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他乡遇故知
好书推荐:
阿拉德的不正经救世主
清冷美人今天拒婚豪门太子爷了吗
星际最强大脑
妈咪,爹地超级有钱唐知夏席九宸
掠星征途
无限未来之科技帝国
暗黑破坏神之绿色天灾
全球游戏:附带随身商店
我的超小型奇幻王国
成神从败家开始
这金城本就是边关要塞,加上雷州局势不稳,早早便陈兵于此应对可能到来的战火。
所有进城的人,不管是走陆路还是走水路,都要经过检查。
林小哥儿对此表示理解,这感觉差不多就跟去别国旅游进海关前先安检一样。
不过士兵倒也没怎么太仔细的检查,他们并未搜身,只是让林天赐打开背囊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危险品之类的,确认无误后就放他走了。
或许是看他长得仪表堂堂,不像是坏人吧。
——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
下了船,林小哥儿直奔客栈,早在船上他就打听好了去处,一家名为福绣楼的客栈。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船上的行商客人都说福绣楼的饭菜不错,想必应该差不了。
要是真的与盛名不符也没啥,林小哥儿到一座大城可不是只去客栈酒楼逛逛就完事,街摊小吃也在他的备选名单之中,大不了直接一路吃过去,甚至连一些只有资深老饕才知道的小店他也能闻着味儿找到。
福绣楼的面积不小,客人颇多人来人往。
林小哥儿进去找了个空位坐下,跟赶来招呼他的店小二说:
“你们这儿有什么招牌菜?”
“客官,我们这儿招牌菜实在是太多了,小的一时不知推荐哪个,您有什么忌口没?”
看看,果然是大城。
他就喜欢这种招牌菜多的店,略一犹豫:
“给我上个鱼,上个肉,再来个凉拌跟一壶好酒。”
“得嘞,您稍坐。”
饭菜还要等会儿,酒已经先被温好上桌。
或许是店小二看林小哥儿年纪不大,又是一副书生打扮,给他上了一壶口感绵软的低度酒。
不过低度酒不代表就不好,这酒好入口,不辣不辛,酒香纯正宜人。
一壶酒下去半壶,林小哥儿点的菜也终于上来了。
鱼是糖醋鱼,虽然都叫同一个名字,但显然跟通州的做法并不一样。
通州的做法是取鲤鱼油炸,再配上糖醋汁。金城的做法则是草鱼用葱姜水汆熟,用以去腥提味,再配上酸甜酱汁。
前者吃的是脆爽的口感,后者吃的就是单纯的一个鲜。
这对鱼的好坏要求甚高,如果不是自信草鱼肥美,绝对不能用这种做法。
金城就在冉江边上,附近还有大湖,鱼鲜自然是好得很。
肉则看着普通,就是一盘红烧肉,与越光城大快朵颐的肘子相比,这盘炖肉看上去分量不足的样子。
但吃起来却是一点都不差,瘦五花切寸方,以粽叶勒紧避免炖煮时变形,上桌时更是淋上了特制的料子,肥而不腻口感丰腴。
凉拌则就简单的多,不过是一道菠菜拌海蜇。
烟州临海,不过金城并不临海,新鲜海货肯定是没有,有海蜇吃已经不错了。
而且林小哥儿觉得,这道凉拌海蜇看起来简单,其实最考验功力。海蜇以盐腌渍保鲜,食用前必须泡在水里去除多余盐分。
泡的时间短了,海蜇太咸,泡的时间长了,那点儿鲜味儿也会消失不见,如同嚼蜡。
作料别看只有蒜末、醋和酱油,同样是多一分则重少一分则无味。
正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推荐来的这家福绣楼还真是不错。
“小二哥,给我开间上房,饭钱房钱一起算,顺便再给我拿坛酒。”
酒足饭饱,林小哥儿还就不打算继续赶路了,准备在金城多呆两天。
远处忙碌的店小二应了一声,很快拿着钥匙和人头大的酒坛走过来。
“客官,您要的酒。”
“这坛太小了,给我来坛大的。”
林小哥儿指着大堂靠近后厨的墙边的方向说:
“那个就不错。”
他指的那个何止是坛子,根本就是个酒瓮,比那玩意儿更大的就只有酒缸了。
“客官,您别开小的玩笑啊。”
“我没开玩笑。”
“那么大一瓮酒,客官您自己怎么喝的完。”
“慢慢喝,帮我放客房里。”
店小二还是不太愿意,一直劝林天赐莫要贪杯。
他一个开客栈的,居然劝客人少喝点。
主要是林小哥儿要的酒太多,即使酒是低度酒,也不能当水喝啊。万一醉死在客栈里,那就摊上大事儿了。
正墨迹着,店小二背后传出个声音:
“小二哥儿,还有没有房间。”
林天赐的视线越过店小二,朝门口看去。
“大壮?”
再看吴大壮后面,阮家姐妹俩正好从停在福绣楼门口的马车上下来……
–‐‐——–‐‐——
离开神符门半年了,林天赐跟一起修行的小伙伴们也失联了半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出现在金城。
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高兴的事,何况小伙伴们之间的关系还不仅仅是故知,十年相处下来关系老铁了。
与其说是朋友,倒不如说更像是兄弟姐妹。
吴大壮和阮家姐妹看到林天赐时也是一愣,随即众人在客房里聊天叙旧。
“真没想到这么凑巧能碰到。”
“我也没成想,话说你们来金城干嘛?该不会是专程来找我的吧。”
“去去去,别臭美了。”
阮温玉啐了一声,林小哥儿也不在意,相处这么久阮家姐姐就跟他亲姐姐也差不到哪去,虽然从长幼尊卑来讲他才是师兄,不过小伙伴们之间相处的时候都没怎么在意过,也就宣绍阳那个脑子不开窍的天天叫他天赐师兄。
反正是在客房里,周围也没有外人。林天赐摘下腰间的葫芦,拔掉葫芦嘴儿,对准店小二搬上来的酒瓮。
一条水线像龙卷一样连接到酒水之中,没多久一整瓮的酒就被葫芦完全吸了进去。
到底店小二还是没说得过林天赐,要那么多酒当然就是为了装葫芦里。
净水葫芦能吸纳液体的特性很好用,而且吸进去的液体似乎是分类存放,不用担心再倒出来的时候是酒水混合物。
吴大壮和阮家姐妹看的啧啧称奇,妹妹阮温竹道:
“天赐哥哥,这是灵宝葫芦吗?”
“嗯,最近刚从栖霞谷得来的,费了我不少力气。”
阮温玉奇道:
“这么个好宝贝你就用来装酒?”
“不装酒留它何用!”
把葫芦挂回腰间,林小哥往椅子上一坐:
“自从离开神符门,我就靠口腹之欲为动力,不然我才懒得满世界跑。”
“林小哥儿啊,你真是越来越像凌云子师叔了。”
吴大壮摇头不已,在山上的时候林天赐就是最好吃的,后山就他跑的最勤,结果下山以后更加变本加厉了。
“对了,别打岔,你们还没说怎么来金城的?”
阮温玉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我们俩眼看快要筑基了,这次是回家省亲,大壮觉得山高路远,怕我们两姐妹在外不安全,就一起跟来了。”
确实不安全,如果阮家姐妹筑基以后,成为真正的修士倒是还好,修士的身体素质完全超出凡人的极限,拿蒙汗药当维C吃都没事。
所以冉青莲那种小姑娘才敢单独出来旅行,不然说不定会被人贩子卖到山沟子里给人当老婆。
“省亲?对了,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你们从没说过家里的事情,你们原来是烟州人吗?”
这十年相处之中,阮家姐妹从没说过自家的事,小伙伴们也就非常识趣的没去问。只知道她们家里是个小门小户的修行世家,而且似乎对鬼怪方面的事很精通,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
听了林小哥儿的话,阮温竹拽了拽姐姐的衣袖,后者咬咬嘴唇,有点难开口的样子。
这让林天赐有点莫名其妙:
“有啥难言之隐吗?以咱们的关系,还用得着客气什么,说吧。”
“还真是有点难开口……”
阮温玉不好开口,一直习惯依赖姐姐的阮温竹直接说道:
“我们其实不打算回来,因为很早以前就跟家里闹翻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阮温玉见妹妹交了底,反正林小哥儿也不是外人,一咬牙说:
“我们其实是逃家出来的,打算破釜沉舟去的神符门一试。”
“你们姐儿俩的胆子……真大啊。”
十年前,阮温玉才七八岁,阮温竹也才六岁,两个小姑娘自己逃家出来,穿过危机四伏的雷州,再去通州找到神符镇。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单看林小哥儿这一路走来就知道,雷州绝对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山匪众多野兽横行,这两个小姑娘竟然敢穿过去,不得不说真心牛逼,林小哥儿想给她们点一个螺旋赞。
话又说回来,胆大是一回事,敢这么干也是非常无谋,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小姑娘冒这么大的险?
“我们和家里的关系非常不好,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后来父亲打算把我们许配给人当妾室,为此我和他大吵了一架,再然后我们就逃家出来了,跑去神符门也是想靠神符门这颗大树,免得被抓回去。”
这效果跟林小哥儿也差不多,他还有个神机门的妹子没搞定。
“你爹也太着急了吧。”
虽说这个世界定亲的时间都比较早,像阮家姐妹这种的也很夸张。
“他只是着急想把我们换钱而已。”
阮温玉说话的时候颇有些咬牙切齿。
林小哥儿琢磨了一下,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是站在阮家姐妹这边,这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阮家姐妹愿意回家省亲,就说明还不见得100%放下,心里说不定很纠结的。
怎么说也是一家人,要是能解开心结,没准是个好事儿。
想到这儿,林小哥提议道:
“我跟你们一起回去吧,好歹我也是师兄,你爹应该卖我一个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