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火枪兵

  三个月时间悄然过去,在地精工程队的帮助下,这回庄园终于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勤劳的地精工程队修缮了卡尔马人粗陋的房屋,将宿舍群扩容到能容纳两百人。
  俾斯麦庄园的中心毫无疑问是庄园主马修的主宅,这雄伟古典的百年建筑就是庄园的地标。
  主宅往北500尺外是庄园的集中宿舍区,布局为一个十字道路,三十间排列整齐的石屋就围绕十字而建。
  不少人都会想起冰原镇,同样的十字长路,并排的房屋,但不同的是,这里已经摆脱了饥饿和寒冷。半年前,没人感想到有这样一天。
  一块块麦田鳞次栉比,它们在这个冬天顶着大雪顽强生长,结出了沉甸甸的麦穗,三个月里,这已经是第二次收获。
  挨着麦田的是大豆种植园,毛茸茸的豆荚挂在枝条上,饱满而强壮,食用办法也简单。只需要用水煮开,放入一些盐,剥开豆荚,里头的豆子就非常香嫩。
  庄园里的人都爱这种新食物,戏称这种大豆为“索伊豆”,因为这本来就是少女索伊发掘出的作物。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才开辟种植出来的甜菜园。它长在土壤里的圆锥状块根可以榨出糖来,剩下的渣滓和滤泥是很好的肥料,过量消耗的土壤终于得到了定期的反哺。
  卡尔马王国不缺盐,因为天然盐湖和潟湖多,产盐量位居五大王国之首。加上本身地处寒冷地带,盐不仅可以腌渍肉类和蔬菜,还可以用来融化冰层,所以每个小镇或者村落都储备了大量的粗盐砖。
  与之相反的是,卡尔马几乎没法自产糖,完全依赖从其他王国进口,极度匮乏的耕地让甘蔗和甜菜的种植园数量稀少。
  过去在这里,糖是一种很奢侈的食物。
  此时。
  布鲁克背负鹰铳,啃着一条甜面包,带着活尸红巾军在庄园边界上巡逻。这里土壤都被工人们翻得松软,只等下一次的播种。
  路过的人都和他热情地打招呼。
  “布鲁克队长,辛苦啦。”
  “队长,还在巡逻啊?”
  “布鲁克大哥,这几天下了雪,结冰路滑,小心啊。”
  称呼他的人眼里不再是恐惧和憎恶,而是发自内心的善意与尊重,尊重布鲁克日复一日的坚守和负责。他天不亮就起床巡逻,所有人回家休息,他也坚持提灯进行夜晚检查。
  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布鲁克很享受这种状态。
  他不再需要炫耀自己身上的肌肉,他的名字变成了庄园里的定心丸。人们信任他,他曾单枪匹马救下过五名半夜偷偷去找新作物的工人,他身上留下过活尸留下的伤口,不论刮风下雨,布鲁克始终铁人一样在庄园里巡逻。
  远处突然飞起两只鸟儿。
  布鲁克看向天上,这个月活尸似乎正在退去,躲藏起来的动物们陆陆续续回到了曾经的土壤上。
  不对!
  他迅速取下背上鹰铳,瞄准远方鸟儿飞起来的方向。
  与此同时布鲁克口中大喊:“火枪兵!瞄准!”
  后面的九头活尸齐刷刷放下扛在肩上的鹰铳,站成一列,鹰铳枪口统一指向前方,动作干净利落。
  前方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群奔跑的四足动物,它们速度很快,数量有三十多头,都是皮毛坚硬的野狼。
  饥饿让它们疯狂地攻击看得到的一切猎物。
  布鲁克目不斜视,手稳稳端着鹰铳,眼睛通过准星瞄准正在一步步进入射程的狼群。
  直到第一匹狼跑到三十尺内,他下令:“火枪兵!开火!”
  十只鹰铳同时响起,铳口喷射火光,火药味弥漫,远处有四匹狼被打得翻滚在地,难以活命。
  布鲁克从容不迫地从布袋里摸出麻布子弹,填装到鹰铳里,其他九名活尸也同样装填子弹完毕。
  枪口再度瞄准。
  “开火!”
  “开火!”
  “开火!”
  四轮齐射之后,狼群被当场打死二十头,还有两匹狼终于被恐惧击倒,朝着后面没命地拔腿逃命。
  后面的工人们早就见怪不怪,甚至摸出麦饼和面包,边吃边看布鲁克带队开火猎狼,一个个吆喝着。
  “打得好啊布鲁克队长!”
  “真准!不愧是布鲁克大哥!”
  “看样子又有狼皮可以买了!有肉了!我正缺一件皮大衣!”
  布鲁克将鹰铳收入背上枪袋,下令:“收枪!”
  九名活尸红巾军也将鹰铳扛在了肩上,恢复成巡逻的姿势。
  布鲁克清点狼的数量,找了辆手推车,让人把狼尸送往仓库,这才朝主宅走去。
  他瞥了一眼身后的九头活尸火枪兵,哪怕已经配合默契,他心里也总会感叹,大人真是天马行空,居然会想到将活尸训练成士兵。
  马修训练活尸火枪兵并不难,由于控尸能力的存在,只需要让它们记住某些指令需要执行某些动作,能够模仿布鲁克的模样进行射击即可。
  布鲁克喊出特定指令,尸兵们就会模仿他,排列好进行齐射,填装子弹,磨合足够后,它们就是优秀的线列阵火枪兵。
  这个过程说来容易,却也需要布鲁克不断摸索,避免尸兵们动作失误或者错位,对布鲁克的要求反倒是最高的。
  到现在,布鲁克和他的尸兵已经变成了庄园里一道风景线,人们不再怕这些穿着统一黑衣、扛着鹰铳,腰系子弹袋的活尸,它们是庄园最忠诚的守卫,日以继夜,永不休息。
  布鲁克让尸兵们警戒在主宅外,洗了手和脸,匆匆推门进去。天色已暗,今天有一场非常重要的会议。
  ……
  会议厅里,马修见最后一个的布鲁克也到了,说:“人都齐了,那现在开始。”
  “一直以来,我想大家都很疑惑,我买下庄园,在这里种植小麦,又弄来剑徒和弓使,和地精做生意,搜罗材料,打造炼金工房和巫师塔,训练尸兵,制作火枪……我想在座每一个人都有疑问,到底我想做什么。”
  他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
  吉赛尔,帕梅拉,卢卡斯,布鲁克,潘妮……
  “但你们不问,因为不想让我为难。”
  马修声音平静:“现在,由我主动来声明。”
  “俾斯麦庄园的宗旨是发掘更多物种,种植、培育各种作物,这一点从未变过。”
  “初步目标是解决卡尔马人饥荒的问题,这是俾斯麦家族世代的使命,到我这里也没有变过。”
  “助力于庄园成长的人,是我们的朋友,像是诸位知道的地精十三商队,十三工程队就是庄园的合作伙伴,我们会积极寻找带给双方共赢的领域,维系珍惜我们间的友谊。”
  马修顿了顿:“但如果有人蓄意破坏庄园,伤害庄园成员,损害庄园利益,我的回应从来是,以牙还牙,十倍奉还!。”
  “不过,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成员。”
  马修走到大门口,示意众人往外看。
  里面的人这才发现,外面伫立了一座十尺高的建筑,它身上盖着厚厚的黑色麻布——这也是荨麻制作成的首批庄园产手工麻布。
  马修一拉,缝补起来的麻布就滑到了地上,露出里面巨大壮硕的奇异植物,它有八尺宽的花萼,细密如鳞片般的尖锐花瓣,花柱上睁开一只竖瞳,正好奇地俯瞰下面的人。
  帕梅拉看得脸色发白:“你,你怎么把这东西也挖过来了?”
  喜欢庄园革命庄园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