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李王爷府
乌良驹呆呆的看着化为肉块散落在地面的赵元,恐惧感顿时充斥全身,双腿一软瘫倒在地面。
洛诗诗感激的对着林锋寒,柔声道:“又欠你一个人情。”
“以后慢慢还吧!”林锋寒淡笑一声。
施大元捏着几颗种子,走到乌良驹面前,道:“乌良驹,你这个杂种,天极门有多少女人被你祸害了,现在报应来了。”
乌良驹连滚带爬的跪在地上,浑身抖如筛糠,“求求你们放了我,我回去立刻让我爹取消对你们的通缉,他最疼我了,一定会答应的,求你们别杀我。”
洛诗诗厌恶的看着乌良驹,愤怒道:“当初小梅那样求你,你怎么没有放过她,你明知道她是有丈夫的人,还把她折磨成那样。”
乌良驹甩了自己一个嘴巴,乞求道:“我该死,我该死,你们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我以后一定改过自新。”
“做梦吧!这种祸害根本就不应该留在世上,施大叔。”洛诗诗根本不相信这种没人性的话。
施大元阴狠一笑,一把捏住乌良驹的嘴巴,把灌注真元的种子塞了进去,并强迫他吞了下去。
“你们这群杂种,我爹一定不会放过你们,把你们……”
乌良驹话没说完,一条条妖异的绿色藤蔓从他体内开始生长,迅的破肉而出,仿佛变成了一株奇异的人性植物。
几声惨叫后,乌良驹彻底被淹没在藤蔓之中,血水被当做养料吸食的一干二净,连尸体也不存在。
“抱歉,想不到还是把你脱下了水。”洛诗诗有些过意不去,水汪汪的漂亮眸子,闪过一丝歉意。
林锋寒摆摆手,抬眼沉声道:“我看你们两个不如乔装打扮一下,跟着我进金光郡城,我想办法给你们弄个安全的地方住下来。”
洛诗诗迟疑道:“这不大好吧!”
“没什么!”林锋寒看着洛诗诗。
施大元思衬一番,干脆道:“林道友这番恩情我们记下来,小姐,就这样吧!”他一个乾坤境三层修士,的确没有办法好好保护洛诗诗,林锋寒仗义相救起码信得过。
洛诗诗点点螓首,“那……好吧!”
三人很快和等待的赵欢叔侄汇聚,一起往金光郡城赶去。
途中,洛诗诗坐在林锋寒的马背后,双手轻轻搭在他的腰上,脸一红,轻声说道:“金光郡城是天罗国七大郡城中最豪华的,还从来没有去过。”
林锋寒微微侧头,“是吗?”
“金光郡城整座城池都是黄铜色,你说豪不豪华,简直奢侈到了极点。”
“是黄铜打造?”
洛诗诗嗔了林锋寒一眼,笑道:“怎么可能,全部用黄铜打造那已经无法估计要耗费多少银子了,是一种特殊的涂料抹上去,这种涂料干了之后,比普通铁甲也差不多哪里去,基本上是刀剑难伤。”
蓝鸟码头距离金光郡城不是很远,也不过四五十里路,骑着上等马,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远处,广阔的平原上盘踞着一座黄铜色巨大的城市,很难想象它究竟有多大,一眼望不到城墙的尽处,高耸的城墙足有三四十丈高,一队精锐的铁甲军守护在城门两旁,锐利的长枪闪烁着寒光。
除了林锋寒,几人纷纷张大嘴巴,呆呆的望着这座有名的郡城。
洛诗诗和施大元不是没有见过郡城,但是其他的郡城虽然不比它小,也是非常雄伟,但是视觉震撼感完全不能相比。
“难怪连帝主也曾说过,如果不是金光郡城不在天罗国中心位置,立刻会迁都至此。”洛诗诗喃喃道。
赵欢叔侄一辈子呆在南镇附近,一下子让他们见到华丽的水上花园和雄伟不似人间的金光郡城,让两人不时的处于痴呆状。
林锋寒淡笑道:“别愣了,过去吧!”
几人才缓过神来。
“一个个排好队进城,记住交十两入城费。”高有十五六丈城门只开了一扇,并且设立了铁荆棘挡住一大半入口处,行人想要进去必须排队。
林锋寒交了五十两银子,五人一齐走进了金光郡城。
先映入眼帘的是可供十六骑并肩行走的宽敞气派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建造的非常硬朗,颜色大体向黄铜色靠近,并且建筑物比之马路都是高了一层,进去之前还必须走几步台阶。
洛诗诗道:“不愧是拥有五百万人口的郡城,比之商阳郡城也气派了不止一筹。”
李德的家族不简单啊!能在金光郡城这样的大城市拥有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势力,起码也是一方豪强势力。
林锋寒踏上台阶,走进一家丈店,问着老板道:“老板,知道李家怎么走吗?”
丈店老板奇怪的看了一眼林锋寒,心道,李家,金光郡城应该没有第二个李家啊,这小兄弟什么人,开口道:“你确定是找李家,不是李姓人家。”
林锋寒点点头。
丈店老板走出店铺,站在门口指着城中心,道:“金光郡城比较大,你一直往前走,七八里路就到了。”
这座城市的确大,五人走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到丈店老板指的地方,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府宅,大门外同样站着两列银甲卫士。
“林道友,你确定是这里。”施大元惊讶的看着大门之上匾额。
林锋寒揉了揉太阳穴,一时也是暗暗惊讶,道:“应该是吧!”
说完再次看了一眼匾额上的四个金色大字‘李王爷府’。
“这里可有一位名讳李德之人?”林锋寒走上去对着银甲卫士道。
银甲卫士闻言大怒,长枪全部指向林锋寒,喝道:“小侯爷的名讳是你叫的,给我拿下。”
几人围住林锋寒等人,准备擒下。
林锋寒目光凌厉,也是喝道:“告诉你家小侯爷,说沙漠好友拜访!”
几名银甲卫士略微迟疑,其中一个问道:“你是不是叫林锋寒,林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