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玻璃瓶

  叶草因太过疲劳而昏迷,大睡三天后安然醒来,足足吃了好一通饭菜才缓过来。
  皇帝精神隽烁地前来探望叶草,早不复初见时那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他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的状态,一应朝政也重新从太子那拿了回来。
  一年后。
  天师宫中,叶公子起床了。
  海棠轻声唤醒了叶草,牡丹递过来漱口水,叶草在嘴里鼓捣几下将之吐入玉瓶,玫瑰为其穿裤,海棠为之穿衣。
  铜镜前,叶草已长发飘飘,越来越像这个世界的人,海棠也终于能将那枚玉簪给他簪上。
  叶草迈步出门,有那雏菊、芍药在门前‘拍香’。
  就是拿着香囊拍,然后让其中气味散发出来,进而沾染在自己身上。
  叶草这人很奇怪,喜欢香,但又不喜欢佩戴香囊,因为他嫌弃太过麻烦,值得一提的是,这香囊是他亲手做的。
  或许是因为现实世界少见了植物,他很喜欢摆弄那些花花草草,并特意在床头摆上一棵‘二草’。
  宫中每一处宫殿都有属于自己的令牌,当宫人来问叶草令牌上雕刻什么图案时,他随手便指在那棵小草上。
  “且慢,再开一叶。”叶草拿过笔来,在开二叶草的基础上再添上一叶。
  叶草将之命名为:不死草。
  或许别有深意,或许就是信手为之,谁知道呢。总而言之,不死草即成为天师宫的象征。
  “哗!”海棠抖开一条金线所织围裙,为叶草系上。
  没错,那确然是一条用以下厨的围裙,他堂堂天师宫的主人要亲自下厨。
  刚开始几个月的宫廷生活,叶草真是做到了:
  高高起华堂,远远引流水。
  粪土视金珍,犹嫌未奢侈。?
  陋巷满蓬蒿,谁怜有颜子。
  但是他很快就厌倦了,并且有了一个特别的嗜好——做菜,而之所以喜欢上做菜,全然是因为他喜欢吃。
  前文早已点出,叶草喜欢上了吃,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酸甜苦辣,并爱上了这种感觉。不巧的是,他脑子里还有一套套食谱。
  刚开始的时候,叶草怎么说,御膳房就配合着怎么做,但是他发现,厨子做出来的东西,跟菜谱所描述全然不是一回事。
  而后就像许多读者一样,他觉得作者写出来的,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般好,那就尝试着自己去写。
  叶草就是这样入坑了,并一发不可收拾。
  他发现做菜实在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看着那些现实世界中从未见过的动物、植物,听着下刀时候那‘咔嚓咔嚓’的脆响,切片时那噗嗤噗嗤的声音,简直是一种享受。
  而且他发现,由自己亲手做出来的菜会格外好吃,哪怕在别人看来一塌糊涂,他也能泰然自若地吃下去,然后不断改进提升技艺。
  叶公子有这个需求,皇帝索性就命人在天师宫建了个私人厨房,每天需要什么食材,只管去御膳房取便是。
  而为了能做好菜,叶草还无意中推动了两件事:第一件自然是促进了大齐餐饮业的发展;第二则是促进了大齐冶金业的发展,因为他鼓捣出了不锈钢锅。
  肖恩计划,锦衣卫明年集体换上钢刀,从而提升战力。
  “吭哧,吭哧……”最后一个菜出锅,海棠前来禀报说:“庄大学士到了。”
  “嗯,知道了。”叶草点点头,解下围裙走出厨房。
  不是去迎接庄墨韩,完全是他不喜欢刷锅,他就只喜欢切菜、炒菜,至于之前的食材清洗与最后的厨房收尾,自有御膳房的人来做。
  叶草菜谱也是由御膳房之人传出去的,争着来给叶草刷锅的大有人在。
  “老庄,近来你是愈发过份了。”看到庄墨韩的背影,叶草就开始数落他。
  “也莫要小气,不过一口菜而已,我也不白吃你的,今天我带了酒来。”庄墨韩指了指桌上那一瓶酒。
  “休想糊弄我,若论及这美酒,天下之大又有何处比得上皇宫藏酒。”叶草可不会那么好骗。
  “哈哈……海棠,快上菜,快上菜。”庄墨韩催促起端着菜的海棠,手里已然拿起了筷子。
  “你给我留点。”叶草加快几步,与这庄大学士抢菜吃。
  从对话中不难看出,他俩现在是朋友,世事真的很神奇。
  当初炼丹第一次炸炉时,叶草救了庄墨韩一命,庄墨韩一直铭记在心。
  而后叶草炼丹成功,治好了皇帝的病,他不但不居功自傲,整日里也就是吃吃喝喝,做个富贵闲人,全然没有庄墨韩担心的祸乱朝纲。
  庄大学士开始自省,觉得自己是先入为主,叶草确然是神仙中人,并非世间凡俗之辈。
  那一日,他拿着自己心爱的一幅古画来送给叶草。
  一来是答谢叶草救命之恩,二来则是向叶草赔罪。不得不说庄墨韩是个拿得起放得下,敢作敢当的人,难怪会有日后那般成就。
  叶草虽说心狠手辣,但也全然不是那不讲理的,堂堂大学士主动向自己低头认错,他欣然接受了。
  而且一开始的时候,就叶草一个人玩,在这偌大皇宫实在有些寂寞。更悲惨的是,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太少,根本不知道怎么玩。
  那时他正缺个庄墨韩这样,同等地位的人带着自己玩,因而他进入了庄墨韩聊天群——文人圈,认识了一些酒肉朋友。
  当然了,庄墨韩只说叶草是自己表亲,并未说他是从神庙中走出的神。
  事实上肖恩与苦荷将这件事做的隐蔽,在大齐只有几个位高权重者知道,便是海棠这些贴身侍女也不知道,只以为叶草是方士罢了。
  庄墨韩送给叶草的是风景画,所绘是那塞上风光:茫茫黄沙落日为伴,外加上一个背影、一道黑烟。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叶草脱口而出这一句诗,却将个庄墨韩一惊。
  “好诗,好诗,正合此画。”庄墨韩当即叫来笔墨纸砚,欲要将那诗题写上去,却又想到什么将笔交给叶草。
  “你的画,你的诗,该你题字。”
  叶草十分光棍地将手一摊,言道:“我不会。”
  庄墨韩这才知道,原来当日御书房内叶草叫自己写药材清单,并不是有意刁难自己。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实不可取也。
  “我教你。”
  就这样庄墨韩成了叶草书法上的启蒙老师,而庄墨韩是天下一等一的书法大师,名师指导下叶草已然能写一手漂亮的字。
  庄墨韩也被叶草的天资所折服。即便是易学难精的书法,叶草不过几月时间就已得精髓,甚至还创出了‘永字八法’这等有效的练字方式。(叶草也懒得解释,毕竟崇拜的眼神他很受用)
  一来二去之下,庄墨韩也喜欢上了叶草的味道:叶草做出来的菜的味道。所以他只要不忙,到饭点孤家寡人的他就来天师宫蹭饭,海棠等人都习以为常。
  至于皇帝与太子,巴不得叶草这样,大齐养个富贵闲人自是绰绰有余,甚至于案牍之劳形的皇帝还十分羡慕叶草这生活。
  曾经有个皇帝便这样诉苦:
  诸臣未起朕先起,诸臣已睡朕未睡。?
  何以江南富足翁,日高三丈犹披被。
  三年后的清晨,叶草如往常一般起床,漱口水正要吐出时,却生生给咽下肚。
  玉瓶被替换了。
  “哪来的玻璃瓶?”叶草指着那透明的瓶子问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