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撞树的白兔

  白林生怀着惊恐不安的心情,来到病房。
  仇人见面,格外亲切。
  白林生将高贵的脊梁弯了下来,满脸堆笑道:“怎敢劳烦沈总,亲自来看望小女,都坐啊。”
  这浓眉大眼的中年男人,在常人眼里,很容易错把他当好人。
  没有这份英气,也生不出漂亮女儿。
  沈归皮笑肉不笑,道:“客气了,我也不是过来白看的。”
  白林生打量了下病房,没见到他拿来什么礼物啊。
  他的笑容瞬间僵住了,他这是过来拿出场费的。
  天下没有免费的架打,如果这次获胜的是白林生,沈归已经不在人世。
  白林生紧张地问道:“你想要多少?”
  沈归摊开了一只手掌。
  白林生心想着勉强能接受,继续问道:“五百万?”
  沈归轻蔑一笑,道:“你老白家大业大的,大手一挥,就可调动上千人,五百万能让我原谅你吗?”
  牡丹吓得差点没站稳,五百万够多了,张张嘴就要别人五千万,这谁能答应。
  白林生的手指颤动得厉害,这是要让他立刻破产啊。
  他手上的流动资金总共不到两千万,要么卖酒店,要么卖砂石厂。
  砂石厂此刻是万万不能卖的,他的工程公司现在还有个道路工程在运转,如果既没了现金,又没了施工原料,他赔不起违约金。
  白林生脸色铁青,问道:“可不可以容我半个月,这么大笔资金,我一时抽调不出来。”
  沈归摇了摇头,道:“考虑到大额资金需要预约,我给你两个小时,至于你是威胁也好,行贿也罢,超时一分钟,加五百万。你要我命的时候,可没提前一分钟通知我。”
  你这是把我往死里逼啊,你还知道大额资金转出需要预约啊。
  白林生眼中闪过一道寒光,道:“如果我没办到,你会怎么样?”
  沈归眼神凌厉,正视着他,道:“我这辈子什么都不干,专门对付你,保证你白家男人一个不留。”
  白林生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儿子,绝望地站起来。
  他接着问道:“如果我做到了呢?”
  沈归看了眼白素素,道:“井水不犯河水,我顺手帮你把女儿治好。”
  白林生都快将牙齿咬出血了,只能道:“那我先谢谢沈总了,希望不打不相识,我白某很想交你这个朋友。”
  牡丹眼明手快,将公司账号交到白林生手中。
  沈归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原以为对方总是要讨价还价的。
  三千万到四千万,他都能接受。
  赶狗入穷巷,不是处世之道。
  他从柳青颜那了解过,白林生的身家个把亿。
  杀人这种事情,他不会干,但让白家绝后,还是能做到的。
  白林生临走前,狠狠地瞪了眼病床上赔钱货。
  白素素若没本事爬上沈归的床,估计白林生会把她轰出白家。
  沈归相信白林生,不会拿性命冒险,自己有钱的时候,也很惜命。
  白素素没想到给家里带来这么大损失,但转念一想,和沈归结仇,她爸的责任更大,也就心安理得了。
  沈归看着发呆的白素素,粗暴地扯下她脸上的纱布。
  白素素又是一阵鬼哭狼嚎。
  直到他的掌心贴上她的伤口,她才很享受地安静下来。
  全然忘了,医者是沈归,伤人者也是沈归。
  沈归道:“若不是念在同学一场,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做一辈子的丑八怪。”
  他的手会变魔术吗?
  怎么能凭空冒出草药的气味,还有眼前升腾的烟雾,又是怎么来的。
  他果然是妖孽,是神。
  白素素感到既舒服,又害怕。
  一旁的牡丹,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
  沈归将白素素的伤口抹平后,将床头柜上的镜子递给她,道:“你若还不知悔改,下次就没这么幸运了。”
  白素素摸着重获新生的脸,对着镜子看了又看。
  再三确认毫无瑕疵之后,她放下镜子,恳切地说道:“我一定会改,找机会我向蓝芬芬道歉,向她下跪都可以。”
  沈归道:“道歉就不用了,她不会再想见到你。”
  白素素做梦也没想过自己的脸能完全复原,即使做整容手术,能还原八九分,就要谢天谢地。
  她最在乎的就是这张校花脸,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
  所以这次,她对沈归是真的心服口服,哪怕不听她老爸的话,也不敢不听他的话。
  “沈哥哥,你就原谅我这次,一定是最后一次。”
  沈归根本不想再理她。
  两小时后,柳青颜打来电话,惊喜道:“刚收到短信,账上突然多出五千万,你从哪弄来的,我就知道你是座金矿,半天功夫赚五千万,天啊,我都算不过来。”
  “别人赔的精神损失费。”
  沈归心想着,晓峰就一个白大头,不是每个富翁都会作死,像只兔子一样,往我这棵树上撞。
  确认收到钱,沈归带着牡丹急匆匆地走出医院。
  “沈哥,我真的佩服你,接下来去哪。”
  牡丹一边开车,一边道。
  “当然是先吃饭。”
  “回梦云轩吗?”
  沈归摇头道:“不,我们去吃馄饨。”
  牡丹心道:万恶的资本家,都一样,到手五千万,竟然好意思只花两三块请我吃馄饨。
  五千万在手之后,沈归的野心就膨胀了,酒店的旗舰店必须百分百控股。
  至于以后各城市的连锁店,要不要玩资本游戏,另当别论。
  来钱最快的方式,还有一种,扫荡赌场。
  要想知道晓峰哪里的赌场,玩得最大,馄饨大叔肯定知道。
  而要找馄饨大叔,自然是要去馄饨小店找。
  这个赌棍之棍,白天只可能在三叉路口附近吃馄饨或饺子。
  馄饨大叔此时并不认识沈归。
  但沈归却认识他,在三叉路最近的巷子口,他一眼就看到了个子矮小、骨瘦如柴的赌棍,穿着双标志性的人字拖,和仿佛捡来的短袖衬衫。
  他上唇的胡子很长,喝馄饨汤的时候,胡子总泡在碗里。
  沈归拉着牡丹在混沌大叔对面坐下。
  牡丹看到对方的吃相,一阵反胃。
  她想不明白,这位沈爷是哪根筋不对,非要坐在一个乞丐对面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