状态。
  昨天晚上香克斯实在是太无聊了,索性自斟自饮喝了起来。
  席戈和鹰眼决斗了一晚上,他自己在那里喝了一晚上,现在还处于短片状态。
  鹰眼难得的翻了一个白眼开口道:“这一剑,我称之为:醉鬼!”
  席戈:“……”
  还从来没有见过鹰眼这副样子的,倒也挺有意思。
  看来他和香克斯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很好。
  或许,香克斯可能是鹰眼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朋友吧,就连一向独来独往的鹰眼也如此珍惜这份友谊。
  香克斯和鹰眼之间的决斗发生了香克斯去东海之前,那时候的香克斯还没有失去左臂。
  那场决斗曾经也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所有人都好奇,那场决斗的胜负。
  就连白胡子之前和香克斯会晤的时候,也提及这场决斗,可见其精彩程度。
  而现在,别人或许看不出来。
  但是席戈却看出来了,在剑术上,到底还是鹰眼赢了。
  虽然仅仅只是赢了一线,可赢了就是赢了,没有多少的区别。
  而这场的决斗,也让鹰眼在剑术上的造诣再次提升了一大截。
  到了这里,黑刀·夜刀刃上裹着的绷带就剩下不到五分之一了。
  而随着解开了绷带的束缚越来越多,鹰眼整个人的气势也越来越强盛。
  那些绷带不止是缠住了黑刀·夜,同时也缠住了鹰眼的剑客之心。
  鹰眼继续用剑术来阐述他的人生。
  “这是我三十四岁的剑,时隔十七年再次返回黑暗岛隐居于此。”
  “这一剑我称之为不杀之杀!”
  席戈不知道这个所谓的不杀之杀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能够从对方的剑术之中感受到腥风血雨的冷漠。
  黑暗岛,正是如今鹰眼所独居的克拉伊咖那岛。
  之所以会有黑暗岛这个称呼,是因为全岛皆是湿地,天空之中阴云密布,常年不见天日。
  那座岛曾经由阴森王国统治,但是在距今九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爆发了内乱,王国在极短的时间内彻底覆灭。
  所有国民全都离奇消失,只剩下废墟和凶暴的拟人狒狒。
  鹰眼如今四十三岁,而他三十四岁的时候,正是九年前,阴森王国爆发内乱消失的时候!
  阴森王国的消失,绝对和鹰眼有很大的关系,席戈甚至怀疑,阴森王国或许就是被鹰眼毁掉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鹰眼为什么要这么做。
  “返回!”席戈忽然注意到鹰眼刚才话语中的这个词:“你出生于阴森王国?”
  对于席戈能够注意到这些细节,鹰眼没有任何的意外。
  他本来也打算将自己的人生全都诉诸天下。
  “没错,在十七岁杀死最后一名对手之前,我一直在那里。”
  周围一片哗然。
  众人此时也都注意到了这其中的情况。
  阴森王国,之前他们根本没有关注过这个位于伟大航路上的一个偏远小国。
  可是现在,他们赫然发现这个国家貌似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首先就是鹰眼从十三岁第一次杀人开始,直到十五岁,这两年的时间里,鹰眼杀了上千名旗鼓相当的对手。
  其次,鹰眼在离开那里多年之后回去,而在他回去的时候,阴森王国爆发了内乱,整个国家彻底消失。
  鹰眼却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停留,继续用剑术阐述着他的人生。
  “这一剑是我三十五岁的剑,世界政府妥协,邀请我成为七武海,而我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地妥协了。”
  说罢,鹰眼停下手中的剑,而此时他手中黑刀·夜刀刃上的绷带已经尽数散开,露出完整的刀刃来。
  只剩下刀柄和华丽的十字刀锷上依旧裹着绷带。
  “这,就是我前半段的人生。”
  “阁下应该一直好奇,我从十三岁到十五岁杀的那些对手到底是谁吧。”
  鹰眼原本锐利的双目,此时更是灼灼放光。
  “他们,就是我自己。”
  “不!更准确的说,我,我们都是他!”
  “什么?”席戈一时间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鹰眼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
  远处的香克斯此时眉头紧锁。
  他当然知道这件事,不过他不确定鹰眼现在将这件事公之于众是否妥当。
  即便是鹰眼,说道此处的时候,心中也难免起了巨大的波动。
  这是他的人生,他糟糕的人生。
  而他现在,要将这个糟糕的人生展示给全世界看,这对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血统因子复制兵!”
  鹰眼缓缓说出这个词语来,然后转头看向一个方向。
  那里,是杰尔马王国的众人。
  “文斯莫克家主,这个词语你应该是最熟悉的吧。”
  “你!你!你!”
  文斯莫克·伽治此时已经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指着鹰眼的手也在剧烈颤抖着,他不可思议地看着鹰眼:“你……你难道竟然是血统因子的复制兵!”
  所谓复制兵,其实就是克隆人。
  伽治对这个当然不陌生,因为杰尔马王国的强大,就是因为他对血统因子的两样应用:改造人和复制兵。
  他的几个孩子都是改造人,从胚胎时期,就进行血统因子改造,使生下来之后,拥有远超常人的体格。
  并且还会获得‘外骨骼’,皮肤坚硬,恢复力超强,虽然会失去感情,但是却可以成为更加强大的改造人。
  这种改造是最困难的,也是造价最高的。
  但是复制兵就完全不同了。
  只需要挑选一名强大的士兵,用他的血统因子进行复制,就可以制造出一模一样的强大士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