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英雄与正义(月末求月票!)

  百特曼蹲在小马扎上,凝眉盯着前方一号桌中央,侃侃而谈的哈莉。
  “......英雄向往自由,潜意识排斥监管、监督、制度之类的词,更加抵触与任何形式的政-府组织接触。
  但个人的自由不能干涉到其他人的正常权利。
  这是法律的由来,是每个普通公民都该明白的常识。
  超级英雄身份特殊,是社会的道德榜样,自然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城市某街区发生重大凶杀案,而正好一名臭名昭著的罪犯在附近出现。
  按照米国的司法制度,警察会将他当成嫌疑人逮捕,然后调查、取证、审讯、起、诉......一套完善的、透明的审理流程,疑犯的基本人权能得到保证。
  可此时城市的守护英雄若是个比较冲动的人,很可能直接拳脚相加,严重威胁疑犯的人身安全,更让米国的司法制度处于他的个人情绪之下。
  结果那名超级罪犯正巧从犯罪现场路过,并非案子的主导者。
  英雄的名誉、米国司法、疑犯的人权,同时被损伤,谁也没得到好处。
  所以,英雄可以不被监管,但一定要处于监督之中。“
  台上的英雄、台下的听众,大多都默然点头,对‘议员侠’的话表示赞同。
  百特曼不杀人,却经常把未被法官宣判有罪的‘疑犯’送进iuc,此时就很想辩驳几句,却猛地发现,别的英雄面前都摆着话筒,他只一副小马扎。
  “闪电侠,把你的话筒借我用用。”他低声道。
  巴里试了试,道:“线不够长,你靠过来些。”
  于是,百特曼又拖着小马扎往前挪了挪,把脑袋侧伸到桌子上,“奎茵议员,每个罪犯的性格和手段不同,英雄的能力和习惯也不一样。
  当时的环境更加难以预测。
  怎么可能制定出一套通行的超级英雄行为章程?”
  “百特曼,你对我,对华盛顿政-府的偏见太大了,听到监督和职业,下意识就往最坏的地方想,以为天眼会要制定制度约束你们。”
  哈莉先扣了一顶大帽子过去,才道:“其实,天眼会不是立法-院,也不是警察厅,没权力为超级英雄制定法律,也不会对犯事儿的英雄实施抓捕。
  天眼会,恰如其名,只会用锐利的眼睛盯梢,而不干涉英雄活动。
  英雄想以什么方式打击犯罪、拯救市民,是你们自己的事。
  天眼会只记录,并分析你们的一切公开或私下行为。
  如果天眼会认为某个英雄有越界行为,会把证据提交给英雄所在城市的检察院,一切按正常司法程序走。
  如果天眼会无法判断英雄行为的对错,会在与英雄取得联系后,将他的所作所为向大众公开,把抉择权交给人民。”
  “啪啪啪......”台下旁听的政-府官员、社会贤达、市民、预备役英雄,纷纷鼓掌。
  “天眼会很有必要!”
  “有五环上将领导天眼会,我们终于可以放心啦!”
  “英雄不能肆无忌惮,需要一对天眼时刻盯着。”
  很多人还大声叫起来。
  百特曼心情沉重,他宁愿天眼会是个内部结构和组织活动不透明的特务机构。
  那样的话,民众在需要站队时,一定会站光明正义的英雄,而非肮脏黑暗、不知做些什么勾当的特务机构。
  可哈莉比他想的还要狡猾。
  天眼会只是单纯的行政单位,表面上和政-府无数机构一样,合法合理,让人没法黑。
  可天眼会存在的根本目——控制英雄,却达到了。
  盯梢英雄,搜集英雄黑料,甚至有目的地制造黑料,其实就是特务行为。
  都掌握英雄‘黑材料’了,自然能威逼利诱,让英雄乖乖就范。
  没有特务的恶名,该做的恶事却一件不少。
  可他没法公开反驳,哈莉总擅于给‘邪恶的目的’包装一层合理合法的外衣。
  超人似乎心有灵犀,正好在这个时候,回头看了他一眼。
  两人四目相对,皆明白了对方的担忧。
  “如果没有得到政-府授权,也不想被天眼会监视,英雄是不是就不能惩恶扬善了?”水行侠忽然问道。
  “当然不是。”哈莉环视那些心思细腻、面露迟疑的英雄,朗声道:“从一开始,我就给这次大会、给天眼会定下一个基调——帮助英雄更好地救灾除恶。
  谁能决定英雄是否有资格行善?
  不是我,不是天眼会,甚至不是米国政-府。
  哪怕上帝也没权力阻拦英雄行英雄之举。”
  “哗!“这番话太出人意料,英雄惊呆了,观众也张开嘴巴,瞠目结舌。
  就连百特曼都愣了愣。
  “谁能授予英雄做好事的权力?”神奇女侠侧头盯着身边的哈莉,疑惑问道。
  “当然是被救之人本身。”哈莉悄悄启动圣母光环,一层淡淡的圣洁光辉,从脸上投射出来,显得严肃又神圣。
  “生命和自由,是人类最基本,也最值得尊重的权力。
  陷入困境中的人,有超越法律和信仰的权力去选择自己被拯救的方式。
  他们的生存与自由权,又赋予英雄至高无上、凌驾法律和制度之上的‘行善权’。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行为,都是邪恶的、反动的。
  任何反对行善权的法律,包括当年以实名登记的方式,限制英雄行善的《基恩法案》,也是违反道德和法律本身的。”
  “说得好!”闪电侠激动鼓掌,手都拍出残影了。
  “不愧是护球英雄,”绿箭对边上的原子侠感慨道:“很早之前,我就觉得《基恩法案》有问题,可它又完全以宪法为依据。
  ‘执法权’属于执法机构而非个人,几乎是无可辩驳的真理。
  现在听完奎茵议员一番话,才豁然开朗,生命和自由,是法律之上的法律。”
  原子侠也心情激荡,深受震撼,叹道:“行善权这个概念令人振聋发聩!
  她给了超级英雄新的定义,也从真正意义上开创的超级英雄新时代。
  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或国家,能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或法律,阻拦超级英雄崛起。”
  白鸽赞同道:“奎茵议员今日一声‘行善权’,犹如在蒙昧的封建社会竖起‘自由、民主、平等’的旗帜。
  一旦旗帜竖起来,让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概念传播出去,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新时代注定会到来,谁也阻拦不了。”
  百特曼定定看着哈莉皎洁无暇的侧脸,只觉得此时的她似乎在放光......呃,不全是心理作用,她真的在放光。
  ——如果她能踏踏实实做个真英雄,那该多好啊!
  心里感慨,他嘴上却沉沉地说:“行善权只是她的逻辑中的‘至高权利’,如果按照集体高于个人的价值观,行善权从一开始便不成立。”
  他和其他英雄一样,非常认可哈莉的行善权理论。
  但他比其他人更清楚,哈莉的‘真理’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极度崇尚个人价值,个人的生命和自由高于集体利益。
  无论如何,英雄僭越执法权,都破坏了法律的威严,而法律服务于集体。
  因为拯救个人而破坏法律,就是让被救之人的权利凌驾集体之上。
  比如,金翠莲和鲁智深,以金翠莲的视角,鲁智深救她,自然是百分百正义。
  即便在现代人眼中,也会对鲁智深竖起大拇指,跨一声‘真英雄,是好汉’。
  但鲁智深当街捶死镇关西,严重破坏了北宋法律的威严,对普通宋朝百姓而言,法律至少会在理论上保护他们。法律被破坏,他们的利益自然受到损失。
  宋朝的官员、统治阶级,对鲁智深的行为更是深恶痛绝,因为他们的利益被侵犯得更严重。
  现代天朝从上层到普通百姓,都赞鲁智深,只因为鲁智深不是现代人。
  鲁智深救金翠莲,对宋朝制度和法律的伤害,没影响到现代人的利益。
  换成现代,别说和鲁智深做一样的事,哪怕鲁智深本尊重生......
  当然,鲁智深惩恶扬善,也一定程度上警告了恶人,让他们再次欺负良善时,会有所顾忌。他还做了榜样,让更多人坚持正义,具有一定社会正能量。
  但这点正能量和法律被破坏的坏处比......若总收益为正,破坏法律的收益为正——破坏法律越多,对社会越有益——法律便失去存在的价值,以法律为根基的社会也......
  dc宇宙的米国,此时此刻,哈莉提出行善权这一概念、并认为行善权高于一切、众英雄激动欢呼,似乎在迎接美好新时代时,以英雄义举破坏法律的收益,是正是负?
  若是负,则证明社会不需要英雄,英雄将逐渐凋零,就像当年的守望者。
  二战与冷战时,需要英雄(守望者),和平到来,社会和政-府都不再需要英雄,守望者便退出历史舞台。
  可现在的现实是,超级英雄时代正在到来,还越来越火热。
  这说明收益是正。
  破坏法律的收益为正......米国要完蛋啊!
  乱世出英雄。
  反过来,英雄出,乱世到。
  百特曼能想到这一步,但他下意识不愿去想。
  哈莉则在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时,心里倍感荒谬:她用美好正义的言辞做装点,从而达成以天眼会控制英雄的目的,似乎很邪恶。
  英雄们惩恶扬善,理应正义又光明。
  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英雄,其实在伤害法律。
  伤害法律就等于伤害现有社会制度。
  而她‘收编英雄’的邪恶行为,却极大地维护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现今社会的稳定与和平。
  谁才是英雄?
  什么才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