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章 神枪——白马义从

  “139。”
  吴彦说出这个数字之后,就看到联军要开始撤退了,于是下令道:“状元营,出击。”
  早已等待多时的花同,转身跑到城墙顶部的边缘,挥动了一下令旗。
  城门之内,同样等待多时的状元营,轰然应命。
  五百新兵率先出动。
  整齐跑动的脚步声,让城墙之上的人都感觉到了震动,当五百新兵陆续冲出了城门,列好了阵势增加了奔跑的速度时,脚步声竟然没有多少杂乱,听起来更是犹如雷鸣一般。
  后方3000步兵的状元营士兵们,同样奔向了城门。
  其实对于这些新兵,已经是老兵,并且有了‘战无不胜’美名的状元营,并不怎么愿意接纳。
  有这些新兵一来,就人手一套新衣服的原因,也有这些新兵的平均年龄看起来都不大的原因。
  新兵的平均年龄只有20岁,只从身体上来看,他们还没能达到身体素质状态最好的时候,有的发育晚一些的,甚至还没有长胡子。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这句话,自古有之。
  可因为大明武帝的命令无人敢于质疑,状元营在这一次出战的时候,也铁了心要让这些新兵蛋子们知道,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状元营。
  城门并不算宽阔,同时只能容纳二十人并行,就算是状元营的这三千老兵,已经习惯了现代化的军事阵列,二十人一队前后距离不超过半米,以非常快的速度冲出了城门,也用了不少的时间。
  相比于先一步冲出城门的新兵们,状元营的速度慢了很多,不止是因为人少,还因为他们在体力上完全不如新兵。
  因为看似年轻,体力还没有达到巅峰的新兵,人均第三层《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
  “状元营,白马义从听令,目标正西方两百五十步。”
  22岁的公孙瓒很清楚,陛下之所以把他率领的这五百人,命名为白马义从,就是因为他的名字和三国时期的一位人物一模一样。
  事实上,他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也是因为喜欢《三国演义》中的公孙瓒,喜欢公孙瓒善射的轻骑部队白马义从。
  从小就喜好习武和弓箭的公孙瓒,也曾梦想过成为将军,打造出属于他的白马义从。
  然而,时代已经变了。
  弓箭在火枪的面前,几乎失去了应有的威能,能够百步穿杨者不说万中无一,但也难得一见,而只要有了火枪,那就能够做到五十步内杀无赦。
  公孙瓒是幸运的,他被选中去了月坨岛,也被后来加入月坨岛的洪日庆看重,教会了他几门功夫。
  最幸运的是,因为他从小就习练弓箭射术,所以他在使用新式火枪的时候,也展露出了惊人的天赋,最终被选为五百人的指挥官。
  “白马义从,必不负陛下。”
  公孙瓒下达命令之后,回头看了一样城墙最高处的吴彦,心中默念了一声之后,就加速冲向了正西方,而他身后被命名为白马义从的新兵们,也背着清一色的装了刺刀的毛瑟G98步枪,每人携带50发子弹,腰间挎着短刀,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款式的新式军服,带着藤编的头盔冲向了东京城西联军炮兵阵营的位置。
  周围的探哨在新兵冲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退开了一些,虽然他们有马而这些新兵没有马,肯定追不上他们,也没必要追他们,但他们还是时刻保持着退走的准备。
  当他们看见白马义从,甚至是听到了公孙瓒的喊声时,都有些错愕。
  不止是因为这些人别说白马了,连马都没有,穿的也不是白衣,却叫白马义从,还因为这些人的衣服都很怪异。
  有眼神好一些的,也能够看到这些人背上的火枪看起来也很怪异,和他们认知之中的火枪并不一样。
  “难道,这就是赵无极能够开枪打到近两里路之外的新式火枪?”
  探哨们震惊不解和猜测的时候,就看到这五百人竟然没有等待后续的部队,而是直接冲向了九百米外的联军军阵。
  虽然炮兵阵营附近只有几千人,但和后面的联军并没有拉开多少距离,也就是说,这五百人相当于是在向着两万人冲锋,而且是让清廷和太平天国都不敢招惹的英法美三国联军。
  最让探哨们震惊的是,这些自称为状元营白马义从的士兵,竟然用的是近乎于狂奔的速度。
  古代的两百五十步不是真的走两百五十步,按照秦制,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也就是五百米,把秦制改了,变成五尺为一步是光绪年间的事情,所以现在的两百五十步约等于400米。
  就算是400米并不算太长,但在战场之上用这种非常耗费体力的行军方式,到了地方真的还能打吗?
  或者,是因为赵无极是疯子,所以赵无极手下的人也都是疯子吗?
  探哨们的震惊和质疑,并不能阻止吴彦手下状元营白马义从的第一次出战。
  训练了快两年时间的他们,在听说了他们的‘主公’赵无极,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神迹之后,血液早已热的滚烫。
  千古一帝的技能效果统御力提升50%,对于这些人这两年时间的影响也非常的大,而当他们第一次到达战场的时候,也因为士气提升50%这一技能效果,没有新兵该有的怯弱惧战。
  更让他们士气近乎于爆棚的是,养活了他们两年时间,教他们武功,给他们新式火枪,之前还经常和他们一起同吃同住,亲自教导他们的主公,如今的大明帝国开国皇帝武帝赵无极,就在他们身后的城墙上,用神乎其技的枪法在支援他们。
  “停!”
  率先冲到火炮攻击距离边界的公孙瓒停了下来,高举右手握拳,旁边就有旗令兵准确的传达出了他的命令。
  白马义从全都停了下来,因为狂奔而散乱的队形,也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就重新变的整齐了起来,事实上,他们在狂奔的过程中,也一直在尽可能的保持队形,不至于让阵营过于散乱。
  而且,那些探哨们感受不到的是,这些白马义从们此刻的呼吸竟然非常平稳,完全没有半点急促的感觉。
  “线列阵。”
  公孙瓒再次下达了指令。
  之前吴彦给月坨岛留下了一些兵书,关于现代的枪械战争的兵书,都是来自于佐拉人物卡。
  虽然吴彦自己都不怎么理解,但公孙瓒却研究了个明白,这也是他能够成为白马义从指挥官的原因之一。
  五百人的队伍在得到了命令之后,就立即组成了相应的阵型,看起来只是简简单单的变成了三排,可第一排的人却是单膝跪地的姿态,第二排人则是类似于蹲马步,但却是前后脚的姿态,而刻意挑选对比过组成第三排的白马义从,则是这五百人里面身高最高的一群人。
  在这样的阵型之下,三排人竟然能够同时举枪瞄准。
  公孙策抽出了腰刀站在队伍一侧,他的刀和士兵们的短刀并不一样,而是相对较长,这是区别于指挥官和普通士兵的。
  长刀高高举起,公孙瓒凝神静气之后调动了内力,而后挥刀的同时大喊了一声:“齐射!”
  砰砰声刚刚响起,就绵延成了剧烈的轰隆之声,五百支领先于这个世界近五十年的新式步枪,虽然因为吴彦率先开枪的原因,已经不是第一次出场了,但它真正的威力,却第一次展现在了世人眼中。
  联军的炮兵阵营在进也不能、退也不能的情况下,看到了从东京城之中冲出来的军队,略微慌乱之后,前阵的指挥官做出了迎击的命令。
  这是必然的,就算是要全军撤退,他们也需要有人断后,不然的话,那就全都是背身,让别人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惊慌失措的联军在得到命令之后,也不得不摆开了阵势,在对方能够打到自己的情况下,他们也破罐子破摔的选择了向前冲锋了一段距离,准备拉近了再打。
  让他们非常意外的是,这一过程中,他们之中并没有人中枪,中枪的依然是那些想要靠近六十门重炮,以及重炮弹药的那些人。
  一千人的联军火枪手作为断后部队,向着东京城推进了两百米的距离,而此时,状元营的白马义从已经冲过了四百米的距离。
  考虑到在联军向前推进的时候,白马义从还没有完全走出城门,两者之间行军的速度高下立判。
  这也不完全是因为白马义从都修炼了武功的原因,也和双方士气截然不同有很大的关系。
  “准备。”
  联军前阵步兵指挥官,下令准备迎接白马义从的冲击,可命令刚刚下达,他就看到了对面的白马义从列阵举枪瞄准。
  线列阵对于欧洲人并不新鲜,他们很早之前就在使用这个被称之为18世纪最先进、最有用的射击阵势,即便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这种射击阵势也非常有用。
  但平地上组成线列阵其实很难,中间那一排的人保持半蹲的姿势,也很难保持长时间的稳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有高低差的地方布置这种射击阵势。
  没等联军前阵指挥官吐槽这一点,他就想到了那些中枪而死的炮兵,突然发现,他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经验主义错误。
  他没有考虑到,这些冲出来的士兵,也在用那种能够打九百米远的新式火枪。
  或者说他因为这些从东京城冲出来的士兵,并没有在城墙上,或者是城墙下方开枪打他们,让他忽略了这个问题。
  而此时双方的距离只有三百米。
  “隐蔽,隐蔽!”
  联军前阵指挥官大喊的时候,轰隆如同雷鸣一样的枪声已经响起,这个距离之下,五百支枪同时作响,他们听的一清二楚。
  就像是风吹草地一样,一千人的联军步兵,在瞬间倒下了一大片。
  震惊和恐惧刚刚产生,他们甚至来不及转身逃跑,第二轮枪声就违背了他们固有认知的响起来了。
  使用前膛式滑膛燧发枪的他们,两次开枪的间隔至少需要10秒钟的时间,慢一些的火枪手,哪怕使用纸壳弹药,射击速度甚至能够慢到30秒一发。
  可使用毛瑟G98步枪的白马义从,一分钟的理论射速却是16发,拉动一次枪栓,也就是3.6秒开一枪。
  而且,相比于前膛式滑膛燧发枪容易炸膛,枪管里面没有膛线这些缺点,毛瑟G98步枪,其实已经和现代步枪没什么区别了。
  稳定、高效、精准。
  又是一大片联军士兵倒下,上千人的断后军队,竟然在白马义从的两轮齐射中,倒下了六百多人。
  而他们此时却一枪未开。
  就算开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想要打中三百米外的目标,可能性和中彩票差不多。
  轰隆声再次响起,已经开始往回跑的联军断后部队,再一次如同割麦子一样倒下了一片。
  这还是因为五百人不可能做到每人瞄准一个目标,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哪怕距离只有三百米,枪口和视线微微偏移,瞄准的目标也是截然不同。
  好在联军的人很多,火枪手们为了防止骑兵冲锋,阵势也向来密集。
  “白马义从,目标正西方两百步,冲锋!”
  只有几年量级内力的公孙瓒,吼声虽然没有赵无极大,但目标只有五百人,而且距离都很近的情况下也完全够用。
  白马义从轰然前行,目标赫然是那六十门重炮,以及终于放弃了那些重炮,并开始狼狈逃离的联军士兵们。
  此时,状元营的3000人,才刚刚冲出了城门,刚刚完成了列阵。
  当他们听到了枪响,看到了白马义从的战果之后,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
  因为他们用的火枪,和英法美联军用的几乎一样,他们也想要新枪。
  “有战功者、刻苦训练者、遵纪严明者。”
  城墙上,一个人突然跳了下来,砸在了他们的身前,状元营所有人都认识这个人,都认识这个人的声音,那是他们的皇帝陛下。
  吴彦声如洪钟的说道:“皆可进入白马义从。”
  “万岁!万岁!万岁!”
  状元营的士兵们疯狂的喊叫了起来。
  而花同也牵着一匹白马来到了吴彦身旁,穿着龙袍的吴彦,并没有换上盔甲,不是因为他不准备身先士卒,而是因为他不需要盔甲。
  没了那些重炮,他什么都不怕。
  等扛着赵字牙旗的士兵冲了出来的时候,就高高举起手中的98K。
  “我赵无极说过,有战必身先士卒。”
  “状元营,随我冲锋!”
  当状元营冲起来的时候,白马义从已经占据了那六十门重炮所在的位置,并开始追杀溃逃的联军。
  近距离看到了尸体,闻到了浓烈血腥味的白马义从新兵们,此刻的情绪其实是有些复杂的,他们之中极少有人在之前杀过人。
  开枪的时候无所谓,毕竟有好几百米远呢,可是现在,他们脚下都是他们刚才杀的尸体。
  也就是因为这些人都是蛮夷了,不然的话,士气绝对会受到更大的影响。
  毕竟,天生杀人不眨眼的人了,这世上真的没多少。
  “陛下来了,陛下来了!”
  有人回头看到了一骑当先,那一身金红色的龙袍,和头顶上黄金珠玉镶嵌的乌纱翼善冠,让他们的士气瞬间攀至巅峰。
  没有等状元营,策马狂奔到白马义从阵旁的吴彦,自然不可能就这样骑着马,冲向近两万个火枪手,他只是十二层的《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而不是超人钢铁之躯。
  他的身先士卒,其实只需要出现在战场之上,出现在相对危险的位置,而不是绝对危险的位置,就完全足以激发出士兵们最高的士气。
  “白马义从听令。”
  吴彦的声音就像是洪钟大吕一样。
  “西方蛮夷,皆是敌寇,杀!”
  “杀!”
  白马义从杀声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