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移民的故事之一:吐谷浑(2)
说是猛将,作为青藏高原来说,一个强健的体魄那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能在海拔高峻的高原上纵横驰骋,到了低地也不会为醉氧所困,那才是真正的天赋异禀。
吐蕃人为何能在青海地屡次大败唐军,连薛仁贵这样的名将也大败亏输?而有着“哥舒夜带刀”美誉的哥舒翰虽然是在与吐蕃人的战争中声名鹊起,但也只能在边关要隘大量设置城堡才能维持与他们的均势?
除了苯教,铁器(吐蕃人自己就会冶炼),最大的加持因素自然就是那稀薄的空气了。
唐军上了高原,需要花费极长的时间来适应当地的气候,若一开始就投入大战,显然是不会讨好的。
但吐蕃人一旦离开了高原,想要占住平地,显然也并不容易,这从他们占住新疆地、河西地需要花费极大的代价,没多久又失去就可见一斑。
为何?
别的不说,醉氧也是因素之一。
但对于从东北迁过来的吐谷浑人后裔来说,他们似乎是一个异类般的存在,五百年后,他的身体构造已经完美地既能适应高原的“缺氧”,又能适应平地的“醉氧”。
这才是唐末在燕北一带,白氏、赫连氏能与东迁至单于都督府的沙陀人一争雄长的主要原因。
伏生、白喧儿就是这样的人。
伏生,身材中等,面容瘦削,与白仙儿一样,他的脸上同样也没有高原红,两个黑黝黝的大辫子搁在胸前,看起来眉清目秀,实际上却是白氏最厉害的武将。
说他是猛将,因为他也是秦军花费了一些代价才擒获的,降服他的人并不是荔非守瑜,而是一个叫做阎朝的秦军将领。
阎朝,是河西望族阎氏后裔,而河西阎氏却是隋炀帝拿下敦煌郡后,为了降低江南大族对朝政的影响力,将大量的江南望族迁到此地的大姓之一。
若是没有秦军的介入,再过十余年,阎朝会以沙州刺史兼豆卢军军使的身份与吐蕃人展开长达十年的沙州城攻防战,但眼下像他这样的河西人,包括曹令忠、尔朱崇一干都加入了秦军。
阎朝能够与吐蕃人相持十年之久,显然不单单是勇武的因素,他能够降服伏生,则是用上了智慧。
当然了,光凭智慧是不能让吐谷浑人心悦诚服的,在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武力来的牢靠一些。
作为秦军的虞侯军,阎朝的力气显然不是最大的,但他与荔非守瑜一样,也“擅射”,也能百发百中,虽然他手里只有一张七斗力的骑弓,但在与举着二十斤重狼牙棒的伏生的骑战中却能先后两箭射中他的双臂,从而轻易将他擒下。
从荔非守瑜、阎朝的经历来看,故人常言的“善骑射”有多重要就可见一斑。
赫尔松,自从秦国从马扎儿人手里拿到后便进行了大力兴建,此时的赫尔松是一处直接面临黑海的大港,而不是后世那样距离大海还有几十里地。
阎朝,今年才二十余岁,与伏生一样,也生得一表人才,他作为训练那三千苏毗少年兵的军官之一,对于队伍里那位依旧有好几个婢女伺候的白仙儿十分好奇。
但白仙儿对他却从来不假辞色,对出身于奴隶的锅钦倒是和颜悦色,这让阎朝有些恼怒,当然了,作为这支军队的都虞侯,他也知道这个女人的分量,虽然如此,依旧掩饰不住他对她的向往。
阎朝的表现,让俘虏队伍里的伏生怒火中烧。
作为慕容鲜卑的后裔,伏生对于白仙儿也是仰慕已久,若不是白仙儿是教里终身不嫁的大祭司,他肯定是会全力追求的,依着他伏家与白家的关系,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
除了阎朝,在这者三千人以苏毗人为主的少年兵里,还有一人深得白仙儿的青睐,他叫娘思落,原苏毗女王的后裔(苏毗国,就是唐僧取经的女儿国,因为带有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国王一直是女的),后来自然成了奴隶。
在苏毗国,娘、工、韦是三大姓,而娘姓是王族姓氏,这显示了他们社会的特征,以及苏毗人与汉人的关系。
一年前,娘思落只不过是象雄故地高寒草原上一位十七岁、生得又矮又瘦,面目黝黑,脚上还带着脚镣的牧奴,一年过后,他的面目依然显黑,但却高大、英挺了许多。
他能够从少年兵中脱颖而出,那是因为他曾经是锅钦的主人,而恰好是一个对锅钦不错的主人。
在这个世界上,想要一个人突然转变思想真正拥抱孙秀荣的天道教谈何容易,连以前的碎叶军能收服锅钦他们也是利用了聂叙魏龙的身份,否则,就算你施放了他们,他们多半也不会对你感激涕零的。
教义,已经融入到他们的血缘里去的。
由此可见,孙秀荣结交聂叙丹樨进而收养他的一对儿女简直太明智了。
否则,你遇到吐蕃人,就只能硬桥硬马与之厮杀到底。
但眼下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在本教教义里,里面也有许多神祇,而在聂叙魏龙这位现任“教主”有意无意的宣导下,孙秀荣已经成了冈底斯山最大的那座大神在人间的几个化身之一,并已经传到了藏地。
这让吐蕃王十分恼怒,于是他便加快了藏传佛教在藏地的传播,这一幕,倒是孙秀荣没有想到的。
十六岁的白仙儿刚刚从一场大病中恢复过来。
虽然在船上比较保险,但这么多人挤在一起,难免会有疫病发生,以前由于是在冬季,疫病只在小范围里传播,但进入春夏后,疫病便多了起来,若不是秦军早有准备,这三万户最多只有一半人口能顺利抵达虎踞城,这一幕显然是孙秀荣不愿意见到的,于是,虽然都是乘坐船只过来的,但秦军也在船上采取了严格的措施。
船上通风良好,只能待在自己的舱室,严禁聚集就是措施之一。
作为苯教的大祭司,生系三万户所望,显然是有较好的条件的,白仙儿乘坐的那艘马船除了她以及她的侍女,便只有少量秦军了,锅钦、娘思落就是其中之一。
自从跟着船队漂洋过海来到第聂伯河后,锅钦就生出了不想回到高昌的想法,虽然高昌已经比他的家乡那曲好很多,但与第聂伯河流域相比就差的太远了。
自从船只进入了阿提拉河开始,跃入他眼帘的除了绿色还是绿色,再就是那幽暗、宽阔的河水以及两岸散发着腐臭味的黑土地了。
作为一个勤勤恳恳的农夫,锅钦知道那种味道的价值。
但他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更不敢得罪齐王,只能在任务完成后乖乖地从陆路骑马回到高昌。
除了气候、土地、绿色,他也不想离开大祭司。
作为一个前不久还是炮灰的嗢末军,他显然是一个虔诚的苯教徒,大秦国能得到天下,他也认为是教主聂叙魏龙以及大神在人间的代表的缘故,由于吐蕃国本土的苯教教主很久都没有人担任了,实际上各如的大祭司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教主的角色,当然了,这也是吐蕃国王希望看到的。
虽然吐蕃国王贵为青藏地的主人,但还是恪守着教主必定从象雄故地遴选出来的传统,原本琼布氏是能选出一个教主的,但他们却不是最近一个血祭祭司的传人,只有聂叙氏才是,没有办法,这一点连吐蕃国王也不能绕过。
锅钦自然知道,大祭司能让自己在这艘船上来值守,除了自己他也是苯教徒外,老实本分才是主要原因,但对于他来说,当他第一眼看到大祭司时,就想起了自己那位在同样年纪做了牺牲,身体还被做成了法器的妹妹。
在对面那艘船上,伏生、白喧儿恶狠狠地盯着锅钦,当然了,他们虽然十分厌恶甚至憎恨锅钦,但也知道像他那样的人就算已经是秦军府兵了,也不会对大祭司不敬,但那艘船只的头目,三千苏毗少年兵的都虞侯阎朝就不同了。
阎朝看向大祭司时眼中饱含的热切和垂涎是伏生和白喧儿所不愿看到的。
但阎朝并不在意,此时的他正坐在船首舱里,舱室的窗棂半开着,于是他能透过窗棂看到窗外的景色,但窗外的人却看不到他,伏生和白喧儿两人的神态他瞧得一清二楚。
“皇上啊皇上”
阎朝喝了一口用第聂伯河的河水、陀拔思单的茶叶烧制的茶水,这心里也不免寻思开了。
“为何要将慕容吐谷浑的后裔保留下来?为何不将他们的子女玉帛全部赏给我等汉人?千百年来不一直是这样做的吗?就算不赏给汉人,赏给苏毗人也好啊,那样的话,就可以重选大祭司”
“对了,什么大祭司,既然都是我国的俘虏,一股脑信仰天道教就是了,不信的一律杀死,看谁敢不信!”
虽然这样想,但作为敦煌郡豆卢军的虞侯,他还是有分寸的,他知道齐王的下场,虽然眼下明面上看起来并没有贬斥,但眼下皇帝陛下却将都城定在了虎踞城,而齐王管辖的东京辖区距离这里有八千里之远!
“八千里”
阎朝不禁呆住了。
“齐王就是这样,何况我等这样的人?”
阎朝长叹一声。
船队抵达赫尔松时天色渐渐暗淡下来了,虽然秦军现在对于第聂伯河虎踞城以下的航道十分熟识了,但在此时依旧不敢在夜晚航行,故此,今晚就必须在赫尔松住一晚了。
庞大的船队将赫尔松码头塞得满满的。
白仙儿在侍女的服侍下走出了舱外,此时,由于大秦国的经营,原本附近出臭气熏天的味道已经淡化了许多,两岸也开辟出了大量的、一眼望不到头的农田,时值秋日,在夕阳的映照下,黑土地里金黄色的麦穗闪耀着令人愉悦的光芒,而微风吹过的麦浪散发出来的麦香味也让人陶醉。
前面说过,赫尔松附此时是第聂伯河三角洲,河南除了少数平地便是广阔的沼泽地,与其它地方不同的是,此处到了秋季,沼泽地上就会开满各色花朵,蝴蝶、鸟儿也在做最后的穿梭飞行。
当然了,既然是沼泽地,就意味着这里并不是大型猛兽的猎场,而是像紫貂、火狐这样小型食肉动物的天堂。
在蝴蝶、鸟儿、花儿间,不时可以见到紫色的、白色的貂儿以及浅红色狐狸的身影,后者此时是浅红色,到了冬季就会变成火红色,也算是赫尔松一景。
而在此处的第聂伯河河面,宽阔、幽深、波澜不惊,由于两岸都是黑土地,映照得河水也呈黑色,在河对岸,赫尔松城附近,则是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农田,间或有三两处村舍,村舍也掩映在桦树林中,而经过第聂伯省刺史席元敬亲自督造的新赫尔松城那青色的、带着大唐风格的庄严厚实的城墙交融在天地间,与两岸的景色交织在一起,丝毫没有违和感。
见了这样的景色,习惯了象雄故地高原荒凉、大部分时间只有黑白二色的白仙儿不禁呆住了。
“公主”
此时,一个声音在她耳畔响起了,这吐蕃语十分生疏,带着几分轻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