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我,想要你的友谊

  晚九点半,雪千黛和霍云潮用完晚餐,打包了两份无盐的肉带给雪狮,回到琨御湾。
  转眼,雪狮在霍云潮这里已经住了很久,再次见到她,无比亲昵。它硕大的头往雪千黛怀里钻,嘴里发出“嗷呜”的声音,两个前爪子立着,撒娇又撒痴,像是在说“妈妈你不爱我了嘛,我超乖超懂事的”。
  雪千黛一颗心都快软了,抱着雪狮给它顺毛,“我的雪狮,妈妈想死你了。果然又胖了很多,你这样会找不到对象的。”
  雪狮好委屈啊,“嗷呜”地舔鼻子。上次见面,妈妈嫌弃它毛多,这次嫌弃它肉多。这年头好狗不易做哇。
  霍云潮从厨房里走出来,打包的肉食全部装在了狗碗里,看着完全黏在雪千黛身上的雪狮,他很不善意地将它扒下来,“雪狮,吃饭了。你是高原王者,不是小哈巴狗,不要老是缠着妈妈。”
  雪狮嗷呜叫。不,铁汉尚且柔情,你不也是一直在立深情总裁的Fg嘛。我心有雄狮,细嗅妈妈,就要妈妈。
  雪千黛看着一人一狗的斗争,嘴角弯起了很大的弧度,她最在意的,都还在身边。“美人,我才抱它一小会。冷落了它这么久,现在也应该弥补它了。”
  谁知道霍云潮冒出一句话:“你都还没抱我呢!”哪里轮得到一只宠物了。
  雪千黛:“……”狗的醋也吃,这还是她的霍美人嘛。
  雪狮:“……”看我睥睨天下的眼神,想争宠,来吧。
  不过雪狮鼻子翕动,马上发现了肉骨头的香,它摇着尾巴不用人抱,自己就去吃了。
  雪千黛好气哦,“高原王者太没骨气了。”
  霍云潮在她身边坐下,抬起她的小小下巴,盯着她唇上那颗含珠:“雪狮也知道,这不以形补形呢嘛。”
  然后他在上面啄了一下。
  *
  《TheInsider》杂志总部。
  袁牧的工位很宽敞,他一下午在搜集资料,研究下一期的选题。
  团建的消息,是他旁边的同事告诉他的,大家都叫那同事老胡。团建地点在离杂志社不远的一家高档餐厅。
  袁牧看了眼手机,时间快到了,他冲老胡打招呼,“胡哥,待会一起下去呗,我路不熟。”
  他保持谦逊谨慎,旨在尽快融入杂志社的圈子。
  老胡意味难明地看了他一眼,“啊,你先下去吧,我还有篇稿子要写。”
  “要不要等你一会?”
  老胡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今天你是主角,总编他们可都等着你呢。”
  袁牧有片刻的失落感,莫非自己进入杂志社太高调了,同事们对他怎么像敬而远之呢?可没有啊,他并没有任何倨傲之处。
  想不通也不去想了,他径自出去,赫然发现别的办公室,其他同事都在忙碌,说好的团建呢。
  但时间快到了,他大步朝着餐厅的方向而去。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他找到了曲径通幽的包间,然而一脚踏进包间,他怔愣住。
  包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杂志的创始人兼总编康城,而另一个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花瑟。
  他明白了,这是一场预谋。甚至他能来杂志社,都是花瑟的预谋。手可真长!
  “来了,这边坐。”康城指着座位,笑容可掬。
  既来之则安之,即使留不下,他也要保持最后的尊严。
  豪迈地坐下,袁牧还保持着职业的笑容,“总编今天春风得意,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余光瞄着花瑟。花瑟眼神纯澈,人畜无害。
  当真是天生演技派!
  康城朝着服务员指示,“可以上菜了。”这才对袁牧说:“这位花小姐,你认得吧?”
  认得,化成灰也认得。袁牧点点头。
  康城笑道:“花小姐可是非常赏识你啊,再三举荐你过来。不然你虽有才华,还是进不了咱们杂志社的。毕竟,杂志社也有杂志社的规矩。”
  所谓的规矩,就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互相挖人。
  然而这则消息听在袁牧耳朵里,无异于爆炸性新闻。花瑟吃错了药还是精分,会那么好心帮他引荐?“那我,要谢谢花小姐了?”
  嘴上说谢,态度上没有半分诚意。
  花瑟明眸流转,巧笑嫣然。“靠才华吃饭的人,老天总是多眷顾的。袁先生也不必谢我。”
  谢你个大头鬼!
  这两人一番眼神官司,落在康城眼底,又是一番波涛壮阔。袁牧与花瑟,分明渊源很深呢。
  花瑟完全无视了袁牧的敌意,仍自说道:“说起来那一篇《霍云潮和他的商业帝国》是写的真好,文风飒沓,读来荡气回肠。我倾慕袁先生文风,这才希望,接下来这篇报道也由你来完成。”
  袁牧更加讶异,不知道花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包间门开了,服务员礼貌进入,菜式一一上齐。“女士、先生请慢用。”
  康城尽显地主之谊,“大家边吃边聊。这一期杂志封面会报道靳先生,哦也就是花小姐的男朋友,由小袁你主笔。而且花小姐为了表示对杂志社的支持,还会在上面投放花氏集团的广告。以后我们与靳氏、花氏将成为长久的合作伙伴。”
  好大的手笔。
  又登封面又投广告,费这一番周折,总不会是为了对付一个小小的袁牧吧?袁牧自以为还没那么大的能量。但他不由得对花瑟高看一眼,这个女人不简单。“花小姐真是堪比女中巴清、周莹呢!”
  巴清、周莹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女商业家。
  袁牧夸得漫不经心,花瑟笑的别有深意。“袁先生过奖了。”
  一顿饭吃的索然无味。
  回去的路上,袁牧听到身后有车鸣声,花瑟坐在一辆红色跑车上,落下车窗。“袁先生,我送你一程啊。”
  路灯昏黄,落了花瑟的眼,浮浮沉沉,看的不真切。袁牧忽然半弯了腰,对准了车窗。“花小姐,我想你的时间应该很宝贵,用得着这么对付我一个无名小卒吗?你想要什么就直说,何必弯弯绕绕魑魅魍?就算离了《TheInsider》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什么都输得起。”
  花瑟又笑了,柔媚透骨,在夜色下婉转荡漾。“袁先生,我想我们也没有不可化解的矛盾吧。我是个商人,商人重利。我觉得你的价值对我有用,所以,为什么不化干戈为玉帛呢?我,想要你的友谊。”
  “对不起,我高攀不起,也不想高攀。”袁牧说着,大踏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