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达奚之乱(1)我命由我不由天
碎叶城上游,本来位于两座雪山之间,这两座雪山后世统称为吉尔吉斯山,眼下的各部没有那么多讲究,凡是见到山顶有雪的,统统以“雪山”称之,这里为了方便起见,北面那座雪山,也就是碎叶城中下游河谷南面的大山我等继续称呼它为“雪山”,而碎叶城上游南边的雪山则称呼其为“南山”。
雪山与南山之间,溪流众多,河谷深邃,由于雪山的阻隔,寒冷气流抵达这里时大部分化成了雨雪,故此,这里是热海以西诸地中雨雪最为丰富的区域。
饶是如此,今年这场大雪着实来的太大了。
整整下了三天三夜才停歇。
从热海西端直到更西面的怛逻斯河谷,大多数时候是碎叶川上游河谷,属于怛逻斯河上游的只有一小部分,故此,行人可以从容地沿着碎叶川向西行进,在其西面尽头,也就是孙秀荣第一次去怛逻斯时的那座石堡,哥舒部大酋哥舒海已经重建了石堡,牢牢地控制住了那里。
于是,达奚部近两万户八万丁口在长途迁徙三个月后被困在了那条宽不过一里,长达五百里的峡谷里,当然了,此时大唐于阗镇高仙芝的骑兵已经来到了这里,属于达奚部的峡谷只有一百里。
八万丁口以及数倍于此的牛羊马匹被挤压在这一处百里峡谷里,白雪皑皑惟余莽莽的峡谷里,稍微有些安慰的时,这里的碎叶川多是一个个水洼子组成,只有一股涓涓细流朝着下游奔去,眼下都冻得结实,牛羊马匹都可以沿着河道行走。
在这一段峡谷的中间,有一处方圆五里的河湾,此时这处河湾已经被一顶顶帐篷完全占据了。
最大的一顶帐篷上正冒着黑烟。
这是一顶带有鲜卑风格的大帐篷,直径约莫二十米,帐篷顶部与主体之间是分开的,就好像穹型的帐篷上面打了一把小伞似的,这个设计可以让里面的烟雾散发出去,里面的人也可以在帐篷门帘关闭的情形下呼吸无碍。
大帐里,为首的那人正是达奚文明。
以前的达奚文明,虽然瘦小枯干,不过面容健康,双眼炯炯有神,头上的发辫每一缕都打理的整整齐齐,手指上的骨戒也磨得晶亮,但眼下却好似变了一个人。
只见他整个面部好像只剩下一张皮似的,一张直接蒙在头颅上的皮,双眼空洞,带着绝望的灰色,发辫有的脏兮兮的,有的散开了,只用一根草绳草草地勒在上面。
原本白色的骨戒也污龊不堪,没有一枚是白色的,五颜六色都有,就好像戴着各色金属戒指一样——实际上,达奚部大酋一直有将敌人杀死后取其骨头制作戒指的传统,接受苯教一些祭祀仪式后,他们更是将这一传统发扬光大。
他们认为,只要将敌人的骨戒一直戴在手上,敌人连带他们的部落将永世不能翻身。
剩下几人情形差不多,倒是以前我等在鹰娑川天鹅湖见到的那位吐谷浑赫连部的赫连伏允倒是与之前差不了太多。
寒冷,是雪谷唯一的主题。
但这并不是达奚文明的主题,这点寒冷,与祁连山南坡比较起来就不够看了,高寒,对于长期处于青藏高原的他们早就熟视无睹了。
心寒,才是达奚文明的主题。
两个月之前,当他安排在顿多银矿附近的伏兵突然杀出,并横扫热海南部一带,进而前后夹击大败骨多罗时,达奚文明的心气达到最高,一刹那,原本让他有些畏惧的唐军在他眼里似乎也成了可败之敌。
但这一切,都被击得稀烂,击得粉碎,就好像极为珍贵、极为华丽的花瓶一不小心掉到地上那样,华丽瞬间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尘土。
击倒他的人是高仙芝。
以前,达奚文明并没有将此人放在心上,只对夫蒙灵察、程千里十分关注,间或注视着焉耆镇贺娄余润的动静,从来没有拿正眼瞧过高仙芝。
但现在冰冷的现实让他彻底认识了高仙芝。
“这是一个魔鬼!”
达奚文明在内心哀叹着。
是的,这就是一个魔鬼,他手下只有两千唐骑,但这两千人跟着他跋山涉水,什么沼泽地、雪山、荒漠,在他眼里都是等闲,他对高寒的适应远远超过了普通唐军,非但如此,他的战力也远远超过了普通唐军!
前不久,他的殿后部队与高仙芝的前驱大战一场,高仙芝的前锋骑兵只有三百人,还是一个叫做段秀实的年轻人带领的,不过却将断后的三千骑打得大败!
按说以达奚部的强悍,这一幕是不会出现的,但段秀实偏偏利用了峡谷的环境做到了这一切。
“强弩,还是强弩”
达奚文明不禁喃喃自语了一句。
是的,高仙芝能够让段秀实担当先锋,那是因为这三百骑确实是精锐,原本段秀实是高仙芝部队的虞候军统领(侦骑兼宪兵),用到正面战场上也十分厉害,他们人手一把角弓弩,还有一石力以上的弓箭,骑枪、骑刀,全身铁甲,焉耆高头大马,连马匹的半身也裹着厚厚的皮甲。
“父亲”
达奚文明突然想到了段秀实的战法。
“彼等利用峡谷狭窄的特点,先是一阵密集的弩箭,然后一阵弓箭,立时让我等突前的青壮全部被射杀,由于路面狭窄,大量的骑士、战马尸体堆集,我等一时半会儿也施展不开,此时,彼等的强弩便一阵有一阵抛射过来”
“最终,堆集在路面上的尸体越来越多,我等没有办法抵近彼等,只得绕道……”
想到这里,达奚文明的内心突然抽搐了一下,因为接下来他儿子的说法让他更是胆战心惊。
“唐军极为狡猾,我等能够绕道的地方彼等必定有埋伏,每次埋伏的都是那支拿着明晃晃大刀的部队!”
“父亲,我等侥幸俘获一名拿着这样大刀的唐军,按照他的说法,这是唐军新编制的营头,叫甚陌刀队,我见过那陌刀,长达一丈,通体由精铁锻成,至少有二十斤,使用者都是身高力大之辈”
“彼等就大大咧咧堵在路口,我等一开始认为彼等是步军便放松了警惕,便策马冲了过去,可惜完全不是那样”
“他们的阵型异常齐整,中间隔着一人的距离,原本我等还以为如此宽阔的距离很容易冲过去,没想到彼等之所为留这么宽的距离是因为挥刀方便,当陌刀手将陌刀挥舞起来,齐刷刷一刀砍下后,连同马脖子、骑士都被砍成了两截,父亲,我等以前在西海附近时见识过吐蕃前驱队的可怕,但与陌刀队相比,吐蕃人的前驱队就如同孩童一般!”
“强弩、陌刀……”
达奚文明又在内心叹了一口气,其实这两样他在前河西节度使王忠嗣的军中也见到过,当时他只是对强弩有些感兴趣,对于陌刀还以为是唐军用来充门面的仪刀,没想到彼等竟然真用上了,不禁真用上了,还让自己的部队魂飞魄散!
“先是黑山,接着是雪山,两败之后我部损失了大量的青壮,避走不及的妇孺牛羊也被彼等截获,这可是我等从西海附近迁出来后首次遭逢大败!”
除了高仙芝给他带来的恐惧,前面堵路的哥舒部的顽强也是大出他的意外。
原本在鹰娑川击败号为西突厥十部之一的鼠尼施部落后,达奚文明就对其余诸部有些轻视了,得知前面的哥舒部在内斗过后元气大伤,他就以为只要他的前锋杀到,就能轻而易举将哥舒部击败,让其变成第二个鼠尼施部。
没想到这一次哥舒部竟然迸发出了极大的能量,以区区三百人就将庞大的达奚部困在石堡之外。
此时的他还有一个选择,就是从以前孙秀荣他们过来的路上撤到纳伦盆地去。
但经历了与高仙芝的战事后,达奚文明宁愿被困在碎叶城上游峡谷里,也不愿意去纳伦盆地,因为他早就探听明白,磧西节度使夫蒙灵察亲自带着一万大军镇守在盆地南端,两千高仙芝骑兵就让他如坐针毡了,遑论夫蒙灵察的上万大军!
“唐军啊唐军,你怎地如此厉害?”
到了此时,达奚文明有些后悔了。
“早知道如此,凭着鼠尼施的财富,慢慢应付唐军的勒索,等到将周围部落征服了,成了一个四五万户的巨大部落,唐人就不敢随便前来勒索了,唉,我还是将财宝女人看的太重了,这些东西与部落的前途比较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当然了,达奚文明不光是因为唐军的勒索而叛乱的,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
一想到这个原因,他不禁摸了一把自己的胸前,在那里,他藏着一个宝物,一个惊天的大秘密。
一想到这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本极为消沉的他突然振作起来,端直了上身,面色也果毅起来。
“我命由我不由天!”,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临死前对他说的话。
“通知前面的丑奴,限他不计生死,一日之内必须拿下石堡!否则就不用来见我了”
“其二,本部从即日起改称拓跋部,有违令者,立斩不饶!”
然后他换了一副笑脸,一副异常诡异的笑脸,对着赫连伏允说道:“赫连老弟,本汗倒是极为佩服你的城府”
赫连伏允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陪笑道:“大汗,与你比较起来,我等就是那皓月畔的萤火,何足道哉?!”
“是吗?”,达奚文明见左手食指上的骨戒取了下来,他用同样脏兮兮的衣袖擦过之后,上面的裂纹就清晰可见了,只见他将这枚戒指随手一扔,“该扔了,新的不来旧的不去”
然后他凑近赫连伏允说道:“原本本汗在鹰娑川呆的好好的,自从你来了之后我部就急转直下,你曾经为高仙芝做过事,而高仙芝对于我等行踪似乎了如指掌,不是你通报的又是谁?”
“冤枉啊……”
赫连伏允大叫道。
达奚文明摇了摇头,“其实本汗早就识破你了,原本是准备在走投无路,与高仙芝联络时派上用场的,可惜本汗眼下的想法却变了”
然后对左右说道:“拖下去,按照我达……拓跋部的传统,扒皮、抽筋、取骨,然后将头颅做成酒器,将小腿骨做成骨戒”
赫连伏允的惨叫声持续了一日一夜,当熟悉的惨叫声再一次回荡在达奚文明大帐的上空时,他的士兵似乎也恢复到了以往一往无前的勇悍。
这一次,前面的达奚丑奴顺利拿下了石堡,后面的军队也挡住了高仙芝的猛攻。
事情,似乎随着达奚文明的部落改名以及赫连伏允的血祭又柳暗花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