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不换
认真听着等下文的三人齐齐点头,族长又问“那这寿元果本身就是蕴含了灵力的,而这催催熟后的寿元果中,灵力是不是更盛?”
三人又是齐齐点头,这解释没毛病,就是您老快说会怎么样啊?
老族长这会儿童心上来了,呵呵笑道:“那你们说,凡人吃了催熟后的寿元果会怎么样?”
姜乐三人一起哀怨的看着老族长,将他老人家给逗的哈哈笑,笑完了才道:
“凡人吃了催熟后的寿元果,那就不是凡人了。”
见他又停顿,姜乐忍不住对族长爷爷竖起大拇指了
“爷爷你真是卖的一手的好关子,您赶紧说会怎么样吧!”
老族长一笑,随即面上就没有了之前的笑意变的严肃的看了眼他们三个道:
“会成为三千年不死只靠吸血而活的‘人’!”
“吸人血而活?”
姜乐脑子里立刻就出现了吸血鬼的形象,脱口问“怕阳光么?”
族长摇头
“为何要怕阳光?就跟正常的人一样,就是要吸新鲜的人血,就像我们吃饭一样,不吃会饿,他不吸人血也是会饿的。”
姜乐一拍额头,真是傻了,那些大片儿里也有不怕阳光的吸血鬼啊!
目光看向海月,海月摇摇手里的五彩羽扇
“别看我,我都不知道我二姐要将那寿元果给谁吃,是不是凡人我怎么知道?”
云天想了下问老族长
“那会不会,因为吸人血而同时拥有被吸血者的一些能力?如果他吸的是修士的血,那会不会有修士的能力?”
姜乐诧异的看一眼云天,这家伙想的够全面的,想一想,别说,还真有可能!
老族长摆手
“这个老夫就不知道,知道这些还是前人记载,在灵界的一个凡人,机缘巧合得到了那催熟的万年寿元果,然后就变成了要靠人血而活的‘人’,至于能力,应该是有的,但肯定是不强吧,不然最后也不会被灭了。
或者他们的寿元只有一万年,时间一到,他们就会死去也有可能!”
听完这事后,姜乐又继续闭关修炼了,毕竟这事跟她没有什么关系,至于说为民除害什么的,人家只是吸血,又不是将人吸干,而且旁边不是还有海月她二姐么,要吸血,第一个就是海月她二姐吧?”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她还是先研究那一颗可以抵饿千年的辟谷丹吧!
玄武老头儿也跟着听了个故事后,就投入到给姜乐打工的炼丹大业中去了。
姜乐自己研究辟谷丹,这东西总不会有毒就是了,只是能不能真的一颗抗饿一千年,还有待检验。
毕竟五百年的时候她竟然就突破到分神中期了,虎爸和虎妈的修为也在稳步提升。
之前姜乐他们离开后开启了封族大阵,同样的族中的修炼资源也开始减少,虎爸的眼睛就是因此耽误了,姜乐检查虎爸眼睛的时候发现虎爸的眼球已经没有了。
真是把姜乐给心疼的不行,想到前世不是可以换眼球什么的,她就想要给虎爸换上一对眼珠。
却是被虎爸给拒绝了
“我不要别的妖修的眼珠子,那就算是换给我了也不是我的,我这样就行,反正没有也不耽误我修炼,也不耽误我用神识看东西。”
“那等我们飞升仙界了,会不会再长出来?”
听姜乐这么问,虎爸就笑了,伸手揉揉她的头
“真是个傻丫头,你的修为都分神中期了,怎么还问这么幼稚的问题,莫要关心则乱,我这样挺好,我又不是草木系的妖兽,断臂还能再长。
我这眼睛,当初是被比我修为高的一位分神期疾风狼打伤的,那家伙使坏呢,故意将我的眼睛给挖出来,如不是咱们家那位老祖出手,我这条命都没了,那可真就再也见不到你们了。”
虎妈坐在一旁也道:
“你就不用为我们操心了,你要是想要出去历练就出去,我们两个有你给的两只分神傀儡,已经是安全无虞了。
想出去走走就出去,顺便看看姜辰和你爷爷他们飞升到灵界了没有,我们就不去灵界了,还是喜欢这里。”
说起姜辰,姜乐是真不担心,他身边有白老爷子在,就好比多了双眼睛帮他看着身后和周围,被人暗算这点就不可能,白老爷子不去暗算别人就不错了!
“我确实想要出去走走了,不过不急着去灵界,怎么也要在妖灵界待上一千年再走,也不知道我带来的那几位朋友都哪儿去了,总要将他们也都给带走才行。”
虎爸点头,唇角勾起,自从姜乐回来,他的脸上就一直带着笑
“他们既然是你带来的,你要是走,就应该将他们带走,不然万一发生什么不好的事,不好整。
对了听说你最近在教族人炼丹,炼器?”
说起这个,姜乐就头疼
“是啊!可是咱们族人里面竟然找不出几个有天赋的,我将族人都给喊在一起了然后教他们炼丹,对炼丹不感兴趣的我就教他们炼器。
最起码让他们自己给自己炼制个爪子当武器也行,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虎妈很赞成姜乐的举动,就是想到族人们笨手笨脚的样子,虎妈就觉得好笑
“我都跟咱们闺女学了炼器呢,炼丹那东西要辨认草药,我还是觉得炼器简单,看看,这是我给自己炼制的法宝,怎么样?”
虎妈说这话伸出手,蹭一下的亮出五只利爪,那爪子上的指甲就是虎妈自己炼制的。
“不错,那我就跟闺女学炼丹吧,反正就是一种万灵丹对吧?应该不会太难!”
虎妈收起爪子,撇嘴
“还不会太难,虽然只有一种丹药,那丹药吃了对咱们的修炼也有帮助,可那一种丹药就要用到九十九种灵药,这些灵药还要按照比例分好,还要控制火候什么的,我可不行,试了几次都不行,我就放弃了。
虽然这炼器也挺难的,不过总比炼丹好简单,我是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