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新的地点(1)
曹牧文走到跟前,仰头观去,只得不是什么“有家客栈”的就好,打眼一瞧,没得看请,就有店小二前来将手中的缰绳签过,从侧门将马匹签到马厩中去了,服务倒是热情周到。
曹牧文一进大厅,一股浓郁的酒香夹杂着温暖的气息铺面而来,差点没把他打了个趔趄。[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找个安静桌子落座,现在的时间人不多不少,在大门口附近有许个桌位上做了人,看似有寻常百姓,还有几个商人打扮的客人,其他的就散散不清了。
“还好,现在时怀中抱钱,可以大杀一通了。”曹牧文心中暗忖,在马上上下翻腾了不知道几十天,现在终于可以找个落脚的地方好生休息一番了。很是惬意,就似乎是连日工作下来,终于迎来了假期。虽然最悲剧的事情是经过两天疲惫,第三天起来竟然发现日历上“星期一”三个大字赫然在目。
曹牧文心中的急迫稍定,自己被规定时间早了数日,现在还有不少时间可以自由支配,还好。毕竟上头给自己升了官。
自应州大战后,锦衣卫系统的人马大多获得了升迁。吴征、魏炳文还有他三人皆备升官后派往了江西地界。不过三人并没有同时任职一处,这或许也是朝廷上为了限制一下锦衣卫的人情关系而做的措施,毕竟老熟人们常常混迹在一起,总是会“生些许个乱来。”
南昌城甚是大,作为南昌的首府,宁王的就藩之地,又怎么能少得了人烟呢。江西自古也是重要的粮食产地,鱼米之乡。水稻和水产的收获量很大,也是导致这里人口众多的原因之一。在正德初年的时候,人口就已经接近八十多万,而到了现在,人口有九十万也未可知,或许在过个二十多年,人口突破百万没有问题。
作为宁王就藩之地,这里的建筑奢华程度一点也不逊与北方京畿之地,像是济南的德王,太原的晋王,宁州的辽王,开封的周王,武昌的楚王,林林总总的藩王,大都挑选一地重要人烟稠密之地作为就藩地,同时,这些地方也因为藩王皇亲前来而增加了人气。藩王的宫殿,住所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前来修建,同时也带动了更多的人口前来定居,虽然这些升斗小民和贵为皇亲国戚的藩王们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关系,一辈子也搭不上一句话,但是这似乎也是市井小民的想法——要是和这些皇亲贵胄,和皇家人挨得近些,是不是也能沾些贵气?总的来说所,多种因素刺激了城市人口的膨胀,到了正德年间,像是南昌这种级别的城市,数十万人口是毫不稀奇的——城市成了名副其实的人口聚落,三教九流,平头百姓们都来到这里生活。
现在年岁已经过,但是正月还没出,人口繁密的南昌城还侵润在年的味道中。临街屋舍还挂着许多红火的挂饰,就连这家酒家的大门上,也贴着新年的对联,无非是明年发财,开门大吉之类的吉祥话。
店小二来的很是及时。曹牧文一下子坐在椅子上,应该说是砸到上面,一整天都颠簸在马鞍上,在上下颠簸中早就麻木了。这突一落座在还算坚实的木头椅子上,浑身上下一种奇怪的感觉从脚底升到了头顶。小儿很是殷勤,凑上前来问长问短,问曹牧文要吃些什么。
“既然来了江西,要吃就要吃些别处吃不到的小吃。”曹牧文想,问道:“小儿,这里都有什么你们江西的名吃啊?”
“呦,听客官的口音,是北方来的吧?”店小二的听力不错。
“嗯,我是京师来的。来……公干。”曹牧文思虑了一下,回答道。
“原来客官是从京师来的?哎呀,真是一看就有皇城气。”店小二的嘴巴也很是甜。
曹牧文笑了笑,问道:“还是说说有什么好吃的吧,好吃的可劲造!”
要说江西小吃,最有名的应该说是“三杯鸡”。
三杯鸡是江西传统名菜,因其烹制时不放汤水,仅用米酒一杯,猪油一杯,酱油一杯,故名三杯鸡。此菜色泽酱红、原汁原味,醇香诱人,酒饭皆宜。
要是说起它的来历与民族英雄文天祥有关。南宋末年,民族英雄文天祥抗元被俘,广大人民群众十分悲痛。一天,一位七十多岁老婆婆手拄拐杖,提着竹篮,篮内装着一只鸡和一壶酒,来到关押文天祥的牢狱,祭奠文天祥。老婆婆意外的见到文天祥,悲喜交集,原来外传文天祥已被杀害,她是前来祭祀文丞相的。她见文丞相还活着,后悔没带只熟鸡,只好请求狱卒帮忙。那狱卒本是江西人,心中也很钦佩文天祥,老婆婆的言行使他深受感动。想到文天祥明天就要遇害,心里也很难过,便决定用老婆婆的鸡和酒,为文天祥做一次象样的菜肴以示敬仰之情。于是,他和老婆婆将鸡宰杀,收拾好,切成块,找来一个瓦钵,把鸡块放钵内,倒上米酒,加点盐,充做调料和汤汁,用几块砖头架起瓦钵,将鸡用小火煨制。过了一个时辰,他们揭盖一看,鸡肉酥烂,香味四溢,二人哭泣着将鸡端到文天祥面前。文丞相饮酒汤,食鸡肉,心怀亡国之恨,慷慨悲歌。第二天,文天祥视死如归,英勇就义,这一天是十二月初九。后来,那狱卒从大都回到老家江西,每逢十二月初九这一天,必用三杯酒煨鸡祭奠文天祥。因此菜味美,便在江西一带流传开来。逐渐成为名菜,许多大酒店小餐馆为了改善口味,又将三杯鸡稍作改动:即一杯甜酒、一杯酱油、一杯麻油。用这三杯佐料和鸡块一并倒入沙钵内,然后加入少许凉水,生火慢煨,直至肉烂为止。其色香味俱全,鲜美无比。
“嗯,我最喜欢吃鸡,既然生火慢煨,直至肉烂为止。其色香味俱全,鲜美无比。那一定要尝尝啊。”曹牧文听得了之后,心里已经是食指大动。
一顿饕餮大餐之后,曹牧文感到自己连日的疲惫烟消云散了。身体不累,脑袋却是昏昏入睡。除了大吃一顿之外,还饮了半坛子热过的农家老酒,驱驱寒气,一顿吃喝之后,该睡觉了。
曹牧文来到客房,一阵头昏脑胀,果然是累了,等到了床边,便有一种扑到上面的冲动。把行李收拾停当之后,曹牧文便一头栽倒在了床榻之上,没有一盏茶的功夫,曹牧文便沉沉的睡去。
虽然是比规定时间早了数日,但是他还是确定提前去打打前站,是否是早到一天也会有些许好的印象呢?应当是如此吧。曹牧文这样想着。
毕竟组织上给自己升了官,还是要卖卖乖的。不是正有那句话吗?“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光跑步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虽然曹牧文并没有参与自己的跑官活动。因为他也知道只凭借自己的年龄,资历,要是升到百户的位置还是为时尚早的。只不过因为有自己在应州城多少发挥了些许存在感,并且乘着当下整个锦衣卫体系都跟着沾光上升的趋势这才升到了百户的职位。不过,还是多亏了他的老上司,吴征的人情世故,多说了两句,这就表示毫无压力的通过了。
吴征似乎是对曹牧文也有些愧疚。本来很好的一个孩子,被他拐上了道成了“特务”机关一员。第一次外派任务,还是有自己领队时就出了纰漏,虽然不是自己的主要职责,但是还是有疏忽大意的责任,还好吴征自己没有因此被责罚,所以在这种心情的影响下,也是报答自己本来就没有过几次的愧疚心地缘故,终于为手下争取到了此个职位。虽是不高,但也不低了。在他这个年龄段,能做到这种官职的还是极少。就是吴征自己,在二十多岁年纪时,也只是一个跟着老爹混迹的小角色。
吴征自一早就有到南方任职的打算,这下有了选择的机会,也便向上司请命,也来到了九江任副千户。虽是屈居人下,毕竟升了官,吴征也就心满意足了,毕竟自己是犯过错误的人。
还有他的另一位副手魏炳文也是少不了的,不过上头毕竟是为了避嫌,不能把他的两名旧部再弄到他的身边,所以曹牧文到了南昌当一名小小的百户。对!百户的的确确是小小的,因为南昌所谓藩王就藩之地,锦衣卫体系里比较特别的地方,这里的百户级别的人比一般地界都要多,所以一个百户,也真真的算不上什么大官了?最多吓唬吓唬升斗小民,平头百姓。
吴征在九江,曹牧文在南昌,魏炳文则是在南康任百户。三人虽是不在一处,尚且都在江西,书信往来还算是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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