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CT3 疾风凶杀-2
骑兵的生命在于速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发xiàn
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fā
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fā
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随着木杆的断裂狠狠将那股力量顺着人体传到座骑身上,只一击便连人带骆驼一同撞倒。
精锐的近卫骑兵可是和贵族们的私军骑兵队不同,即使骆驼骑兵们知dào
可以用马刀斩断枪杆,即使骆驼骑兵们知dào
对方的冲刺变向不易……但眼看着那微蓝的枪头向自己撞来时,不知为何骆驼骑兵们竟有一种无法动弹的错觉。
镰刀手在步兵大军团混战中作用明显,但是面对近卫骑兵,这些由农夫组成的单位甚至很难制造出一条有效的伤口。
“以近卫军的荣誉!”
眨眼间,五骑一组的近卫骑兵队便将诺大的车队冲击得乱七八糟,在击杀骆驼,赶走车夫之后,整个车队四周便布满了无法移动的残破大车。
“很好,这样对方就无法散开避火了吧……”兰德斯大声笑了起来,“全队,撤tuì!”
随着这一声撤tuì
,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者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发生猛烈的爆zhà
,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zhà
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插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bèi
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dào
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yào
考lǜ
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