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采花拳与村花

  次日早上五点,没有睡意的林明轩早早就起来耍拳,耍的是田伯光自创的一套拳法。既然命中有这样的机缘,如果不刻苦一些,或许机缘会成灾难。
  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今林明轩已展现出非凡的武力,要是谢志强不服气找个厉害的人来报复,一招就被击毙,那他的面子往哪放?修真界第一人田伯光的面子还给不?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再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明轩终究不相信这世上就他有这样的机缘,能有一个田伯光就会有第二个,谁能保证第二个不会是邪恶之人?如果这样,那么保卫地球这光荣而伟大的任务不就落在自己头上!
  一想到有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林明轩耍起拳时分外卖力。每个人都有一个英雄梦,作为有志青年的他自然不例外。
  林明轩耍起拳时分外专注,简直将全副心神投入去了,就连林伯共、林忠义、林志恒三人在一边看着也没有注意到,更不知道他们三人看着自己耍拳居然能够入迷。
  在林伯共他们眼中,林明轩此刻身子仿佛有个光圈,出拳快时还能看到几个拳头,重要的是他们站的几米远竟然能感到一阵阵拳风,心里无不赞叹这拳法厉害。
  当林明轩将一套拳打了三遍时,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天色早已大亮,转身一看,竟然看到林伯共三人一脸回味的表情,满头大汗,浑身湿透,愣了愣,随后笑了起来,他们应该是跟着自己耍拳才这样。不就是一套拳嘛,有必要入了迷一样么。
  片刻,林伯共最先回过神来,最后是林志恒,林忠义醒过来就抓着林明轩问:“老三,你刚才耍的是什么拳?怎么我耍了一下就感觉四肢通畅,整个人好像‘顿悟’了一样,无比轻松?”
  林明轩被问得挠了挠头,这套拳法的名字还真不好说出口。按田伯光的说法,这叫‘采花拳’,不过他觉得叫‘柔体拳’或许更恰当一点。
  田伯光创这拳法的用意,是想身体各个部位极度柔软,好比手能三百六十度旋转,这样方便他进屋偷香窃玉,以及做那事时花样多点。
  所以呢?田伯光将‘采花拳’一起融入《万花圣典》里,因为这拳法可以说是双修的辅助技法,不练好难成大器。
  但是作为一个大男人,练如所谓‘瑜伽’一样的拳法,林明轩又有点接受不了,一个男人要身体那么柔软干什么?难道只是为了寻欢?
  想到这里,林明轩心底忽然响起一道声音:“寻欢有什么问题?男儿在世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过得好、吃得好、玩得好,而性关乎一个人是否玩得好、吃得好、过得好,难道你之前想得到‘御夫座流星雨’意志不是为了性厉害一点?”
  听到这个,林明轩汗颜的很,这个社会已经很虚伪了,要是做人也披上一张狼皮,活得未免太苦逼了一点,故而他义正言辞地说:“这拳呢?它的主人叫它‘采花拳’。”
  “采花拳?”林伯共三人听了为之一愣,均不明白这拳法跟‘采花’二字有什么关联。
  其实是林明轩多想了,如果他不是提前知道这套拳法的来历,不知道田伯光那猥琐下流的初衷,也不知道为何叫‘采花拳’。
  见林伯共他们一头雾水,林明轩算是松了口气,要是被他们继续问为什么叫‘采花拳’而不叫‘壮阳拳’之类的问题就悲剧了。
  “老三,走,我们去河坝洗个澡。”林忠义对浑身的汗水感到特不爽,招呼过林明轩,进去拿了几条毛巾,几件衣服,四爷们就大摇大摆地往河坝走去。
  七点了,生活在农村的人基本上都醒了,乡亲们看到林家父子四人其乐融融的样子,不知有多少在羡慕妒忌恨。
  农村的人虽说孩子都有三个左右,但很多生的都是女孩,像林家一门三子算是少见,更别说林家还有两女,所以很多人都羡慕林家好福气。
  “咦,老三,那黑色的东西是什么?”林志恒指着林明轩的后背,略带惊讶地问。
  此刻林明轩后背的黑色秽物并不是很多,昨晚他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后背的黑色秽物清理了八**九。现在林志恒看到的只是零星一点,不然他或许更加惊讶。
  “没什么?可能是一点秽物,擦擦就好。”林明轩不以为然地说。伸手碰那黑色秽物,原本昨晚还有点吃力,不曾想现在一碰就可以碰到,感觉还不吃力,这让林明轩心中一喜,莫非是‘采花拳’的原因?效果这么明显?
  林伯共三人仿佛看怪物一样看着林明轩,众所周知,一个人的手碰后背时不可能那么自然,更不可能后背的任何一个处都能碰,还要完全没有一点不自然,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林伯共他们根本不会信。
  “怎么了?”感受到异样的目光,林明轩抬头看了看他们,有点不解的问。
  三人很有默契的摇了摇头,发生在林明轩身上的怪事有点多。比如杨勇的态度为什么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比如刚才林明轩打的‘采花拳’怎么带有神韵,比如林明轩那天回来怎么开了辆奥迪。
  一切的一切都告诉林父他们,眼前的老三不再是以前的老三。以前觉得老三很有本事,很多事都依仗他,如今老三的光芒表现地更加耀眼,让他们觉得眼前的老三不再是老三,而是老大。
  洗澡对男人来说是几分钟的事,加上时间不允许林明轩他们继续洗下去。此时此刻,已经有不少村姑村婶来河坝洗衣服、洗菜。
  穿好衣服,刚上堤坝没走几步,林明轩停了一停,目光‘嗖’的一下瞄向前方。原来,在他面前不远的公路边、回杨坑村的路口处站着一女子。远远一看,他就知道这女的姿色跟自己的梦中情人校花一样层次,跟警花、小魔女平分秋色。
  女子约莫身高一米六五,长长的秀发几乎到了臀部,飘逸而夺人眼球,粉红色的连身裙子在秋风下翩翩起舞,露出白皙而修长的大腿,看了让人情不自禁的咽了口水。
  女子站在那里正出神的盯着林家,神态好像望夫那样,背影是那么的传神,如此亭亭玉立不吃人烟的仙女从哪冒出来啊?
  “老三,你干嘛不动?”林忠义转头看到林明轩一动不动,便出声问。
  林志恒顺着林明轩的目光看过去,不由笑了:“原来是在看美女啊。老弟眼光不错,这确实应该多看几眼……不对啊!这人怎么有点眼熟?”
  林忠义听到美女也往女子方向看,一看是惊艳的感觉,二看真的很眼熟,只是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没有这么漂亮的女子才对,怎么会有点眼熟?
  “这不是谢荣家的小女儿吗?怎么一大早就站在这。”林伯共也注意到女子的存在,一眼就认出女子是何许人也。
  “对对,这不就是谢小凤么,我就说怎么那么眼熟。”林志恒闻言顿时记起这么一号人物:“老三,这还是你同学,怎么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谢小凤?”林忠义后知后觉,喃喃道:“谢荣家有这么漂亮的闺女么?怎么我没啥印象啊。”
  难怪林忠义会这样说,就是跟谢小凤是同学的林明轩也傻眼了,在他的印象中谢小凤长的矮矮,一米五出头,身材微胖,还扎着两条辫子。
  那时的谢小凤虽然不让人讨厌,但是也跟‘美’扯不上边,顶多算可爱。跟现在如仙子一样的形象相比,天壤之别,林明轩自问接受不了。
  没错!女大十八变是常理,但有必要变的这么离谱么,不就是五六年没见,怎么完全推翻以前的形象?让人情以何堪!
  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往事顿时涌上心头,林明轩一时间悔啊恨啊。要是那时候接受谢小凤的爱,也不至于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也不会对不起广大群众。
  “老弟,后悔了?”对林明轩跟谢小凤的事,林志恒还是知道一点。他比林明轩高两届,初一发生的事他略有所闻。
  林明轩对此笑了笑,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走到谢小凤身边,静静地看着她。仿佛感受到他的存在,谢小凤霍然转头,见到如昔日一样帅气的脸庞,她的心瞬间被填满,幸福的泪水就要涌出来。
  “你,还好吗?”谢小凤及时制止眼泪流出,激动地她说话都不顺,双眼紧盯着林明轩,生怕眼前只是昔日的一个梦。
  看着昔日的同学今日的美人,林明轩心里感叹万千,知道谢小凤现在的心情很是激动,自己何尝不是?自从初中毕业分开后两人就没见过面,算算也有六年时间。
  没错,这几年里都有开同学会,但不是自己没空就是她没空,搞得两人六年愣是没见过一面。即使同在联安这么小的地方,过年过节两人都没见过,也不知是不是没有缘分。
  当然,如果以前谢小凤就是美人,林明轩肯定会像想校花那样日夜想她,甚至很想她时会跑到她家门口溜达,或不要脸进去借‘厕所’只为博见美人一面。
  林明轩觉得自己这样很肤浅,难道谢小凤不是美人就不爱了?不是美人就视若无睹?然而哪个男人不肤浅,又丑又胖的女人你要吗?再说,初中时是年少不懂事,很多往事不堪回首。
  面对谢小凤,林明轩可谓百感交集,纵有千言万语,一时间也难以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