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你不是我的女人

  莫守拙从老农的小木屋回到落雁巷七号的时候,已近亥时。
  落雁巷里一片漆黑。
  刚推开屋门,莫守拙便与从里面冲出来的有娇撞了个满怀。
  脸上戴着面具,已绝然不是莫守拙的样子。
  有娇“啊”地惊叫了一声,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一张小脸上,全是惊慌。
  “别喊,我是莫守拙。”
  听见声音,有娇顿时转惊为喜,“少爷,你去了好久啊!这是从那里弄了张人皮面具,跟真的一样,我还以为是别人来了呢!”
  “怎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莫守拙笑着说道。
  有娇用力点头,“是。”
  桌子上摆放着四个菜,一壶酒,一个果盘。
  “少爷,你还没吃饭吧?饭菜凉了,我去热一下,很快就好。”
  有娇说完,将饭菜放到盘子上,端着去了厨房。
  莫守拙坐在饭桌前,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他的声音。
  有娇能听出他的声音,几位庶长和太师等人也一定能。
  虽然易了容,但若改变不了声音,照样能被人分辩得出。
  “真是麻烦,看来明天还得去见个人。”莫守拙在心里想道。
  晚上的四个菜,比早晨的四个菜,闻起来更香。
  烧鸡块,炒鸡蛋,玉笋蕨菜,杏仁豆腐,粥是红豆粥,主食叫肉末烧饼。
  “少爷快点吃,再热一回就不好吃了。”
  见莫守拙在沉思,有娇催促道,说完,给莫守拙倒了一杯酒。
  中午没吃饭,下午在老农那里抢了一条鱼尾巴,喝了一碗清炖鱼汤,不太顶事。
  一闻到饭菜的香味,莫守拙便有了饥肠辘辘之感,取过一只碗,将壶中之酒尽数倒入,一口气喝干。
  “少爷你慢点,这么烈的酒,喝急了伤胃。”
  “老刀子酒,若是细细的品,就不叫老刀子酒了。”
  莫守拙不以为然地说道。
  “那也不能这么喝,一口气喝一壶,太吓人了。你以后再这么喝,我就生气了。”
  有娇很不满意地说道。
  虽然只是个侍女,很多时候,有娇却是履行了女主的责任。
  莫守拙虽然是王庭侍卫长,权位很高,因为并非贵族出身,所以没有土地。
  嬴开曾经有过赏赐,被莫守拙拒绝了。
  如此,家庭开支来源便只有微薄的薪水,维持日常开支已是捉襟见肘。
  故而,家里养不起奴隶。一切家务事,都是有娇在做。
  莫守拙忙于王庭防卫事务根本顾不上,久而久之,在生活方面就对有娇形成了依赖。
  生活上的事,都是有娇说了算。
  “好吧!我以后注意。”
  “一言为定。”有娇依然不放心。
  “一言为定,赶紧吃饭。”
  有娇吃了几口便不吃了,放下筷子,小手托着香腮,看着莫守拙。
  “你怎么不吃了?”
  “中午等你等不来,吃得晚,不饿。”
  “为何如此看我?”
  “我在想少爷原来的样子。”
  “这张脸好看,还是那张脸好看?”莫守拙随口问道。
  心里却想:这才是我原来的样子,你先前看到的,只不过是原主莫守拙罢了。
  “都好看。”
  “选一个。”莫守拙是真心希望有娇说现在这张脸好看,他对自己天生的一副尊容,还是挺有自信的。
  “说不出来,就是都好看。”
  得不到准确的条案,莫守拙还有那么一丁点的失望,不过瞬即又想,还好有娇没说前面那张脸好看,若是这么说了,岂不是更加失望?
  反正自己喜欢就行。
  吃过饭,有娇给莫守拙端来了洗脚水,蹲到莫守拙面前,想帮他脱掉鞋袜,侍候他洗脚。
  夏天衣服很单薄,有娇又是蹲在面前,胸前一对小小的丰盈极为显眼。
  莫守拙赶紧将目光移开,“你以后只管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不必帮我洗脚。”
  “少爷,以前我可是经常给你洗脚的。”
  莫守拙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着实让有娇感到奇怪。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可以,现在不可以了。”莫守拙有些生硬地说道。
  “嬴氏部落里的女人都是要侍候男人的。”
  “你不是我的女人,我也不是你的男人,不必跟着她们学。”
  有娇一愣,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色绯红,眼睛里却流下了泪水,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
  “你怎么哭了?”莫守拙有些奇怪。
  “我没哭,是盆里的水弄得眼睛上了。”有娇赶紧擦掉泪水,换上一副笑容。
  如雨打的梨花带着一点点忧伤在阳光下绽开新颜,无限风情的美,让人心疼,也让人心动。
  莫守拙将脚伸进水里,水很热,烫得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
  “是不是太热了,我去给你舀些凉水兑上。”有娇说完,急急地跑了出去。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就用这张脸,脸换了,名字也得换,外人问起,你就说我叫飘凌,没有外人的时候,我还叫莫守拙。”莫守拙说道。
  “莫守拙,飘凌,这两个名字都好听。”有娇笑着说,手里拿着一条毛巾,站在一边等着。
  “你不泡脚吗?”
  “你先泡,等会儿我回自己房间泡。”
  莫守拙伸手从有娇手中要过毛巾,将脚擦干净。有娇端起盆子,在外面把水倒了,回来给莫守拙拉开被子,放平枕头。
  这一连串的举动,让莫守拙有了一种小家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自己的家人,心中生出一股莫名的感伤。
  当兵两年,刚刚回家,团圆的激动和欣喜余热未消,自己却一声不吭地穿越,悄无声息地失踪,现在已经过去了近十天时间,不知道他们急成了什么样子,会不会已经报警了?
  只是,警察如何能找到他?
  有谁想到,此时的他,已经身处几千年前的大周王朝嬴氏部落,变成了卫尉司王庭侍卫长,老秦人的刀?
  还有,那个如有娇一样似秋水伊人般的女朋友,此时又是什么心思?
  几千年后的那个时代的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如果的确是因为酒精中毒死了,女朋友岂不是要移情别恋?
  若是有一天穿越回去却看到本属于自己的女人投入了别人的怀抱,他的心不得碎成一片一片?
  这么一想,心里无比难受。
  隔着几千年的历史迷雾,谁都看不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