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谈话
九月是秦国一年最后一个月,九月过完则是闰月,不管闰几月都是在九月之后过,接着就是秦国的正月新年。
虽然战国时代的人,没有庆除夕过新年的爱好,但是每到年尾之时,年终总结报gào
也是要写的——宗学也不例外。
到了闰月之时,宗学将会举行让从公元前二百年到公元二千年,两千年来折磨无数学生,让无数学生过不好年的……期末考试,也就是岁考。
别看秦国尊崇法国,但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那是一个都不能少。
整个宗学里,除了白仲和嬴政之外,那是没有一个不“嗷嗷”叫唤的。
白仲不叫唤,那是因为知dào
自己肯定第一;嬴政不叫唤,则是因为知dào
……不能对一个两个月前大字都不识一个的人,〖*
M.35ww.有太多的要求。
其实嬴政也并非真得大字不识一个,他昔年在赵国之时,还是在邻家的窗外蹭了不少课的,但是……
秦国和赵国的文字,它完全不一样啊!
战国七雄,七个国家七种文字,再加上春秋时曾经有过上百个国家,而做为一个有文化懂礼仪的贵族公子,他就算不能做到精通上百种文字,至少也得会个十来种主流的。
所以,春秋战国时代的人,虽然不用学英语、化学、物理、哲学之类的东西,但是却得学文字文字文字文字,全是不同的文字。
非常有特色,且有特色到你看一眼,就知dào
是写这封报gào
的人,是哪个地方人的文字
用后世著名作家马伯庸在《小篆战争》中写的那样,“楚地的字很有特色,比如他们的“鸟”字比其他六国多出三横,这代表了巫化的纹身,据说这是楚巫文化反映;泗水的人喜欢把“鼎”、“鼐”和“鼑”写成一个字,还在每个字周围添加许多不必要修饰笔划的,让那些字看起来如同一只只蜷成一团的刺猬;齐国人喜欢在文字边缘加各种花纹,来表达不同敬语的区别;赵国人都是偏执狂,他们希望每个字都有至少两个以上部和一个偏旁;韩地更过分,他们甚至通过笔画增减来表达时态变化。”
有那么好几次,白仲都看见从来都是认真好学,读起书来总是废寝忘食的未来秦始皇大大,在练字之时经常练着练着,忽然大叫一声“这特么都什么鬼字”,然后愤nù
的将竹简从案上甩了出去。
#原来始皇帝大大也有气得摔书的那一天。#
看着鼓着白白嫩嫩的小脸,气乎乎坐在案前,已经完全进入委屈模式的大包子嬴政,白仲强忍住冲过去,一把抱住未来始皇帝的头,抱着怀里又揉又搓大叫“好可爱”的冲动,默默的走到旁边将竹简捡起来。
看了一眼,原来是在练习所谓的“鸟虫篆”,说白了就是笔画像鸟虫一样,呈蜿蜒盘曲之状,整个字看上去高贵而华丽,富有装饰效果。
唯一的麻烦就是写起来麻烦,写完了一般人还连看都看不懂。
后世嬴政所用的“传国玉玺”上刻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就是以“鸟虫篆”所写。
嬴政在后世唯一留下的书法真迹,就是一个用“鸟虫篆”所书写的“寿”字——当然,一般人会以为这是秦始皇留下来的一副《小鸡啄米图》。
“阿政乖,不要伤心了。”白仲走到嬴政面前,看着一脸委屈,模样可爱至极的嬴政,将竹简放回案上,“等你当上秦王,你就不用写……”
“谁说当上秦王就不用写这个了?大王不一样还是经常写吗?”嬴政特别委屈的看着白仲,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指着因为练字而微微有些红肿的手腕,一脸憋屈的说道:“这字也太麻烦太难写了,我才写了几百个字,手就磨红了……真是……这写字比我当年在赵国时干活还累。”
“其实你应该庆幸,至少现在你可以用笔写字,而不是非得拿个刻刀刻字。写字总比刻字容易吧?写个字都会手腕肿,要是刻字……那你岂不是会……会……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腕给割破了……要是被人当成自尽就好玩了。”听着嬴政的抱怨,看着嬴政又气又怒的脸,白仲强忍住笑容劝说道,习惯性的想要拍嬴政的头,却现自己才到嬴政的胸口。
除非站着,否则想要完成将嬴政的头按进自己怀里搓这个任务,实在有点艰巨。
“哼!又嘲笑我!”嬴政“啪”的一声,将笔拍在长案上,然后傲娇的一扭头,气乎乎的看着旁边。
“好啦好啦!阿政你别生气了……我就开个玩笑……其实我啊……我是衷心希望你能秦王,我是说上天下地唯一的王——秦王,就是指从此天下只有大秦一个国家,而你是天下唯一的王,这样你可以下令说,从此天下也只能流行秦国的文字,其他文字都给我废掉……这样就可以不用写这个呢。”白仲一边说着,一边将笔塞回嬴政手里,然后将竹简重新摆回桌子上,最后拿起砚台上的墨,开始为嬴政磨墨,边磨边劝说道。
白仲用她从来没有存zài
过,但大家一直以为有的小丁丁誓,她说上面那句话时,绝对是抱着十二万分的诚意来说的。
因为虽然白仲可以让系统帮zhù
自己学会诸国文字,但是写还是得自己写啊,篆书写起来这么麻烦,写一个字的时间,放在二千年后都够自己写五十字看图说话了。
“阿政,你要答yīng
我,你要是当了秦王,一定要把天下给统一喽,再把这该死的文字也统一喽。”白仲一脸愤愤的说道。
嬴政转过头,看着看上去比自己还要生气的白仲,有些摸不着头脑的说道:“你在开玩笑吧?”
“谁跟你开玩笑了?”白仲白了嬴政一眼,高高的昂起头,开口说道:“我长大了要像我爹一样,当大秦的大将军,获得代表大秦军人最高荣誉‘武安’。对了……阿政……说不定那个时候,你已经是大秦之王了。这样的话……你是秦王,我是你的大将军。你在后面指挥,我在前面冲阵;你心所向,我剑之所指,你说好不好?”
白仲自信满满的脸上,笑容灿烂明媚张扬,整个人耀眼的就像阳光一样,让人就算不认同他的话,也说不出一句否定的话。
面对着白仲如此自信的模样,自从归国后,对自己的前途一直忧心肿肿的嬴政,也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你当大将军,我当秦王;我心之所向,你剑之所指。”
“嘻嘻……那好,阿政你快点写功课吧……”白仲献宝似的将自己磨好的墨,端到嬴政面前,笑眯眯的说道。
“呵呵……孤未来的大将军,孤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嬴政看着白仲摇来晃去的小脑袋,一边琢磨着要是对方脑袋要是有两只毛绒绒的小狗耳朵会多可爱,一边苦着脸开口说道。
“说吧,我的王。”
“你口口声声叫我‘王’,为什么你的功课要让‘王’来写?这不是大逆不道吗?”
“当然是为了给我的王您增加练字的机会啊!”
看着白仲一副“我这全都是为你好,你竟然还怀疑我,你怎么可以怀疑我”的表情,嬴政忽然有种分分钟想毁诺的冲动。
还“我心之所向,你剑之所指”呢?分明就是你心之所向,我任劳任怨来着!
#《论当白仲老板与男朋友的不同之处》——秦始皇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