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曾大美
她原来的打算应该是借着弯弯的高收视率,能让内地上星顺利。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弯弯那边看的都是本土明星,屁大点地方那么多电视台。
国内根本不关注那边,火也没有火到内地上星的地步。
不过王峥记得,前世他快上初中的时候,就是这部戏上映的时候。
这部戏在成年人那里的讨论度不高,不过在初中小学还有大学这个阶段都挺火的。
学校附近卖周边的也很畅销啊,之所以说仙剑是经典,跟大家的青春也脱离不了关系。
老胡和天仙真的是在最适合的年纪,遇上了最合适的角色。
王峥想到这里,赶紧给老胡打个电话,实时收视率他那边也知道了,得安慰一下啊。
拨通老胡的手机,那边接起来,说了几句,还好,感觉他心情没有多低沉。
也就稍微安抚了几句,王峥是知道的,等过几天在内地上映了,别看没上星,通过那两个地方电视台,也能让老胡和天仙火遍全国的。
到时候还惆怅什么啊,就担心太火了吧。
电视剧可比他的歌曲吸引粉丝多了。
第二天,刚练完拳,工作人员就找他了。
这里可跟武林的作息时间一点都不一样。
《武林外传》是每天按时上下班,主要是等剧本,过得特别规律。
这里是,你按着剧本演就行了,从早到晚都是比较正常的。
尤其是现在这聊斋,说不定还得拍夜戏呢。
先跟江华凑在了一起,江华普通话不是很好,但是演技相当不错啊。
对戏的时候,行云流水,多亏这个角色也不用王峥太用心。
用蔡艺侬的说法就是,一个表情演完就可以。
对了几遍,是跟江华的对手戏,直接来拍。
这个史公子也不是什么好人,直接买的人皮想让渣男给他做副美人画。
这场戏很容易就拍过去了,实际上这次拍摄,也是惊着王峥拍的。
其他人的戏份都差不多完成了,他来的有点迟了,这也多亏是唐人的剧,搁其他公司,滚一边去吧。
王峥也发现了,这个史公子就是个龙套,戏也太少了吧。
上午跟江华的对白磕磕绊绊的过去了,江华他拍戏用的是粤语啊。
下午就拍梅三娘从画里现身了,不过情况频频发生。
王峥看到曾黎的打扮就想笑,人漂亮是漂亮,就是发型搞笑。
笑场好几次,搞得曾黎私下问他,是不是真的好笑啊。
他只能说自己的笑点低了,挺漂亮啊。
他跟梅三娘的首次见面就这么拍过去了。
导演又拍了一下王安旭的剧情,王峥因为没戏了,就先回去忙自己的了,他们还有夜戏呢,自己不用陪着。
回到房间,先是打了电话给家里和诗爷,这个时间段,肯定是诗爷接电话的,从没有变化。
甜言蜜语了一阵,告诉他自己最多三天就回去了。
写了一会,今天一天虽然戏没拍了多少,但是时间等的长啊,也累了,就早点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练拳的时候,挺惊讶的,他碰到曾黎了。
“曾黎姐,这么早起啊?”
“对啊,我有早功的,隔三差五的练一回,不然容易忘了。”
曾黎是学过戏剧的,王峥只知道她是中戏毕业的,这个也是聊天后才知道。
曾黎对于王峥会打拳也很惊奇,没看出来啊,小白脸也会武术啊。
等人多了之后,两个人就一起回小白楼了,路上,曾黎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出来了。
“小峥,说句实话,我扮相是不是很丑啊,你昨天那么笑我?”
“没有没有,曾黎姐,你挺漂亮的,就是你这个发型往一边偏,挺有意思的。”
“啊,这还是造型师专门设计的呢,大家都说挺漂亮的啊。”
“没说不好啊,我就是个人感觉,要不是你长得漂亮,这个造型真的不是太好。”
实际上这也只是王峥这样认为的,前世的时候,曾黎的这个造型可是被称作过“最美女鬼”的。
两个人聊天,王峥才知道对方是荣信达的艺人,是幂姐的同门师姐啊。
王峥也告诉了曾黎,幂姐是他的同学,明显感觉到了曾黎又亲近了许多。
回到小白楼的时候,王峥看到了门口那边,有个中年男人站着眺望。
应该是看到了曾黎吧,当时就高兴的跑了过来,不过转眼就看到王峥了。
王峥当时就感觉到男人的脸色稍微变了,曾黎没有感觉到这种气氛,正要跟两个人介绍认识一下。
对面那个男人伸手了,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曾黎的男朋友,李易祥。”
“你好,我是曾黎姐的同事,一起拍戏的,王峥。”
曾黎明显的脸色就变了,没错,这个男人是她男朋友,可是她不太想承认。
这个男人是拍白柳门的时候认识的,深得追女孩脸皮厚的精髓。
一般女孩哪里受得了这个,曾黎也不例外,糊里糊涂的当了他女朋友。
就这个还被圈里笑话了一阵,说她找男朋友的审美是越来越丑。
李易祥没有她拍的戏多,也知道自己能够追上她也是走了狗屎运。
知道她跟前男友分手就是聚少离多,所以一有时间就找曾黎。
追的特别紧,反正他也不忙,给曾黎也造成了困扰了。
大概也是李易祥太喜欢她了吧,见个人就宣誓占有权,曾黎也没有办法。
圈里有段时间都叫他俩连体婴,曾黎发现,自己都有些感觉到李易祥很恐怖了。
实际上她也想多了,前世分手之后,人家也没有报复她啊,就是单纯看她漂亮,怕被别人撬走。
尤其是防备王峥这种小白脸,这下自我介绍也把王峥弄得尴尬了,吃早餐化妆吧。
王峥也见识到了李易祥的威力了,聊天必说我家曾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男女朋友。
这个人在剧组里还是挺出名的,用剧组工作人员的话说,三天之内肯定会出现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