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2章 我全买了

  持剑男子脸色骤然变得冰冷之极。
  握在手中的剑,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在微微颤抖。
  “宗主,如果这次遇到千面魔君,希望然我来解决他。”
  男子道。
  “你?”
  老者瞥了他一眼,讥讽道:“谁给你的勇气,去和他打?”
  “额……”
  男子顿时一脸尴尬。
  没想到,宗主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主人说得对,你这点实力,还是不要拿来班门弄斧了。”
  一个同样是长袖宽袍的老人,阴蹭蹭地笑道。
  男子心中纵然不舒服。
  但也不敢发作。
  毕竟这两个老者,实力一个比一个变态。
  一个是宗门闭关多年,出关就突破到化神期修为的老祖。
  另一个则是在于千面魔君一战中,一鸣惊人的大长老张云祥,也即是现在的信任宗主。
  而自己呢。
  不过是一个脉系长老罢了。
  若非姐姐陈如初因伤倒下,这个位置,他现在还未必坐的上。
  “陈贵,你记住,这一趟带你出来,只是为了让你长长见识,真遇到了千面魔君,你还是能躲就躲……别不服气,上次来到宗门的假徐昊,里面只是灌注了千面魔君的一些灵力而已,真正本尊的实力,远不是你能应付。”
  张云祥叮嘱道。
  陈贵心中一凌,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宗主。”
  接着,一拍手中的长剑,强行让这本命法宝的战意,压制了下来。
  几个人,正要继续赶路。
  这时,突然有两个巡逻的警察路过。
  见张云祥等人打扮怪异,不禁一愣,立刻走上前来。
  “喂,你们是干什么的?”
  其中一个警察皱眉问道。
  “看!那家伙手上的是什么?好像是凶器!”
  另一个警察指着陈贵手中包裹的剑,惊呼道。
  张云祥眉头一皱。
  他知道,麻烦来了。
  只见两个警察走上前,要检查陈贵手上的东西。
  “干什么,滚开!”
  陈贵怒喝道,想要动手!
  “陈贵,不要乱来!”
  张云祥呵斥道。
  这世俗界的人,他自然无惧。
  杀他们如杀蝼蚁一般。
  但问题是,杀了他们,可能会打草惊蛇,他还不想这么做。
  “天啊,这……这是一把剑!哎呀——”
  其中一个警察惊呼道,还用戴着手套的手,轻轻去触碰了一下,没曾想手套轻松被割开,鲜血淋漓!
  如此的锋利的剑,他还是平生第一次遇到!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这样穿着打扮,还带着凶器?总部,请求支援!”
  很快,警车到来。
  更多的警察,赶到了现场。
  “主人,怎么说?”
  鬼佬佬压低声音,阴沉着脸道。
  她可不想被一群蝼蚁带去警局。
  “不要抵抗,去了警局,我会给人打电话的。”
  张云祥淡淡道。
  他这样实力的人,在世俗界自然是有关系的,只是懒得用罢了。
  没曾想,居然还真有一天会用上。
  很快,张云祥十几号人,被几个警车,给带走了。
  这时候林风和血狮刚好出来,看到了这一幕。
  但因为警车离去的很快,他们只看到了背影,并没有看清模样。
  “这又不是古人,穿成这样,难怪被抓。”
  林风乐了。
  “抓的也许不是人,是鬼。”
  大汉冷笑一声。
  “啊?啥意思?”
  林风疑惑道。
  大汉却没有解释,而是大手一挥:“走了,肚子饿了,带我吃喝去!”
  林风看了一眼大汉更为夸张的造型,肩膀上,还有那巨大无比的刀,有些头疼:“血前辈,这刀是真不能带出来了,衣服呢,也得换一个换,不然到时候警察抓的可能就是你了。”
  血狮很不满,皱眉道:“怎么,这破地方规矩这么多,刀不能带就算了,穿衣服还得让他们管?”
  林风苦笑道:“不是,现在社会不同了,而且你喜欢被人用异样眼光一直看着吗?”
  血狮沉吟了一番。
  他倒是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倒是,没人喜欢老是被盯着。
  这让他很燥怒。
  但他又不屑对这些蝼蚁出手。
  “行吧,你说怎么办?”
  大汉道。
  “走,带你去换身行头,这刀,要不先装我这?”
  林风指了指腰间的灵虚葫芦。
  大汉笑道:“你这宝贝,总算肯拿出来了?”
  林风含笑道:“以前辈你的修为,灵虚葫芦的隐身,你肯定能看的一清二楚。”
  “不,我看不见。”
  血狮摇头,“我是凭神识感应到的,说真的……这玩意儿是个宝贝,哪怕是我,也有些心动,你得保护好。”
  林风愕然。
  他自然知道灵虚葫芦是宝贝。
  但那时对于他。
  现在,从血狮的嘴里说出这番话……那这灵虚葫芦,看来比他想象的还要更加珍贵!
  血狮倒也信任林风,真的把血刀,暂时寄存在了灵虚葫芦中。
  接着,林风直接带着他,去了一家知名的商场买衣服。
  这家商场是中海市能排的上前五的大型场所,一共七层楼,美食,日用商品,娱乐,应有尽有。
  林风带血狮坐扶手电梯的时候,一堆人都惊讶地看过来。
  毕竟他块头实在太大,打扮实在太……非主流,走到哪,都能成为人群的焦点。
  来到一家法国名字的服装店。
  里面各种中年男装,应有尽有。
  林风虽然不怎么爱打扮,但因为跟唐薇经常待在一起,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不少猪走路的,所以一眼就觉得这里的衣服很不错。
  带着血狮进去。
  大汉直接看傻眼,问林风:“这些玩意儿也能叫衣服?算了,我还是不穿了,传出去丢人现眼,跟个小丑似的!”
  “别,前辈,你可是答应我来买衣服的,……相信我,穿出去绝对没人把你当小丑!”
  林风一个劲地拍胸脯保证,心里想的却是你现在这身衣服人家才是把你当小丑啊哥哥!
  血狮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入乡随俗”。
  两人正看着。
  一个身材还不错,只是妆容有些厚的年轻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诶,你们两个在这做什么?”
  那女服务员见林风穿着廉价的地摊衣服,本就眉头一皱,而血狮的衣服,那简直不能称为衣服,完全就是破烂乞丐,当即心里生出一股厌恶。
  “做什么?当然是买衣服啊。”
  林风道。
  “你们?买衣服?”
  女服务员仿佛听到了最可笑的笑话,一脸讥笑道:“得了吧,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店吗?这可是和法国合作的艾力斯特服装店,是世界著名时装设计师设计的,里面任何一件衣服的价格,都高达上万块,就你们,买的起吗?”
  “赶紧走赶紧走!”
  林风很不爽。
  狗眼看人低的事他见的多了,放在以前,他根本不在乎,但今天带血狮来,这口气怎么也不能忍。
  “把你们经理找来。”
  林风道。
  那女服务员脸色一沉,正要说狠话。
  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中年女子走了过来。
  “先生,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那女经理走上前,态度趾高气扬道:“我的态度,和我这位下属一样,觉得你们不可能买得起这里的衣服。”
  林风皱眉道:“所以,买不起,也不能进来看?”
  “可以,但是你们的穿着,会影响我们店的生意,请立刻离开。”
  女经理冷声道。
  旁边的年轻女服务员,则是一脸得意地望着林风,似乎在说,赶紧滚吧,别再这丢人现眼了。
  “怎么说,走?”
  血狮撇了撇嘴,似乎并不怎么在乎。
  “不用,我有钱。”
  林风摇了摇头,随即直接从身上拿出一张银行卡,甩在了柜台上:
  “你店里的所有衣服,我全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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