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人口贩子
再加上龚自强那超越人类的魅力属性,也就是气场,胸前又戴着东光的工牌,被人误认为领导其实很正常。
但杨涛还是不爽!
不过龚自强倒是微微一笑,轻轻地抽开对方握住的手,指着杨涛道:
“不好意思,那位才是领导,我只是跟来跑腿的。”
“对对对,廖总,刚刚跟你打电话的就是我,我叫杨涛,他只是我一同事而已。”杨涛凑脸道。
但廖总看着两人,脸上却是将信将疑。
搁这忽悠谁呢?
哪个下属敢开着比领导还贵那么多的车?
再说了,有钱开这车,还打什么工啊?
不过转念一想,据说这个行业里的人都比较变态,说不定这是他们考察下属的一种办法。
自己作为外人,那就当他们说什么是什么吧。
“哈哈哈,那我真是闹了个乌龙呢,来来来,别在外面站着了,我带你们参观一下我们的办公场地。”
廖总一边笑着,一边走在前面为二人指路。
只是有意无意的,他更靠近龚自强一点。
“这是前台,这边是我们的办公区,怎么样?环境还括以吧?”廖总指着一楼笑道。
入门就是一个印着辉煌广告的LOGO墙,但是前台只有一个木讷羞涩的妹子,看到龚自强他们进来竟然只会低头,连招呼都没打。
而所谓的办公区则是将一楼除了主梁外全部打通,用便宜的八人大平桌当成了办公桌,配上廉价的办公椅。
晃不晃的先不说,台上的电脑让龚自强误以为自己进入了一个黑网吧。
但是其他软装方面倒是可以看到花了点心思。
柱子都用一些塑料绿藤缠绕着,显得有些绿意,脚下是柔软的地毯,一个清洁工阿姨正在用吸尘器清理着。
两边的墙上则都是些今天你不努力,明天街头哭泣、将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的自己一类的奋斗墙贴。
但是奇怪的是,整个能容纳四五十人的办公区竟然只有两三个人在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显得空空落落的。
“廖总,你这里不错啊,等人一满,绝对显得逼格很大!”杨涛见状,迎合道。
果然廖总一听,脸上都笑开了花:“这就是为什么等你们来的原因嘛,哈哈哈,走!二楼谈!”
来到二楼,装潢画风突然一变,从廉价的工业风突然变成了土老板们最爱的实木加真皮。
而整个二楼办公室只有三间,一间总经理办公室,一间财务,还有一间最大的则是会议室。
“廖总这里装修请了高人吧?处处都洋溢着生命力,一看就和您的企业蒸蒸日上相辉映啊!”
杨涛看着廖总办公桌上那个吐着流水的金蟾盆景赞道。
“哈哈哈,我自己随意弄的,见笑,见笑了!”
廖总往身后一靠,对着旁边的一个戴着眼镜,大约三四十岁的女子点了点头,后者直接出门将门轻轻带上。
“来一根不?”廖总抽出一盒烟,弹出一根后伸向了龚自强。
“谢谢,不会。”
龚自强摆了摆手,旁边的杨涛却是瞪了他一眼,然后打了个哈哈,双手恭敬地接了过来,还装模做样地看了一下包装,夸张地道:
“哇,国宝特供?好烟啊!廖总品味真高!这烟一般人还弄不到吧?”
“哎,一般般,朋友送的,凑合着抽呗。”
本来对杨涛这种当着自己领导面还抢主动的行为略微有些嫌恶的廖总,见杨涛挺会来事,眉头稍展。
而看向龚自强的眼神也变得更敬畏了一些。
将心比心,要是自己手下敢抢自己话,当场就得要他下岗,然而龚自强直到现在,依旧还是一副古井无波的表情。
高人!
看来自己养气的功夫还是不到家啊!
吸了一口,然后在烟灰缸上点了点,廖总笑道:
“两位也是时间宝贵,那么我们就直接进入正题吧。”
杨涛当场就把身子坐直了起来:“是廖总时间宝贵,您说。”
“嗯,那我就直说了。”廖总咧嘴道。
“你们东光的合作协议我看了,总体上不错,挺适合我们公司的,但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你们真的能保证过来的人不闹事吗?”
“毕竟,实习期一过,我可是要全开掉的!”
什么?
龚自强眼睛一眯,那边的杨涛却是熟练地接过了话。
“这哪的话,您是这里的老板,你想开谁那不是一句话的事么?至于那群学员你不用担心,听话得很,你随便给个理由,他们还得怀疑自己是不是哪做得不对。
闹事?他们也得有闹事的理由才行啊,毕竟我们一切流程都是合法合规的,不是吗?”
廖总一愣,随即和杨涛一起露出了默契的微笑:
“哈哈哈,对对对,我们都是合法企业,一切都是按流程办事,他们实习期不合格,自然得开掉啦。”
说完,廖总对着门口喊了一声:“姨,把公章拿来,咱们这就签了!”
杨涛面上一喜,只要印章一盖,他这个月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于是立刻把合作协议从公文包里掏了出来,摆到了廖总侧边。
“廖总你再对一下,看看协议有没有问题。”
廖总手一摆:“唉,搞那干什么,弄得像我信不过你们似的。”
说是那么说,但他却立刻从桌子旁拿起了一副眼镜戴在脸上,然后仔细地看起了协议文书。
还是一字一句,边看边念了出来,生怕自己被坑的样子不要太明显。
“甲方辉煌传媒有限公司,承诺接受乙方东光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员工25名,且该批员工与乙方并无任何劳务关系。”
“甲方承诺,至少安排该批员工就业两个月以上,实习期间,薪酬按当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既1500元发放,实习期后,按照当地行业标准,提供不低于2000元的基本工资以及3000的绩效工资作为薪酬。”
“若员工在实习期间离职,则乙方有义务继续推荐新的员工,直到合作协议期满为止。”
“若乙方推荐的员工入职能满两个月,则甲方需向乙方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支付介绍费。”
“本协议有效期两月,一式两份,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