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你女朋友大度多了

  “我们?”
  夏瑾年顿了顿,问出声,
  “你跟谁在一块呢?”
  顾璟时勾了勾唇,眼底带着笑意,
  “我女朋友。”
  未来女朋友,就是女朋友!
  “靠!”
  夏瑾年猝不及防的吃了一嘴的狗粮,咬牙切齿,
  “你在哪儿呢?老子要去当电灯泡!”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这么有异性没人性?!
  有女朋友了不起啊!
  顾璟时报了一个地名,夏瑾瑜裹着羽绒服就出了门。
  余欢抬头看向他,
  “谁啊?”
  顾璟时笑了下,伸手给她把帽子带上,挡住风雪,
  “一个朋友,待会儿介绍你们认识。”
  余欢扬眉,一张鹅蛋脸被包裹在一圈雪白的毛茸茸里,显得异常娇小可爱。
  “你昨天要去接的那一个?”
  话说,他在铭城的朋友她都认识,并且还很熟。
  但是这儿的嘛,知道有钟扬和林风,最多加上一个岳凌,还没听说过别人。
  顾璟时点了点头,
  “对,就是他。”
  正好,昨晚没能请他吃上饭,今天补上。
  两个人到了店里,没一会儿,夏瑾言就来了。
  他没打伞,沾了一身的雪花。
  余欢放眼望过去,是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身高跟顾璟时差不多,头发略微长一点,露出一双略显阴郁的眸子,挺鼻薄唇,长相有点正太风,但看眼神,不是什么善茬。
  夏瑾年进门就脱了羽绒服,身上就剩一件灰白色的卫衣,书包随意的丢在座位上,而后看向余欢,伸手,
  “我是夏瑾年,初次见面,小姐姐你好呀!”
  不愧是顾狗看上的人,长得是真他妈的好看!
  要不是还有点兄弟情,他都想撬墙角。
  余欢伸手跟他握了下手,笑了笑,落落大方的打招呼,
  “你好,我是余欢。”
  “我知道。”
  夏瑾年眯着眼睛一笑,
  “大名鼎鼎,如雷贯耳!”
  余欢眼底泛上一抹疑惑,这是什么形容?
  顾璟时把菜单砸了过去,
  “少贫,吃什么,自己点!”
  “小气。”
  夏瑾年嘟囔了一声,开始点菜,
  “吃火锅嘛,毛肚,虾滑先来两份”
  夏瑾年跟余欢在吃上倒是不谋而合,无辣不欢,无肉不活,整整一桌子,都是两个人点的肉。
  冬日里,外面飘着雪,而屋内,红白相间的鸳鸯锅里,泛着热气腾腾的泡,香飘万里。
  一顿火锅吃着,浑身上下暖和极了。
  夏瑾年是个挺善谈的人,一直在找话题,也能看出顾璟时跟他关系是真的不错,俩人的相处很自然。
  这个年纪的少年们,就算是再稳重,也总会露出锋芒,更何况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别的地方,两人都是极为出色的那种。
  可这两人,却是沉稳内敛的可怕,所有锋芒,尽数收敛。
  吃完饭,夏瑾年背上书包,看了一眼顾璟时和余欢,
  “不介意我继续当个电灯泡吧。”
  顾璟时抬眼瞥了他一眼,
  “你觉得呢?”
  谁会喜欢电灯泡这种生物?
  可夏瑾年脸皮厚,
  “我觉得你们不在意。”
  余欢轻笑了下,反正是学习,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也没关系,就开口说,
  “走吧。”
  夏瑾年看向顾璟时,啧声,
  “看,你女朋友比你大度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