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犯罪心理

  牛根生提到这些的时候,眼睛里时不时闪动着光芒,他的确渴望着改变,更渴望能摆脱自己老妈给自己安排好的生活。他甚至脱口而出,是他妈亲手毁掉了他的生活——他读书的时候,成绩还是不错的,原本努力一把,是可以有一个不错的未来,可他妈却因为一点儿小事就冲进了学校,让他成为全校学生眼中的笑柄,甚至有人当面嘲笑他没有断奶。
  对一个未成年人而言,那绝对是一段不愿意向任何人提前的过去,牛根生说出这些的时候,还是充满了怨恨,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母亲的恨也越来越强烈。偏偏他还不能一走了之,因为朱月娥不止一次地说过,只要他走了,她也就没法活下去了。
  “你可能认为,她只不过随口那么说说而已。”牛根生皱紧了眉头,眼中多了一丝愤怒的小火苗,“那时的我也是那么认为的,我喜欢的女孩,一个个都被她拆散了,所以我离家出走了。可她真的用刀架在自己的脖子里,到现在她的脖子里还有一道疤。对了,还有一次站在天桥上,一只脚都跨到了外边,如果我不照着她的意思做,她就去死。你见过这样当妈的吗?她能用自己的命来威胁我,所以,只要她活着,我就不能离开她!”
  说到这里,牛根生的手狠狠地砸在了面前的小桌板上!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滚了出来。
  他的愤怒又是无力的,换作旁人,可能也不会比牛根生的处理好多少,他自甘堕落,多少也是对自己母亲的报复。
  他就算是自己不想要妥协,邻居、亲戚们也会硬逼着他妥协的,毕竟那是他妈,再加上他父亲过世的早,基本上是他妈辛辛苦苦一个人将他拉扯大的。无论从道德还是伦理上来说,他都没有解脱的可能,除非朱月娥真的死了。
  郑峰当然能看出这一点儿,在那种放松的环境下,寻求帮助的牛根生,自然不会对郑峰心生戒备。一个内心想要寻找光明的人,既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无论如何都会拼尽全力的。
  只是牛根生不会想到,那根稻草,是拉他下地狱的绳索。
  李逸飞虽然隐约能猜到,郑峰肯定动用了不一般的手段对郑峰实施了催眠和心理泄导的疗法,否则,在牛根生提到这些的时候,眼睛里不应该会那么亢奋。
  当一个生活从来都被安排好的人、除了金钱上尽量的满足之外,剩下的只有打骂的男人,一旦发现不单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还可掌握别人的生死,这样的刺激,足以让他一次次出手,直到被抓的那天。
  原本案子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会被侦破。
  发生意外的,是最后那个被袭击的女孩——十九岁的舞厅服务员孙某,她同样是在下班的时候被牛根生盯上了,在袭击发生的时候,恰好有人路过。心慌的牛根生没来及确认她是不是已经死了,慌忙逃窜,这才留了她一条性命。
  面对李逸飞提出的尖锐问题,牛根生是有些发懵的,比如说,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的目标。他给出的答案十分简单,却没有太大的说服力:年轻的女孩防范心理弱,反抗能力不强,对他来说完全不会格成威胁。最重要的一点儿,她们从事的都不是正当职业,利用她们的贪婪就能轻易小设下陷阱。直到后来,关于专门挑红衣女下手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他再挑选目标才变得困难。但只要用心,目标总是会出现的。
  李逸飞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果然,牛根生的存在,再度证明了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现实之间,多少还是存在差异的。比如说著名的心理学家龙勃罗梭,他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利用犯罪人的头颅构造、容貌、身体各部分的尺寸和精神状态,论证罪犯是天生的,他们的体格和心理都和常人不同,并指出犯罪行为有遗传性,犯罪的人一般都有犯罪的天赋。
  那么眼前的牛根生呢?他的身上显然并不适用这一套理论——不过有一点儿是符合的,比如说,牛根生是一个很迷信的人,他坚持认为,杀了穿红色衣服的女孩,可以给自己带来好运。这个说法,让李逸飞目瞪口呆。
  “每一次杀完人之后,我玩游戏的时候都会通关。”牛根生一脸的满不在乎,“红色会带来好运,所以每次杀了人之后,我去买彩票都能中个小奖,这就是她们给我带来的好运。”
  这是多么愚昧的一种想法!李逸飞自认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是这一次,他控制不住的情绪,愤怒地反问道,“是吗?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杀了一个穿红色衣服的女人,会让她们变成厉鬼来找你?难道你晚上睡觉的时候,真的不怕吗?”
  牛根生的眼中第一次露出了恐惧,就像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论断。这样的打击,让他半天回不过神来。
  李逸飞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对郑峰更多是了一丝恨意——到底他的心底有多阴暗,居然会想出这样的方式来报复社会?他还有一点儿人性吗?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就很难再堵上,尤其是牛根生这样看起来沉默寡言的人,更是不会放过倾诉的大好机会。他侃侃而谈,甚至还不忘描述每一个小小的细节。
  第一次其实并没有那么困难,那是一个在舞厅里伴舞的姑娘,大半夜正在路边等车,他有些犹豫地走过去,而她,朝着他献媚的一笑。他甚至都没有想到,一切会来得那么简单——红色旗袍式连衣裙,再加上浓浓的、廉价香水的味道,足以刺激到他的神经,而后来她大声的责骂,更刺激到了他的神经,他根本没有思考,就在僻静的小巷里,一刀结果了那个女人。而那晚的大雨,掩盖了所有可能的线索。
  接下来就是轻车熟路,他喜欢那种杀人之前的紧张感,再加上他那张看起来很老实的脸,能轻易地骗过别人的眼睛,所以作案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
  他是一个记忆力惊人的人,每一起案子的时间、地点都记得清清楚楚,唯独说得含糊的是犯案的过程,他只知道自己兴奋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好像自己的心里被什么东西填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