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一点点零花钱

  陆煊最终取得了会议的主导权,尽管他其实并不怎么情愿,但是看着一群菜鸡瞎几把商量,他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最终的结果就是陆煊跟乔拉,带着五个马人武士,先找到那座可能存在的城邦,并想办法确定他们的态度。最差也要带回足够的食物跟武器。
  丹妮不放心,想要让他们多带一些人。但是陆煊拒绝了。
  “不能再多了,这些多斯拉克武士,可是声名在外的。再多可能会引起人类城邦的警觉。这一次我们需要低调行事。”
  “好吧,陆爵士。希望你们能够安全的回归,并带回好消息。乔拉,这一路听从陆爵士的安排。”
  乔拉点点头。即便是丹妮不说,他也会这样做的。这些日子,他早就发现这个黑发黑眼的怪客,如同一个怪物一般。
  不管是荒漠中的求生技巧,还是城市的规划建设,甚至是烹饪,建筑,乃至政治,各个方面,都远远胜过自己见过的任何一个人。跟这种人一起行动,听对方的安排他毫无意见。反正他自己在陆煊面前总感觉脑子不够用,干脆就不用了。
  阿戈带路,众人带足了食物跟水,策马朝着远方奔去。
  沿着之前阿戈发现的痕迹,众人朝着东南方向追踪过去。好在不管是马人,还是陆煊都是顶尖的追踪高手。断断续续的追踪之下,在第二十天的时候,终于见到了一座城。
  这里是魁尔斯,这个世界最大的港口之一。
  魁尔斯有三重厚城墙,其造型堪称世界奇迹,乃是城市力量的象征。外墙用红砂岩砌成,三十尺高,雕刻着各种动物;中墙由灰色花岗岩筑成,四十尺高,雕刻着栩栩如生的战斗场景;内墙由黑色大理石筑成,五十尺高,墙上布满春宫图雕刻(???)。
  陆煊等人,缴纳了一些费用,并进行了各种登记之后,成功的进入了这座城市。魁尔斯并不缺马人。这里的人,仅仅是侧目看了一眼,他们这个奇怪的组合,就不在关注。在这座城市中,比他们个更奇怪的组合多了去了。
  穿越厚厚的城墙,众人终于真正进入了这座城市。
  枯骨之城中,所有缺乏的东西,都能够在这里看到。无尽的食物跟水。巨大的港口,来自自由贸易城邦、盛夏群岛和维斯特洛的商船在这里停靠。使得这座城市,汇聚了无法想象的财富。这里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商业之城。
  取出了一些黄金,陆煊交给了乔拉。
  “你带着他们去购买我们需要的东西。最好能买下一些奴隶,否则我们运不了多少东西。先确保这些东西,天黑之前,我们在这里汇合。”
  “好的。”
  跟乔拉等人分开,陆煊独自一人,走进了城市的深处。
  魁尔斯的西北面,就是荒芜的红色荒原。干涸跟饥饿充斥着那块土地。但是在这里,各种喷泉,花园,绿化,随处可见。就连广场的地面上,都刻着精美的花纹。奢华的就如同地狱跟天堂。
  陆煊独自一人,很快就有人凑上来。是那种掮客,专门给他们这些新人引路,或者专门骗外来客的一群家伙。
  两人比划了一阵,最终确定了用维斯特洛的通用语交流。因为这里有不少维斯特洛的商队。所以很多掮客都会维斯特洛的通用语。其实陆煊也学了一些多斯拉克语。不过这地方似乎并不流行。至于瓦雷利亚语,他正在学习中,还没有进入实用阶段。
  掮客是个中年人,穿着一身劣质的丝绸袍裙。鼻子上还带着仿制的珠宝首饰。一副典型的魁尔斯人打扮。
  随手取出了一根小金条,在手中抛了一下,陆煊对着身边的掮客说道。
  “我需要换一个形象。明白吗?”
  “当然,请跟我来。”
  不多久,陆煊就更换了一身华丽的丝绸长袍走了出来。这是奎尔斯男性的标准打扮。说实话,看起来简直low爆了。不过为了入乡随俗,陆煊还是勉强穿在了身上。
  “找一家能够配得上我身上这身衣服的餐馆。然后给我介绍一下这座城市。”
  魁尔斯有着古老的历史。名义上的统治者是王族,事实上几个强大的商人公会,十三巨子,碧玺兄弟会和香料古公会掌握着城市的实际权力。
  在早期,这座城市曾经被男巫统治,但是随着魔法的消退。男巫的影响力已经衰落到只是十三巨子之一了。
  不过陆煊知道。随着丹妮三条小龙的孵化,魁尔斯的男巫,已经悄悄的恢复的一部分法力。这些家伙,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强大。但是各种阴损手段层出不穷。是些难缠的家伙。而且它们应该是最窥视丹妮小龙的人。
  “如果我要雇佣一批可靠的战士。应该怎么做?”
  “这个很简单。城市里有专门等级雇佣兵的场所。在那里,可以委托他们帮你找到你像要的任何人。但是需要一点时间。因为他们会核实你的背景,以及财力。如果想要更快一些的话。可以直接去港口。
  港口上每天都上几百上千个雇佣兵。等着来往的商队雇佣。当然他们有些时候,不只是雇佣兵。你懂得”
  “我明白。我需要五十个人,最好的那种。我不要那种成建制的佣兵团。最好是几个十几个人的小型佣兵团的组合,独行客也可以。另外,我需要购置一匹武器装备。不知道你有没有渠道。”
  “这里是魁尔斯,商业之城。武器虽然是有管制的,但是并不是不可能。前提是要有足够的金钱。”
  陆煊伸手,取出了一个小皮袋。打开之后,各色的光辉闪掮客的眼睛。他干这一行很多年了。眼光自然是有的。当初一看到陆煊,就感觉这个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佣兵,或者商人。
  虽然穿的有些破旧,但是那种气质,却是他从未见过的。完美的符合那种家道中落的大贵族子弟形象。这些人手中往往都掌握着家族的最后一笔资金。同时急于复兴家族,舍得花钱。现在看来,他看的没错。
  陆煊一边收起了小皮袋,一边说道。
  “虽然我的家族已经没落了。但是我身上还是有一点零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