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除掉隐患

  大狼族长听肖凡说那些部落都想欺负别的部落,气恨恨地跺脚:
  “哼,想欺负我们?没那么容易!我们有山神帮忙……行,啰啰你说,我们怎么做?”
  “先去黑石,打完黑石打霜!”肖凡说。
  黑石部落在碌寨的正北方。族长大狼听去过的老人说,要走两天才能到。那么从鹿寨这里走,在东北方向,比碌寨更远,估计得增加半天的路程。
  但鹿山部落的老人说,从鹿山根本到不了黑石,因为东北方向尽是大山,山势陡峭,翻不过去。
  他们曾嫁过一个姑娘,送她的人七绕八绕,最后还是先到碌寨的地盘才对直过去,一来一回用了二十几天的时间。
  肖凡算了下:从这里回老窝碌寨,得一天多,再从碌寨到黑石,少说得五天。
  初冬季节,食物是个问题。野兽少,大部分跑去南面过冬了,少部分藏在洞穴里,很难见到。
  至于野果更加稀少。
  野菜倒是能挖到些,但对于一支四五十人的队伍,每天的用量不是个小数目。另外陶罐都放在刮寨了,过来打鹿山部落没带着。
  他问鹿山部落的老族长雄猪,往年冬天他们食物怎么解决?雄猪的回答让他翻了好一阵胃:竟然是以老鼠、虫子为主要食物。
  “我们这儿天暖和的时候猎物就少,冷的时候差不多没有。比老鼠大的只有兔子,野猪也有,不过太难打,每年打野猪都死人。”
  肖凡当然知道,石器时代的野猪快赶上小牛犊大,劲道十足,被牠撞一下非死即伤——角色啰啰曾被野猪撞过,到现在腿还不很利索。
  “难怪鹿山部落弱小,山多林地少,缺少食物。”肖凡心想。
  他问族长大狼:“去黑石部落的话,路上要走五天,吃的怎么办?”
  这方面的经验,小屁孩啰啰肯定比族长差得远。
  大狼翻着眼球想想,道:“一边走一边找食物呗……要么,我们先到那个什么……刮寨,对,就是以前的刮部落,那里经常有猛犸象,这么多人可以打猛犸象了,能吃好长时间。”
  到刮寨打猛犸象是个办法,一只猛犸象加上野菜,再把陶罐带上,烧烤加熬汤,四五十人能对付个把月,别说打黑石部落,打霜部落都不愁。
  但是,肖凡感觉时间有些紧迫,滦河、河湾联队不会训练那么久。
  稍微精明点的玩家都能认识到:石器时代的原始人,只要稍作训练就能提升一大档的战斗力,有了这点战斗力,越早动手赢的把握越大。
  别人还在那儿想办法控制部落呢,你已经带领一支受过训练的队伍打上门了,不赢都难!
  肖凡自己不就是这样的吗?
  灭刮、水、鹿山三个部落,简直没费多少劲,不就是得益于拿到了部落的控制权么?
  两个部落不仅联合,还统一训练,说明进入滦河和河湾部落的玩家,对部落的控制牢得不能再牢!
  因此,肖凡的紧迫感不是空穴来风。
  用跑到刮寨打猛犸象的办法来筹备食物,显然时间上不知要耽搁多少天。
  “别吧,山神说黑石部落做好厉害的武器,如果做好了我们人多也打不过。还是趁他们没做好的时候赶快打。”
  族长说:“听山神的。你照山神说的做就是。”
  和族长商量事,他基本就是用山神说事。
  肖凡便不客气:“那就先往刮寨走,再从刮寨到黑石。吃的嘛,边走边找。”
  既然连土生土长的原始人都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如何筹措食物,也只有走着说了。
  赶时间要紧。
  抢在两个联合部落之前拿下黑石和霜,三十分到手,加上目前的45分,将近80分!
  远远强过阿来、贺远庆,尤其是刮部落的瘦猴。
  想起瘦猴,肖凡就为他惋惜:进入目前为止看到的一个最强部落,结果最惨!
  不仅没挣一分,还被自己杀了。
  吃亏就吃亏在没控制住部落。
  回碌寨的路上,别说兔子,连老鼠都没逮到几只。大家吃着昆虫嚼着野草饿着肚子撑到碌寨通往黑石部落的路上。
  这里环境远胜于鹿山部落:高山峡谷眼见少了许多,大片的森林平展展铺在前面。
  首先是抓住几只兔子。其次,发现一只剑齿虎正在捕食野猪。
  四十多个原始人饿红了眼,见有动物肉可吃,饥饿使他们忘了恐惧,“啊哬啊哬……”喊叫着冲向两只正斗得你死我活的野兽。
  剑齿虎是这个时代山林里称王的家伙,这会儿却被一大群摇晃着木矛冲上来的人吓得松开正咬住猪脖颈的嘴,万分不甘地狂吼一声窜入林子深处。
  野猪伤得不轻,脖颈被松开后还没来得及喘匀气,就被乱七八糟捅来的木矛戳得躺在地上直哼哼。
  打完野猪,人们不满足地又冲向正怨恨地瞪着抢夺自己猎物的剑齿虎——因为人们发现这货和野猪打斗的时候受了伤,跑时一拐一颠。
  剑齿虎不敢逞能,冲着人们吼叫两声,吓退跑在前面的几个人,掉转屁股逃了。
  六七
  百斤的野猪几乎被大伙儿吃个精光,要不是族长发脾气,连猪头都能嘴干净。最后剩下头和一只胯子,让鹿山部落的冬八、冬九两个人背上,带在路上吃。
  本来黑豹要抢着背,这家伙肚量大,背在路上能偷吃几嘴。族长不让,说他是专门保护啰啰的,背东西的话,万一有事不方便。
  肖凡冲黑豹笑笑:“要有人打我,你要背我跑呢。东西背多了跑不动。”
  黑豹捶捶胸脯:“那些肉都让我背,我还可以背你这样的两个!”
  话是夸张了,但这家伙力气确实不小。
  肖凡一路走来,见鹿山部落的族长雄猪一有机会就跟他部落的人咕咕叨叨。感觉这家伙在悄悄联络他的族人,找机会反水。
  这可是个威力不小的炸*弹。
  部落的族长是大家族的家长,族人习惯于服从族长。如果他真是在策划反水,族人自然会响应。
  两个部落现在混在一起,一旦有合适的机会,他们作起乱来不说麻烦,损失肯定不小。
  正是用人打仗之机,肖凡不想损失一个人。
  唯一的办法是把雄猪干掉。
  但万不可让鹿山部落的人知道,更不能在他们眼前杀。
  忠诚于族长的一根筋们会拼命的。
  肖凡想了个办法:假意说雄猪年龄大,不适合长途跋涉去黑石打仗,需要照顾,让自己的族人送他去刮寨。
  刮寨住着碌部落的老人和小孩,正好需要前去看看情况。冬天食物稀少,派去送雄猪的人顺便留在刮寨照顾他们。
  这个理由很充分。
  雄猪极不愿走,但没法推却,鹿山的族人见这是好心保护他们族长,两个管事的还说了感谢话。
  雄猪无奈,只好走了。
  送他的人是呜嘟。
  肖凡悄悄跟呜都交待,走远一点把人杀了,以后鹿山的人问起来,就说被那只剑齿虎吃了。
  呜嘟比他哥哥恰利鲁莽,打水部落的时候杀过人,胆子练出来了。听完肖凡的话连连答应:
  “早就看他不服气我们……放心吧小啰啰,一定把他杀掉。”
  除去隐患,肖凡放下心来。
  当时送女出嫁黑石,是背野猪肉的冬八和冬九。他俩走在前面带路,向黑石进发。
  第五天上午,终于来到黑石的地界。
  又走了几天,冬八指着远方山峦:“黑石的人就住在那些山后面,他们在山洞里挖了很多小洞,比我们住的地方舒服多了。”
  肖凡估计冬八说的小洞相当于山洞里的耳洞。大家分开居住,可不比住在一起舒服嘛——起码两口子做那事自在,不用荒林野地的四处打野战。
  再仔细着,肖凡明白了:难怪叫黑石部落,这片区域的山明显石头多树木少,而且整片山要比南面——碌部落那边颜色深很多。
  原始人起名多以实物、声音、颜色什么的为主,缺乏想象力。
  石头颜色黑,故名为黑石。
  又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来到山谷,冬八说穿过山谷,翻过前面的山就到黑石部落的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