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章 卷福的半个早上
本尼-迪克特-安布罗修斯,英国贵族,有子爵的爵位。
他在来到华夏大地之上的大明帝国时,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这个国家待近三年的时间。
原本他的任务,是来华夏亲眼见证一下‘武功’的存在,确定没有经历工业革命的东方古国,依然存在着神秘且超凡的力量,然后就要回到英国的。
可亲眼见证‘武功’的存在很容易,大明帝国的精锐士兵都会武功,无论是之前在东京城的时候,还是之后在南京城的时候,他都能够在城中看到一些飞檐走壁,一跃十几米远的巡城护卫。
甚至还看到过好几次,所谓的江湖人士在东京城、南京城里搞事情,然后和巡城护卫打了起来的画面。
但想要学会‘武功’却很难。
是的,在确定了华夏存在着武功这种虽然不如魔法,但却比早已消失近一百年时间的魔法,要更加真实的超凡力量之后,本尼子爵就想要学会武功。
为此,他甚至在半年时间里,就学会了华夏的语言,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华夏名字。
但可惜的是,他学不会武功。
哪怕是因为修炼者众多,早已彻底传开的《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的前四层秘籍,不仅早就被他买到了手,还重金请了一个已经达到第四层境界的高手教学。
他还是学不会。
“卷福,你和很多人一样,都没有武学天赋。”高手拿了很多钱之后,说出了真心话:“习武最重要的就是天赋,没有天赋的情况下,想要通过勤学苦练有所成就,那就要从小开始,而你已经二十多岁了,早就错过了最佳的习武时间……你要知道,如果习武这么简单的话,天下高手将数不胜数。”
原本确定了习武无望的时候,卷福就要离开大明国的。
然而在离开之前的有一天,他在修行《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的内功心法时,却无意间进入了冥想的境界。
于是,他感受到了祖辈口口相传,以及相关文献记载流传下来的魔法能量。
而那一天,正好是吴彦结束上一次穿越回来的时候。
当时的欣喜不需要多说,值得一说的是,因为通讯不便利的原因,卷福并不知道那一天,不止是他在冥想的时候感受到了魔法能量。
在卷福看来,这是华夏的人杰地灵,是和他修炼内功心法有直接关系。
虽然没能练出内功,可内功却有助于他冥想。
所以他不愿意离开大明国了,他想要尽可能的积攒自身的魔法能量。
“为什么家里人还没有来呢?”
清晨冥想了一个小时的卷福,神清气爽的用出了一个水系魔法,凝聚了一个茶杯的纯净水之后,精神就疲惫不已,但却心满意足的喝了下去。
虽然这点水根本就不解渴,喝起来味道也就那回事,可感官上带来的体验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卷福非常奇怪,为什么他用密语给家里人寄了信之后,他家里的人却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状若疯狂的来到大明国找他。
距离寄信已经过去了两年的时间了,时间完全足够他家里人派出先头部队来到华夏。
可他的信件却像是石沉大海一样,没有带来任何消息,也没有带来任何人。
如果不是他来的时候带的钱足够多,除了修炼武功这件事情之外,也没有大手脚花钱的习惯,他现在都要没饭吃了。
去卫生间用自来水洗漱完毕,卷福收拾了一下自己的着装,带着帽子和围巾,穿着风衣离开了他的住处。
他住的地方是一栋新建成不久的公寓楼,房间面积并不大,算是两室一厅一卫,没有厨房。
因为南京城的新区公寓楼里,除了煤油灯之外,不允许有明火。
从五楼走到了一楼大厅的时候,卷福就看到了一张告示。
“连煤油灯都不允许用了吗?只能用电灯?”
皱着眉头看完,卷福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并不是因为他交不起电费,买不起电灯,而是因为他再一次感受到了大明帝国的科技进步速度。
科技这个词,也是他在大明帝国学习到的。
除了魔法和武功之外,大明帝国日新月异的变化,也是他不想离开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离开英国的时候,都没听说过电灯这种东西,只是有一种叫做电烛的东西,但却从来没有真正完成推广。可是这才几年,大明帝国的电灯就已经开始民用了。最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有了完善的电力供应系统……”
电烛也算是一种电灯,由英国人在1810年发明,但使用寿命、制造成本,以及电力供应系统不存在等等原因,无法真正推广起来。
电灯是1854年的发明,也就是去年,但使用寿命只有400个小时,也无法真正的推广。
原有的历史中,直到1878年,英国才有人制造出真空灯泡,然后开始在英国推广。
而此时才是1856年年底,大明帝国武帝三年,却已经有了电灯泡和基础电力供应系统。
卷福的惊叹也是理所应当的。
出了公寓楼,映入卷福双眼之中的,就是平整且干净的沥青路面,以及对面的公寓楼。
这一条街,都是造型一模一样的六层公寓楼连在一起,沥青路面宽有三十米,有车行道和人形道之分,中间有水泥花坛栽种绿植分割,路边还有路灯。
换成现代人过来看,绝对想不到这里是1855年。
“真是不可思议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怎么可能相信,这条街和这座新城,不,皇帝陛下口中的新区,是在一年时间里建成的呢?”
卷福心中惊叹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想到了皇帝陛下这个称呼,此时的大英帝国还是女王统治,所以他心中的皇帝陛下只能是吴彦了。
这就是人格魅力,虽然卷福从未真正意义上的见过吴彦,只有十几次远观而已。
步行了几百米,卷福终于离开了他所住的街区。
来到了各国使馆所在的街区。
事实上,整个南京新城只有三个街区,毕竟时间有限,就算是华夏自古以来就有基建狂魔的形容,也不可能真的建造一座新城。
除了公寓住宅区和使馆区之外,这座新城只有一个商贸区。
可以理解成商场和步行街的结合,目前处于才开业的试行阶段。
卷福到达英国使馆的时候,使馆才刚刚开门,原本他应该是每天晚上过来的,可昨天晚上他的魔力有所突破,终于达到了能够凝聚1升水的程度,高兴之下喝了几杯就没来。
“有我的信吗?”
“子爵先生,很抱歉,没有您的信。”
“谢谢,对了,记得叫我的华夏名字,卷福。”
“子爵先生,这里是英国使馆,那些烦人的华夏人听不到的。”使馆的工作人员一脸无奈的说道:“虽然我们被他们赶到了这里住,但至少在这里我们是安全的,不用担心在街上被人打,被他们歧视……”
卷福摇了摇头没解释。
他来这里住和其他外国人来这里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整个新区的公寓楼里,基本上都是外国人在住,南京城几千个外国人,有一大半都在公寓楼建成之后就搬到这里。
原因是他们在南京城内会被欺负,别看身份是什么英国公使、美国公使,在街上稍微大声说话,就会被人认为是在无端斥责,是会被找麻烦的。
只有两种情况不会有人轻易找麻烦,一种就是有大明官吏陪着,另一种就是像卷福这样会说汉语,而且非常流畅的。
“对了,子爵……卷福先生。”使馆工作人员现在也没什么事情,问道:“你看到公告了吗?大明要求我们必须要购买他们的电灯泡,使用他们的供电,不允许我们使用煤油灯、蜡烛之类的照明工具,这也太无耻了。”
卷福皱眉问道:“为什么这样说?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使馆工作人员叹气道:“你是不知道啊,他一个灯泡卖多少钱,电费每个月又要多少钱,简直是在拿我们当试验品的同时,还要让我们资助他们搞科学研究。”
卷福听到这话,有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怪不得是新城这边先通电,先普及灯泡呢,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可这不是代表着,我们可以学会灯泡的制造技术,然后在国内推广吗?”卷福说道:“相比于当初他们卖白马神枪的时候,价格应该更合适吧?”
使馆工作人员又叹了一声,说道:“卷福先生,你是真的不懂这些事情啊。灯泡和枪械能够一样吗?我们可以不要灯泡,也可以通过其它手段得到灯泡,然后研究其中的技术。但是,我们却没有办法通过其它方式得到枪械的制造方式。所以,他们的大方其实是……什么大方?”
“故作大方。”
“对对对,就是故作大方。”使馆人员说道:“所以说,他们还是在拿我们当试验品,实验如何普及电力和灯泡,然后再在大明帝国大规模的推广。而且,大明帝国已经成立了一个专利局,说电灯泡是他们的专利技术,我们国家如果有人在不缴纳专利费的情况下,擅自用他们的专利技术制造电灯泡,或者是一些其它大明帝国的专利技术,那就是窃取他们的专利成果,他们是要追责的。”
原本对大明帝国很有好感的卷福,听到这话也觉得很不满了,说道:“那岂不是霸王条款?总不能只有他们能够研究出来电灯泡,我们国家就研究不出来吧?几十年几百年,专利费得多少钱?”
专利其实很早就有了,英国等先进欧洲国家,对此也是持支持的态度。
可双标这种事情,在哪都有。
“也没有几百年,说是专利技术有好几个级别,划分的比我们大英帝国还要详细。”使馆人员说道:“这种专利技术的保护期是三十年,也就是说三十年后,我们就可以随便制造了。”
卷福心中的不满稍退,说道:“讲道理,如果我们确实是抄袭的话,也应该给专利费。”
使馆人员呵呵笑道:“讲道理是要给,但肯定没人给,还说什么保留使用武力追责的权力,哈哈哈……我就不信了,没有海军的大明帝国,还真的能够找我们大英帝国的麻烦?他们陆军无敌,也不可能一路打穿亚欧大陆啊。”
卷福不置可否,问道:“克罗米亚战争和有什么新消息吗?”
克罗米娅战争是奥斯曼帝国、大英帝国、法兰西帝国、撒丁王国(意大利王国之中的一个独立国家,后来一统意大利成立了新的意大利王国),这四个国家和沙俄为了争夺小亚细亚地区的战争。
也正是因为这个战争,英法沙俄奥斯曼这些列强国家,才没时间针对吴彦的大明帝国。
“快结束了吧应该。”使馆人员说道:“我们的工业实力更强大,已经造出了很多白马神枪,沙俄虽然也有,但完全不是我们的对手,最迟明年年初,就能够把沙俄打滚蛋。”
卷福点了点头,又说了一些闲话,就心情沉重的离开了英国使馆。
他并不是真的不懂政治和军事。
“也就是说,明年年底,最迟后年年初,他们就会联手对大明帝国或者是清廷宣战,也有可能是联手清廷对大明帝国宣战,毕竟清廷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威胁,而大明帝国对他们的威胁……”
卷福本身就不喜欢战争,现在对于大明帝国又充满了期待,自然不希望战争的发生。
“而且,我现在已经学会了魔法,家族里的人到现在也没有过来,说不定……他们也重新感受到了魔法的力量。那么,战争一旦开始,我们就会成为对付大明帝国武功高手的主力,甚至是要面对天下无敌的皇帝陛下……”
卷福在街边站定,仰头看天。
“我是不是想的有点多?或许根本不会给我们机会面对他们的武功高手,因为就算是我们重新拥有了魔法的力量,在战场上也会被普通人一枪撂倒。反而是那些大明帝国的武功高手,更适合战场……”
卷福为了未来忧愁的时候,却突然听到了一阵马蹄声越来越近。
寻着声音看去,就看到了二十多匹白马在前面引路,左右还有列队整齐奔跑的士兵,看起来是正常的跑步姿势,但速度却比卷福百米冲刺还要快很多,不仅跟上了那些白马,还跟上了队伍最中间的汽车,始终把汽车护卫在中间。
“汽车?”
卷福瞪大了双眼,就看到了一辆20世纪初期风格的汽车,也就是上海滩时代的那种汽车。
而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款车的造型简直是吸睛到了极致。
更吸引卷福的是,车上左右对称插着的两个巴掌大的旗帜。
“是龙旗汽车,大明皇室专用的龙旗汽车,车上插了龙旗,是皇帝陛下的座驾……”
卷福如同后世的粉丝看到了偶像爱豆一样,目光充满了光热,下意识的就跟着队伍向前奔跑了起来,完全不顾自己的绅士风度了。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正坐在车中的吴彦,也注意到了他。
原因是坐在吴彦身边的安妮出声提醒。
“陛下,监测到路边正在奔跑的白人男性,体内有特殊的能量波动。”
“是内功吗?”
“不是。”
“量级怎么样?”
“很小,和您相比,就像是烛火和太阳。”
“啧啧啧……安妮,你学会拍马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