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7章 被迫交换
如果她之前出手阻碍的话,伏羲绝对不可能如此轻松将人救走,她的能力虽然不高,但阻拦伏羲一两秒钟,等叶凡及时赶到,那也是可以的。
羲和问道:“主人是在感应到囚禁女娲的能量体被破坏,才第一时间过来的?”
“没有。”叶凡说着,从叶凡身后出现一个人影,正是蓝晶,叶凡解释道,“之前有灵魂体来袭击我,我怀疑是跟女娲有关,但没想到在过来的途中,便感觉到有人袭击了女娲的囚笼,虽然我第一时间过来,但我知道,伏羲肯定是能避开我攻击的,这架济南市……我并不会埋怨你。”
羲和显得很谦卑道:“奴婢还是做错了,没能阻碍伏羲。”
“我说过,这不是你的错,所以我不会给你太大的压力,但你要记得,在天劫面前,你已经不是上古修炼者中的一员,你现在的立场,必须要跟我站在一起,这是我帮你的最低的底线,若是你违背了这件事,那可就别怪我了!”叶凡道。
“是,主人!”羲和显得有些无奈,因为她感觉到自己现在是难以坚守立场的人,说是她完全支持叶凡,但其实她内心还是愿意站在一个平衡上古修炼者和叶凡关系的中间立场上。
叶凡看着蓝晶道:“现在她的灵魂体并没有追出来,看来,支配这灵魂体的人也出现了麻烦,很可能是伏羲所带来的,现在我必须要找到这个支配灵魂体的人,我要救回陌小言。”
羲和之前还在好奇到底是谁被女娲分身所控制,但听到叶凡的话,她已经明白了事情的大概,她也明白为什么伏羲要来将人救走。
便在此时,伏羲的身影重新出现在北极的上古遗迹之中,不过这次伏羲的身边却没有了女娲,显然是伏羲先把女娲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之后,才过来见叶凡。
“你不必去找了,现在我就当拿她,来作为交换!”伏羲说着,从虚空之中将一个人丢向叶凡。
叶凡直接将人接过来,正是之前已经失踪的陌小言,此时陌小言就好像已经死过去一样,身上被一团黑气所包裹,但她的灵魂体其实并没有破灭,而她的三魂七魄也已经出现了错乱,叶凡抱着她,心里便有一种难过的情绪,他会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陌小言。
“你什么意思?”叶凡抬头看着伏羲道,“这是你的杰作?”
伏羲摇头道:“你觉得若是我所为,我有必要再把人还给你,做这一切的人,是女娲的分身,或者说是女娲的一个残暴的灵魂体,女娲现在已经出现了一定的错乱,她的灵魂体已经完全分崩离析,现在即便我将她救回来,她也不再是以前的女娲,现在我用这个人类的女孩子,换女娲,你接受还是不接受?”
羲和道:“这算是交换吗?分明是你先把人抢走,违背了之前的约定在先。”
“闭嘴!”伏羲很不客气说道,“这里还没有你说话的资格。”
叶凡冷笑道:“看来现在我是不想接受,也必须要接受,是吗?”
“随便你,即便你不接受,那你可以说是我违背了之前的约定,就算你想向我发起挑战,我也随时会奉陪,你有本事可以来试试……我知道你的修为还未完全恢复,你在我面前做出任何的事情,都是徒劳无功的,还不如想想怎么去拯救这个人类女孩,怎么去拯救天劫,这对你来说,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伏羲近乎是用威胁的语气说道。
叶凡知道,此时小不忍则乱大谋,现在还不是跟伏羲计较的时候,伏羲关心女娲,在发现女娲有分身作乱时,便赶紧来将女娲救走,其实还是可以理解的,但他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被伏羲把女娲救走。
至于之前的诺言,叶凡也不相信伏羲和盘古会遵守,到伏羲和盘古这样修为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但承诺已经不足以保证自己的利益,那也无法再遵守下去,对他这样一个人类恪守约定,其实也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你想把人带走,随便你,我现在不会跟你计较!”叶凡并没有接受伏羲所提出的交换条件,“至于陌小言,你也休想让我再把人给你,至于如何拯救陌小言的灵魂体,我会亲自去做,也不劳你来费心!”
伏羲冷笑道:“那我就算是有了交代,叶凡,你最好明白,现在第二轮的天劫马上就要到来,你也要分清主次,到底是拯救一个不相关的人类小丫头重要,还是人类的生死存亡重要,我也不跟你废话,我要先去拯救女娲,让她的灵魂可以归位。”
说完,伏羲直接离开,甚至连半点影子都没留下。
叶凡此时显得有些担忧,在叶凡看来,这件事实在是有些太窘迫了,如果无法营救到陌小言分身的话,或许很多事将无法进行下去。
因为陌小言身上毕竟还背着一个极大的能力,就是陌小言能跟灵魂体沟通,而现在叶凡自己都已经无法跟灵魂体沟通,这也是叶凡迟迟无法唤醒体内六枚小晶体的原因。
“主人,现在伏羲已经背叛了之前的约定,您准备怎么做?是杀了他,还是先应付天劫?”羲和问道。
叶凡冷声道:“我还能怎么做,我现在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要保证人类和身边人的安全,天劫迫在眉睫,我还有那么多时间去兼顾别的事情吗?伏羲在这时候将女娲所救走,其实也是利用了我难以同时兼顾的处境……他这么做,会唤醒女娲,会对我将来彻底制服上古修炼者有所威胁,但我也只能是默认他这么做是对的!”
蓝晶问道:“她……怎么救?”
这会的蓝晶,更在意陌小言的情况,蓝晶的心毕竟是仁慈的。
叶凡道:“先离开这里,再寻求把人救醒,我已经不可能再去跟伏羲和盘古交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