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情不知所起

  “烤鸭先放一放。”
  黎元轻轻一笑,道:“来,先看看我这幅字写的怎么样?”
  “女大不由人?”
  黎春儿眉头微皱。
  “爷爷,你怎么突然写这句话?这不像你的风格呀!”
  黎春儿了解自己爷爷。
  知道黎元写的从来都是古代的一些诗句。
  “春儿,在黎家这么多孩子中,你是最聪明的,你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写这句话?”
  黎元反而反问。
  “我不知……”
  道字没有说出来。
  黎春儿突然想到了什么,娇羞道:“讨厌,爷爷,你笑话我!”
  “跟爷爷说说,那个小子是谁,竟然能够捕获我家春儿的放心。”
  “我也不是很清楚。”
  说话间。
  黎春儿想到了王之初。
  小脸顿时发红。
  伸手捂住脸蛋。
  “不清楚人家是谁,都为了人家,将摩卡咖啡厅的经理和那么多服务员都给开除了。
  用你们年轻人现在的话说,豪横!”
  黎元脸上笑容加身。
  刚才在摩卡咖啡厅的事情,他全都知道了。
  身为黎家家主,他肯定会在黎春儿身边安排人保护。
  不仅如此,摩卡咖啡厅也是黎家的。
  想要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轻而易举。
  “我们只是大学同学,我对他有些好感而已。”
  “真的只是有点儿好感?有好感会这么热情的对待他?”
  “好啦,爷爷,你讨厌,这么逼问我。”
  黎春儿撅起小嘴。
  好似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我承认,我喜欢他,真的喜欢他,行了吧。”
  “为什么喜欢?”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嘛?”
  “需要吗?”
  “不需要吗?”
  这二人飙起了《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
  黎元做出妥协,道:“我的意思是,你喜欢他的哪儿?
  喜欢一个人,最起码他身上有一个闪光点足够吸引你吧?”
  黎春儿想了想。
  极为认真的道:“他全身都是闪光点!”
  黎元:“……”
  那句俗语说的果真没错。
  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就算是放屁,你都觉得是香的。
  “对了,他叫什么名字?”
  “王之初!”
  “人之初,性本善,好名字哇。”
  “他的家庭背景呢?”
  黎元跟审问似得问了起来。
  “父母出车祸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妹妹。”
  “这……”
  这一点,让黎元很不满意。
  毕竟门不当户不对。
  “你可知道他对未来有什么规划?”
  “不清楚,不过现在他是在当外卖小哥的。”
  “送外卖的?!!!”
  黎元满脸黑线。
  不行!
  这绝对不行!
  这种人怎么能配得上我的宝贝孙女。
  黎春儿是个小机灵鬼。
  从黎元的脸色中,可以猜出他的大致想法。
  立马钻到黎元怀里,撒娇道:“爷爷,我这么多年难得碰到一个心动的,你不会想要拆散我们吧?”
  “哪能呀?春儿喜欢的爷爷都喜欢!”
  黎元说着违心的话,道:“就算我喜欢也没用,要是你的父母知道了,他们肯定不会同意的。”
  “有爷爷跟我站在一头就行。”
  黎春儿嘿嘿一笑。
  “那要是还没用呢?”
  “那我就让生米煮成熟饭!”
  黎元:“……”
  这丫头,真敢说!
  “好久没见你写字了,你现在这里写会儿字,我下去去烤鸭,等会上来看。”
  找了个理由。
  黎元离开了书房。
  刚来到楼下。
  就对老管家命令道:“联系花豹,让他给我彻彻底底的调查一下这个叫王之初的。
  若真如春儿所说的那样,他一穷二白,还是个快递小哥,就给他一笔钱,让他以后不准再与春儿见面!
  这种人,配不上春儿!”
  “我这就去办!”
  老管家毕恭毕敬的点头。
  花豹!
  黎家唯一一个S级基因战士!
  花豹只是他的绰号。
  原本是一名特种兵,后来融合了花豹的基因。
  作为八大家族,黎家想要培养几个基因战士,还不是戳手可得。
  为了自己的宝贝孙女黎春儿,黎元上来就出动S级基因战士,可想而知,黎春儿在他心目中的分量!
  而此时此刻。
  二楼书房。
  黎春儿拿着毛笔。
  一时间。
  不知道写什么。
  她的毛笔字是从小跟着爷爷黎元学的,所以她会写,且写的很漂亮。
  可突然让她写字,她反而有些手足无措。
  不知道该写什么好。
  思量之中。
  突然想起了王之初。
  想起了与王之初的一幕幕。
  在大学期间。
  她与王之初确实没有什么交集。
  她受万众瞩目,万人追捧,是无数人眼中的女神。
  而王之初为了还账,每天打好几份工,甚至还会去学校食堂当厨师,是所有人眼中的落魄穷小子。
  两人真的没有任何交集。
  在一般情况下,甚至连碰在一起的可能性都没有。
  可爱情有时候真的是很奇妙的。
  那一天。
  黎春儿去学校的一处公园写生画画。
  碰巧遇到异常突如其来的大雨。
  更碰巧遇到了王之初。
  王之初为了赚钱,还会帮助学校打理花花草草。
  巧遇黎春儿后,就借出了雨伞。
  这件事。
  王之初压根就没有印象。
  因为他经常助人为乐。
  不然怎么能够称之为好男人呢!
  一把雨伞。
  一段缘。
  一种情。
  自那以后,黎春儿就对王之初来了兴趣。
  开始在背地里偷偷关注王之初。
  并且开始调查。
  当一个女孩开始关注一个男孩时,那她距离爱上那个男孩就不远了。
  在了解到王之初的励志故事后,她还真的爱上了王之初。
  并在某一天。
  毫无征兆的送出了一份情书!
  两人的故事有点狗血。
  有点俗套。
  就跟许仙和白娘子一样,都是因为一把伞结缘。
  可往往越是狗血的爱情,越真实。
  毕竟现实里哪儿来的那么多惊天地、泣鬼神的相遇、相识、相爱的浪漫故事!
  现实是过日子,而不是童话!
  想着想着。
  黎春儿写下了一句话。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
  ……
  王之初不知道只与黎春儿见了一面,自己就被黎家的老家主盯上了。
  且还派出了S级基因战士。
  现如今,除了黎家,还有一个马家也盯上了王之初。
  而熊家和蒋家也在关注着。
  对此,王之初满不在乎。
  开车离开郡王府……
  继续着自己平平无奇的工作。
  送外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