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倒数第二天

  第二天。
  清晨,一道纤长的人影漫步在麦田里。
  她披了件引人瞩目的火红长皮裘,脚踩牛皮高跟长靴,皮裘边沿几乎拖曳到地上。
  农田里干活的人都穿着贴身干练的衣服,哪怕天气寒冷,他们也会挽起袖子,庄园里是劳作的地方。
  因此这位女士优哉游哉的姿态格外醒目。
  说她懒散吧,可她每天起很早,天蒙蒙亮人就已经在农田间,仿佛很喜欢这种晨间散步。
  说她勤快吧,她又从不干活儿,随心所欲地挥霍每一天,仿佛这就是一种理所当然。
  庄园里独一份的悠闲生活状态,属于潘妮女士,她还有一个少有人知道的身份,秘法会干事。
  “你昨天没睡吗?”
  她在一块大石前停下脚步。
  马修正坐在大石头上,大口啃着手里一块冒出热气的麦饼。这个年轻的庄园主哪怕穿着华贵正装,还是不习惯贵族做派,不怎么讲究一台,毫无架子。
  “现在这关头,睡不着,如果能顺利解决,以后可以睡个够。”
  马修大口大口咀嚼麦饼,让食物来驱散肌肉记忆带来的疲乏。
  他是活尸,睡眠并不是必须品。只是惯性记忆影响下,马修总觉得晚上得休息。
  大敌当前,马修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三天,七十二个小时,每一分钟都弥足珍贵。
  他需要在最有利的七十二小时内完成作战准备。
  “真拼命,领主不好当啊。”
  潘妮打了个招呼,正要往前走。
  “等一下,我专门在等你。”
  马修跳下石头,走到潘妮身边:“潘妮姐姐,你对刺杀很有研究,又是清理痕迹的大师,能不能给一点专业方面的建议?”
  潘妮瞥了他一眼:“我的男爵大人,你要面对的可是魔灵中最棘手的角色,我不过是一个连商店都保不住的小商人,能给你什么建议呢?”
  “术业有专攻。”
  马修认真地说:“不论是魔灵还是人类,都有各自破绽,抓住破绽,攻其不备,一击毙命,专业的刺客一定做得到。”
  “潘妮姐姐,要怎么样才能确定能够杀死对方?”
  “这个嘛,就看你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了。”
  马修说:“我能付出的,都可以拿出来。”
  “哪怕性命?”
  “是的。”
  潘妮上下打量了他两眼:“如果你真的有这种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杀那头魔灵领主,其实并不是毫无办法。”
  “请教我。”
  这位秘法会的女干事手指逗弄着肩上的花栗鼠“黑爪子”,口中说着:“会议时你其实已经对局势分析得很透彻,不过还缺乏一点实际手段。”
  “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就有一线机会。”
  她细长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捏起:“万物皆有裂痕,只要找到那个缝隙,轻轻一戳,伤口就会被撕开。”
  “你现在已经找到了那个裂痕,需要的,是戳开它的方法。”
  马修静听。
  潘妮停顿片刻:“有经验的杀手刺杀目标物,只考虑目标是否会死,不会考虑自己能不能活。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只要目标死亡,那么对方设下的那些层层防护网,反制措施,就像是失去了缰绳的马,杀伤力大减。死掉的大人物,已经不是大人物,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潘妮微笑:“专业和非专业的差别就在这里。如果老是想着怎么安全逃走,那么就会锁死刺杀的想象力。”
  “虽然我不太清楚,这位炼狱男爵到底有多强的掌控力,不过,他是一位男爵,你也是一位男爵。”
  她抬起左右手食指,指尖相对:“死了的话,都只是尸体而已。只不过是,看你们两个谁先死。”
  “你是说……”马修隐隐猜到。
  “和他面对面,那位炼狱男爵,必定会对你下手。”
  潘妮看着眼前人:“关键是,马修,你敢赌上性命去做吗?”
  “好。”
  马修毫不犹豫答应。
  潘妮眉毛一挑:“还真是你的性格,总是在关键时刻,有一种狠劲儿。卡尔马的男人啊,总是在这种时候让人舍不得。”
  “在庄园里呆了这么久,我也算交一点生活费吧。”
  退役的女杀手低声说:“如果不考虑能不能活着的话,的确是有办法的,只是我先声明,这样做未必对魔灵有效……”
  ……
  黑云压顶。
  罕见的倾盆大雨降落下来,雨柱噼里啪啦砸在庄园的农田和房顶,仿佛无数碎石子撞击在墙壁上。
  门外哗啦哗啦的雨声,酒窖里却格外平静。
  酿酒师拉穆尔用起子打开一瓶酒,往细颈椭圆玻璃壶里倒出小半壶湛蓝酒液。
  他轻轻摇曳椭圆壶,用夹子往里放入两枚干果,这是非常标准的都灵式醒酒,用盐腌渍的干果进行提味。
  拉穆尔用手指轻轻拨弄瓶口,鼻子里确定里面的酒已和空气充分混合,酸涩减少大半。
  他手捧醒酒瓶,将蓝色日出倒入一个放了冰块的圆形玻璃杯,然后递给坐在面前的黑发年轻人。
  “请。”拉穆尔以及言简意赅。
  马修端起酒杯,品了一口,感受着美酒带来的舒缓:“拉穆尔老板的手艺越来越精纯,蓝色日出的口感比之前要好不少,想来只要能推到王都奥拉尔,蓝色日出必定会在五大王国打出名头。”
  拉穆尔不动神色:“没有庄园,就没有蓝色日出。”
  “哈,都是老熟人了,不用说这些客套话。”马修慢慢喝着酒:“我每次过来都是找你拿酒喝,吉赛尔和帕梅拉都有意见了。”
  “不如这次事结束后,拉穆尔你就在庄园里继续把‘红鼻子’开业吧。”
  拉穆尔点点头:“也好。”
  俩人一阵沉默。
  只有灯影斑驳,以及门外风雨呼啸声。
  马修以前就喜欢到红鼻子酒馆,里面看似吵闹,但却是一个非常安静的地方。
  喝酒的时候,大伙儿都不用再像平时那么伪装,脱下那些沉重的防备和客套,可以尽情咒骂和高歌。
  拉穆尔永远是面无表情地站在柜台处,给每个需要酒的人递酒,沉默地倾听,转眼忘记,然后换下一个人。
  这种男人间的独有默契,让酒客们很舒服。
  白天不管多么难熬,酒馆里的简单快乐总会让人放松下来。
  很多时候,烦心和痛苦时并不需要有一个人安慰,只要有一个地方,能够安安静静待一会儿,暂时忘记自己和未来。
  马修喝完这杯酒,走到门口,拿起挂在衣钩上的雨伞,推开门。
  门外,风雨交加,电闪雷击。
  庄园也在风暴中沉默地忍耐。
  “慢走。”
  拉穆尔擦着酒杯说。
  马修点点头,撑开黑伞,走入漫天雨幕中。
  喜欢庄园革命庄园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