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三章:我们是“地狱帮”
眼看众人都吃的差不多了,陆宁终于开始自涮起来,一口羊肉,一口可乐。
不过,还没吃多久,外面出现了吵闹声?还带着经典的美利坚国骂?
什么情况,陆宁莫名万分,吃个火锅,还能遇上事了?
陆宁放下筷子,想要出去看一下,不过,还是被伊莲佧拦下了。
“万一有危险,还是在里面安全点。”
外面吵吵闹闹,砸盘子的声音时不时传来,陆宁没有出去,不代表别人不来找事。
包厢的门被踹开,一名梳着脏脏辫的黑人混混耀武扬威地走了进来,最厉害叫嚣道:“地狱帮办事,都他么滚!”
然而,当看清包厢内的人,这名小混混有点傻人,都他么是美女啊。
啧啧,一时之间,色相外露,刚想调戏一下,可惜,手都还没伸出,就被一脚踹出了包厢。
“报警。”陆宁说了一句,然后,一马当先守在门口。
玛德琳赶紧拿出手机,拨打911报警电话,叽里咕噜了半天,最后看向帕丽斯和伊莲佧:“我们的地址是什么?”
伊莲佧和帕丽斯都翻了一股白眼,你问我们?我们去问谁?
“玛德琳姐姐,店名叫华人街火锅城。”最终,还是靠晨曦,指着手中的纸袋说道。
好吧,可是911接警员也听不懂华语啊,一时之间,陷入了尴尬。
帕丽斯一看,得了,还是自己来吧,一个电话打给了门口的司机。
而此时,陆宁这边,已经和对方交上手了,站在包厢门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拳打脚踢,愣是没有一人能够靠近。
这一次,所谓的“地狱帮”也就来了10来个人,想着要点保护费意思意思。
不过,“地狱帮”也应该低估了唐人街的实力,这里向来都是“洪门”的地盘,就算是本地黑帮,也不会随随便便来唐人街闹事。
所以,当所谓的“地狱帮”大摇大摆走进来要求交保护费的时候,直接遭到了拒绝。
感觉自己被打脸的“地狱帮”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不交钱,那就砸店咯。
仗着人多,一阵乱砸,火锅店老板已经给“洪门”这边的负责人打了电话,支援马上到,但是在支援来之前,该砸店的还是砸店,老板也约束着服务员和厨房的工作人员,毕竟被打伤了不划算。
至于之后的事情,“洪门”会处理的,这才有了“地狱帮”踹开陆宁包厢的事情。
被人打到了面前,陆宁不可能不反击,一脚把进来闹事的混混给踹了出去。
那边,“地狱帮”砸店砸的好好的,遇到一股敢反抗的,那还不一拥而上,教训一下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妈的,“地狱帮”的人都敢打。
不过,显然,他们不是陆宁的对手,别看有些兄弟人高马大,浑身肌肉,被陆宁一拳击中门面,倒在地上一阵哀嚎。
陆宁为了保护包厢内的众女,也不敢主动出击,一时间,场面有些僵持不下。
“FUCK,你他么敢打地狱帮的人,小子,你他么完了,你上了我们的必杀名单。”眼看打不过,对方就开始各种威胁,一看就是黑帮的经典手段。
这样的威胁对于陆宁有什么用,呵,说句难听的,过了今晚,所谓的“地狱帮”还存不存在都两说。
而此时的纽约警局,一时间鸡飞狗跳,唐人街的火锅城出现了黑帮事件,如果是一般单纯的黑帮事件,还真没什么可紧张的,毕竟天天都会发生。
但是,这次涉及的人物有些太夸张了,伊莲佧和帕丽斯两位美利坚的顶级白富美,陆宁,如果这位出了事,美利坚绝对会出现一场大地震,玛德琳公主殿下,如果瑞典皇室公主在纽约出事,美利坚就真的成为全世界的笑柄了。
纽约市长接到消息的时候,也是一阵头疼,你说,你们好好的,跑到唐人街吃什么火锅?还有,火锅是什么玩意?
现在还能怎么办?救人呗,就连国民警卫队都被市长授权出动了。
这几位,有一个受了伤,就是天大的麻烦。
此时,“洪门”的人比警察更快到达现场,来了将近30多人,一进来,就对着所谓的“地狱帮”一顿胖揍,陆宁一看,似乎没有自己什么事了。
10多个“地狱帮”的帮众,没到2分钟,就被全部打到在地。
“不好意思,打扰到您用餐了。”这时,一名文质彬彬的青年上前,对陆宁表示歉意。
“没什么。”陆宁摇摇头,准备进包厢带众女离开。
“啊,忘了介绍,我叫诸葛瑾。”来人是“洪门”当代龙头的大公子,也是“洪门”的少主,刚刚进门的时候,就看见陆宁一个打数个的英姿,这才起了结交之意。
陆宁点点头,对于“洪门”这样的组织,陆宁倒是没有多少兴趣,不过,貌似,自己爷爷似乎与“洪门”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不过,这些暂时和陆宁没什么关系。
“咦,你是陆宁?”诸葛瑾此时认出了陆宁,这当然都要归功于《泰坦尼克号》的功劳。
“你认识我?”
“哈哈,我说谁这么厉害呢,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啊。”诸葛瑾哈哈大笑,上前亲热地拍了拍陆宁的肩膀。
陆宁倒是一阵迷惑,而正在这时,一名“洪门”帮助急急忙忙跑来。
“少主,我们被包围了。”
“什么事?急急忙忙的?”诸葛瑾看了一眼眼前的帮众,有些生气,没眼力见的东西,没看到有贵客在吗?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不是,少爷,外面好多警察,直升机就有5驾,好像就连国民警卫队都出动了,光是装甲车就来了10多辆。”
好吧,这样的场面,就连诸葛瑾都呆住了,为了10来个黑帮份子,美利坚是疯了吗?
如果是平时,来一辆警车意思意思罢了,今天倒好,是打仗吗?
妈的,这绝对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