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 被俘(二)
消失了……眼皮轻轻跳动了一下,眼前的东西都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下意识的伸手揉了揉眼睛,视线终于渐渐变得清晰起来。看着头顶用粗大原木制成的牢笼,奥尔登用了整整十秒钟才确信,他还活着!应该是在昨天晚上,林栋带领剩下的队员,迎着从地面上向他们发起攻击的敌人,发起了逆袭,结果没有冲出多远,林栋只觉得脚下一滑,整个人就被一张带着几根锋利树桩的网子拽到半空中。在他试图用手中的砍刀劈开绳网之前,通过尖锐树桩送入他身体里,足足能让一头成年公熊失去意识的麻药,让他直接陷入了晕迷。林栋没有直接跳起来,已经身陷牢笼,做出过激行为,并不理智,他在思考着。这一战,他们因为地理特性,放qì
了所有枪械,已经失去最大的优势和力量。而他们面对的敌人,却是主场作战,数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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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得惊人不说,更熟悉这里的一切,能借助各种千奇百怪的植物,制造层出不穷的死亡陷阱,把“狼牙军”突击队一步步逼入绝境。这一战,“狼牙军”无论是在天时、地利、人和方面,都处于绝对下风,他们输得不冤!明明知dào
任务风险过大,他身为队长,仍然用一枚硬币,决定了整队人的生死,用中国的一句古话来说,这就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以,他们死得也不冤!想通了这一点,林栋吁出一口长气,慢慢坐起来,开始好奇的打量身边的一切。林栋失去意识晕倒后,没有被当场砍成肉泥,当然是被那些原始部落的人带回了大本营。他现在身处在一个只有一点五米高,六十公分宽的木制牢笼里,只要看看这只牢笼符合现代建筑学定律的稳固结构,用野牛筋反复固定的边角,还有四周手持标枪,对他虎视眈眈的哨兵,手无寸铁的林栋,就彻底放qì
了破牢而出的想法。
类似于此的牢笼足足有四十多个,林栋欣喜的发xiàn
,马克在内,还有二十多个依然活着的队员,被丢进了牢笼里。只是他们的体质远不如林栋这么变态,仍然没有恢复意识。至于这个以热带雨林为生存平台的原始部落,人们居住的房子,竟然象鸟巢一样直接架在大树上,放眼望去,在视线可以触及的茂密树冠当中,到处都是两米直径,顶部发尖的圆筒状草棚。在这些房间的周围,还挂着一些竹筒,每当有风吹过树梢,这些竹筒就会轻轻晃动起来。曾经走南闯北,不知dào
用自己双眼见识过多少原始部落与种族的林栋知dào
,那些竹筒里,应该放着还没有出生就已经死亡的婴儿尸体。这些原始部落的居民认为,婴儿还没有出生就死亡,会下地狱,用这种方法,才会让他们的孩子灵魂进入天堂。除了这些鸟巢式的房间外,在林栋面前,还有一排排连绵不绝,建造在地面的房屋。由于地处热带雨林,这些房屋的主框架,就是仍然茁壮成长的大树,外加采伐下来的粗大原木构成,为了防止雨水冲刷,建造房子的人,甚至想方设法,让通体用木料制成的房子,和地面形成了超过三尺的空隙。虽然高度上无法和他们头顶的“鸟巢”相比,也算是建在了空中。居住在“鸟巢”里的,是身高不足一百二十公分,喜欢使用弓箭的矮人,居住在木屋里的,是身高穿着和普通非洲土著几乎没有差别,甚至还有人能说英语的人类!看着这两种不同人种和睦相处分工协作,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集市,让他们可以通过等价交换,来进行“交yì”,林栋不由瞪大了眼睛。展现在他面前的,就是一个已经拥有城市雏形,和外界彻底隔绝,自成体系的人类原始部落!而且从这个部落的规模上来看,他们的成员数量,甚至可能已经超过了两千人!经过最初的惊奇与目瞪口呆后,林栋的所有注意力,很快被部落正中央,一个直径超过五十米的巨大水潭给吸引了。在热带雨林里,出现水潭并不奇怪,但是在这个水潭中央,竟然屹立着一个两米多高的石像。“她”应该是这个部落所有人,都信奉的图腾。这个石像是一个女人,长长的头发,还有丰满的Ru房,都说明这个部落对“生育”、种族繁衍的崇拜,与及他们仍然处于母系氏族的原始社会结构。石像的面部为方圆形,额部宽平,眼窝浅而平,双目犹如柳叶般狭长而线条柔和,而她的鼻梁却低而渐宽,再加上她圆而微微上翘的嘴唇,和微微隆起的颧骨,最终组合起来的面部形象,竟然和祖祖辈辈生活在亚洲,平凡而朴实,喜欢以礼待客的中国人,有八成相似!最能验证林栋判断的是,这尊神像的眼窝里,镶嵌着两颗黑色的宝石,画龙点睛般的把东方人的深邃与感性,完美的彰显出来。而她的腿,不,她并没有腿,她暴露在水面外的,赫然是一条带着细腻鳞片的尾巴,她是一尊人身蛇尾的神像。林栋毕竟不是马克,他搔了半天脑袋,也没有想出来,在中国,或者是在整个亚洲,有什么神话人物,是一个人首蛇身的美女。但是不管怎么说,在非洲热带雨林中,竟然出现一个拥有亚洲人特点,而且不知dào
在水潭中央屹立了多少年的女神像,这已经足够让林栋啧啧称奇了。“啪!”还在盯着那尊女神像出神,几个不知名的水果,还有一堆不知dào
用什么玩艺儿捣成浆糊状,放进木碗里的东西,被人一起甩到了林栋面前。看着这些应该可以食用的东西,林栋不由轻轻一挑眉毛,激战被俘,竟然还有饭吃,这对于狼牙军来说,已经是相当规格的优待了。但是看着这些食物,林栋竟然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食人族”这样一个令人牙齿发冷的词语。如果不是想把他们当成猪狗牛羊般圈养起来,要吃肉时就可以随手牵出来一“头”当场宰杀,昨夜交锋已经打得死伤无数,早就有了血海深仇的这些野蛮人,干嘛没有当场把他们来上一个千刀万剐?!心里想着这些令人不寒而颤的画面,林栋脸上的表情却依然从容,他大大咧咧的伸出手,掂起一颗外表红红绿绿,看起来颇是美观的水果,把它丢进嘴里大嚼。当他的目光,顺着对方的身体一路向上爬,最终落到一张熟悉的脸上时,林栋的眼睛猛然瞪圆了,他伸手狠狠揉了一下眼睛,确定没有出现幻觉后,失声惊叫道:“陈中?!”眼前这个给他送食物的男人,虽然和周围的人一样,穿着兽皮和亚麻布制成的衣服,但是一举一动中,仍然透出军人的强干与敏捷,而他那黑色的头发乌黑色的眼睛,还有黄色的皮肤,和周围的人,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林栋认识这个男人,他是某部队职业军人,曾经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几次和林栋联手作战,在三年前,被调入更高一级的“红蝎子”特别行动队,从此就和林栋失去了联系。林栋做梦也没有想到,在阔别了三年之久后,他竟然会在这种场合,这种方式,和曾经的老朋友相逢了。林栋更没有想到的是,听到他的呼唤,曾经一起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一起在酒吧里开怀痛饮,一起泡妞,一起打架的老朋友,竟然一脸漠然,仿佛根本不认识林栋,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dào
似的。“陈中,你……”林栋的呼声嘎然而止,因为他看清楚了面前这个老朋友的眼睛。原来的陈中,眼神就像是一只鹰,可是现在,在他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鹰的锐利,甚至没有了一个身经百战职业军人,必备的坚韧与果敢。现在陈中的眼睛里,有的就是一片坦坦荡荡,犹如婴儿般的清澈。
根本就和自己以前认识的陈中判若两人,所以林栋沉默了没有再去喊陈中的名字,牙齿狠狠的咀嚼着嘴里的食物,一点点的碾碎在吞到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