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跨越城市的方法
一声枪响,王钟的内心突然涌起了一股巨大的满足感。
这还是他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想做成某件事情,不存在被哪个人影响,不存在被谁要求。
并且,这是枪啊,狙击枪!
有哪个男孩没有想过拥有一把狙击枪呢!
当然,他们想要的东西有点多,步枪狙击枪坦克火箭高达,等年纪大了,又想要石原里美新垣结衣
“成了?”晴听到了枪声,也来到靶场中。
“嗯,只是不知道射程多少,还需要测试,毕竟更换了差很多的零件”王钟兴奋的说道。
就算射程近点也没关系,只要有个1公里就可以。
这样,起码他已经能对这个世界的武者造成一点杀伤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能躲在晴背后,像个软饭男。
想起来自己老婆,王钟突然觉得自己这句话说得很没底气。
“那就测试一下呗!”晴说道。
“这,刚刚就做了一发子弹,还得继续做呢!”王钟说道。
“我也来帮忙!”晴兴奋的伸出手:“想当年我的手工课,可是常年可以领小红花呢!”
“好!”
两人复装子弹,就比一个人快了许多,关键是可以流水线操作。
先做第一个步骤,一个人拆200个子弹。
然后第二个人负责拆掉子弹屁股,第一个人再负责清理火药
原本一个人要5~6分钟才能完成一颗,整个200颗子弹复装下来,就需要1000分钟。
但两人只用了四个多小时,就完成了整套操作。
主要还是晴的速度太快了,王钟就是个拖后腿的。
王钟没好意思说,晴也没嘲讽啥的,不知道是因为家教太好,还是天生的情商高。
嗯,她是我孙女,又是和老年的我一起长大的,那看来不管是哪一种,都是我的功劳啊!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忙活的时候,晴问道。
王钟沉默,虽然说安全区是必须去的,但临到了出发,他还是有些莫名的紧张。
“安全区在哪里?”王钟问道:“不在青城吗?”
“嗯,距离这边最近的安全区在五之羊城,所以叫五之羊安全区”晴说道。
据说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这里的居民遭遇了灾难,然后有仙人降世,给予了本地人稻穗,帮助本地人度过了灾荒,走的时候又留在这里了五只仙羊。
因此这个地方就建起了一座庙叫五之羊庙,后来建了城,就叫五之羊城,在王钟这个时候,都叫市了,名字就变成了五之羊市。
“从这边到五之羊,一百三十公里啊!”王钟有些讶然:“你怎么过来的?”。
他就在青城上大学,时不时还跑羊城看个漫展什么的,对这段路当然不陌生。
一百多公里,在现代也不是很远,坐车两个小时而已。
但这是末世,哪有车给你坐!
关键没车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城市与城市之间大片的田地树林中,鬼知道会变异出什么妖魔鬼怪。
一只家猫都能变成猫妖,野外的动物,完全无法想象。
想到这里,王钟突然发现这个末世和以往看到的那些末世流完全不一样啊!
那种末世里枪械汽车都还能用的,走的是一个末日废土风格。
而这边什么枪械汽车都不能用了,反而是可以修炼,直接从科幻变成了仙侠风
“我当时就那么跑过来的,反正没东西追的上我!”晴耸耸肩,提议道:“要不,我背你过去?”
“这”王钟脸色垮了下来
这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让一个妹子背着自己跑,画风总感觉很奇怪。
“那等等,那个狄秋秋是怎么过来的?”王钟忽然想起来一个例子,说道:“她不可能跑得也很快吧,结果不止她能过来,两个战斗力不咋的的部下也能过来,他们是不是有什么安全通道?”
“这个!”晴想了想,然后点头:“嗯,很有可能!”
“那你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她么?”王钟问道:“我们可以问问她啊!”
“这我哪知道!”晴皱眉:“她们在到处拉人入教,东奔西跑的,我这么多年也只见了她四五次而已!”
“好吧!”王钟叹气,想着要不我就先回去,等晴先到了安全区,我再穿越回来。
这也是一个办法。
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儿子王林奕是死在了安全区的。
安全区里有仇人!
晴是完全不想靠近安全区的,而他一来一回需要十天时间,如果这十天时间晴在安全区里遭遇了敌人
虽然王钟和晴的战斗力对比,就像鸡蛋和石头的差距一样大,但这并不妨碍王钟时刻想着保护晴。
所以这条路肯定行不通。
王钟觉得正常人的脑子,还是有极限啊,这么简单一个问题,都想不出解法!
还得靠我理性超频的!
王钟眸光一闪,整个人的脸色,瞬间沉稳下来。
“嗯?”晴感受到了气氛的变化,一扭头,就看到了一脸淡漠的王钟。
这是,发动能力了?
晴知道这个状态下的王钟很厉害,可以用口遁说的狄秋秋杀死部下,也可以免疫猫妖的伥鬼攻击。
这实在是一个强大的能力,不过晴不喜欢,因为这个状态下的王钟,少了些人味儿。
但在末世中,强权才是真理,她不喜欢,也要为爷爷拥有如此强大的超能力感到高兴。
“我想去安全区,但是路途遥远,路上有血妖出没,晴没有问题,但我的实力就是个累赘”
“红雾教会可能有安全通道,或者让人安全通过的方法,但是我找不到狄秋秋这个人!”
“青城到羊城,第一可以走沿河高速公路,第二可以走不沿河高速公路,第三可以走水路!”
这是目前已知的三条信息。
王钟根据这三条信息,判断出自己想去羊城,唯二的办法,要么让晴背着他去,要么让晴先去,然后自己再传送过去。
毕竟他的传送,是以晴为锚点的。
但是让晴背着?
他舍不那个脸,地铁那次是出现了老鼠,情况特殊,这次都还没遇到困难呢,怎么就背上了?
再说,以后遇到什么困难,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让晴背着跑路,这也太憨憨了吧!
第二种方法,王钟却是不想让晴一个人去到安全区,面对那边可能出现的危险。
所以,王钟需要第三种方法,可以两全其美的方法!
理性超频状态下,王钟的大脑疯狂转动着,这个状态下能够大幅增加分析能力是不错,但受整个大环境限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嗯?”王钟想到了一条线索。
狄秋秋怎么来的?
他们有安全通道?但什么样的通道可以瞒得住妖兽?
这又不是不列颠尼亚的边境墙,不是说挖一个地道就叫安全通道了,因为地下更危险,王钟还记得地铁线路里那一窝老鼠呢!
天空同样危险,有鸟类血妖。
水路同样危险,有鱼类妖兽。
而走陆路,最大的危险,同样来自妖类。
那么,整个问题的核心,就从如何到达羊城,变成了如何不被妖类发现!
“妖兽吃人?”王钟问道。
“吃啊!”晴点头:“那只猫妖之前是家养的,应该是习惯了吃什么猫粮小鱼干,所以不吃人,但野外的妖兽,是一定吃人的!”
“那妖兽吃血魔吗?”王钟再问。
“诶?”晴一愣,这是个好问题啊!
“好像不吃!”晴想了想,又认真点点头:“没错,别看血魔还是个人形,但身体的精华已经形成血核了,身上都没多少肉,大部分还是吸收空气中的血雾形成的沉淀物,又干又涩,吃起来像啃木头!”
“额,你咋知道的?”王钟问。
已经有答案了,他自然就退出了理性超频状态,说话也生动了许多。
“我爸爸带人研究的啊!”晴说着,突然一愣,然后扭头瞪着王钟:“你什么意思,你该不会是以为我咬过吧!”
“啊,没有没有,我怎么可能这么想!”王钟连忙摆手。
“哼,没有最好!”晴眨眨眼:“所以,你是想,伪装成血魔?”
“没错,如果我们在身上涂上血魔的血,那妖们会不会以为我们是血魔,然后放弃追我们?”王钟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