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陪着她

  一秒记住【文学楼】,。(.)或许是被凤倾城的话给气到了,又或者是老大夫的扎针有了效果,忆蝶一激动尽然睁开了双眼。
  凤倾城那张变了样的倾世俊颜就这样突兀地撞进了忆蝶的眼帘。妈妈呀!面前的这个人还是往日那个傲气得好似孔雀一样的慕倾王爷吗?虽然五官依旧俊美,但又黑又重的眼圈把他的凤目弄得跟只能拍黑白照片的熊猫一样,鬓角和下巴都是短短的胡须。虽然他这样依旧俊美,甚至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韵味,看在忆蝶眼中,却只觉得心痛不已。
  三天三夜的守候,不停地在她的耳边低语,只希望能唤醒沉睡中的她。
  忆蝶伸手轻柔地抚摸着他脸上的短须,她想说话,却发现自己只想感动地哭泣,眼泪就这样轻轻地滑下,啪嗒落在他的手上。
  凤倾城原本正轻柔地描绘着她的眉眼,她却突然睁开了眼。她的眼是那样的美丽,犹如黑夜中的明珠,好似深藏在海底的珍珠。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太想见到她醒来,而出现了幻觉。直到她的手抚上他的鬓角,她的泪珠滴落在他的手上,他才醒悟过来。他不是在做梦,忆蝶真地睁开了双眼。
  “蝶儿,你真地醒了!”凤倾城兴奋地紧紧地抓住她的手。
  “轻点,疼呢!”男子的力道大,尤其是武艺高强的凤倾城,他看着没使什么气力,却足以让忆蝶感觉到痛。(去.)
  也正是因为手上的痛楚,忆蝶才敢相信,这一切都不是梦。凤倾城的柔情,他的甜言和蜜语,他的担心和关怀,他的忐忑和霸道,都是真实的,不是她晕倒后的一场美梦。
  “王爷!”忆蝶坐了起来,靠在他的肩头。享受着独属于两人间的宁静。
  “你刚醒,还是躺下来吧!我去找大夫再给你诊诊脉。”作为男人,凤倾城最先想起的自然还是忆蝶的健康。
  “我没事了。王爷别去,我想和王爷说会子话!”忆蝶把他拉了回来。依旧靠在他的肩头。
  凤倾城自然也是巴不得能多同忆蝶静静地待会儿。他的视线在忆蝶的脸上看了好几遍,确定她确实没有什么不适后,终于安心地在榻边坐了下来。
  “我昏迷的三天里,王爷一直守在榻边,一定很累吧?”忆蝶抓了凤倾城的一缕发丝在手中把玩。
  “你说呢!傻丫头。就知道往前扑,也不看看情况到底有多危险!”凤倾城有样学样,也抓了几缕忆蝶的青丝在指尖缠绕着。
  “就是因为危险,人家才冲上去嘛!”忆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当时的情况,他又不是没看见。他的身边挤着那么多病患,连举手的空间都没有,那人出手的速度又那样快,她不扑上去,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人杀死吗?
  她这样为他,他自然高兴。(.)打心底里觉得温暖,可她倒在他的怀里的那一刻,他的心跳差点跟着停止。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深藏在他的心底,就好似他心脏的一部分一样,缺了她那一块,他的心就没有办法正常跳动,他也就死了一半。
  “下次再也不要这样了!我会武艺,内功高强,即便受了伤。很快就会恢复。你却不一样,你没有内功护体,一般的伤还好,可若是再碰上像这回一样。重伤加中毒,就算是大罗金仙也难救了。”凤倾城说到这儿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等她好了之后,要教她学武。既能防身,还能健体,当然还能把她锁在自己的身边。一举三得,简直是太妙了!
  “中毒?你的意思是,那个探子的剑上涂了毒?”忆蝶回想自己晕倒前的情形,貌似从她肩头流出来的血确实有些黯淡。
  想到肩头的伤,忆蝶忍不住叫道,“我的伤口会不会留疤啊?”
  哪个女人不爱美,原先昏迷着自然想不起,如今命捡回来了,她自然就得关心关心自己的形象了。
  “留不留疤,又能咋地!我根本就不在乎。你也不用在乎!”凤倾城的心思其实是,丑点更好,这样就免得她在外面勾人。只可惜伤口不是在脸上。
  “你不在乎,可是人家看着不舒服嘛!以前常听人说,皇宫的妃子有许多妙法祛疤,王爷是皇子,想必懂得怎么祛疤吧?”忆蝶满眼希冀地望着凤倾城。
  “我虽然是皇子,却从不关注这些东西。”眼见忆蝶失望地底下头,他紧忙补充道,“宫妃们是如何祛疤的,我虽然不知道,军营里却有一名御医,听说曾在内宫伺候过宫妃,到时候我帮你把他找来便是。”
  “好勒!”忆蝶立即变得眉花眼笑,双颊因为喜悦而变得红润。
  虽然觉得她丑点会对他更有利,他却不忍心见她难过。再说了,他凤倾城是什么人!他可是出了名的俊男!害怕斗不过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小小蜜蜂?
  “我们要见王妃!”外面突然传来吵闹声。
  忆蝶和凤倾城对望一眼。凤倾城叹了口气,站起来就想要往外走。
  “外面的人是谁?他们口中的王妃是谁?”忆蝶有些好奇。
  “在外面闹的是旺民村的村民。他们的疫病已经全好了。旺民村被这场疫病毁了,根本没法再住人。我已经命人在十里外的山谷里帮他们修了新的房屋,让他们迁过去。他们却说要等你这个救命恩人醒来再走。”
  “那王妃一说又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忆蝶可不会这么轻易就被糊弄过去。
  “那些村民问我你时谁,同我是什么关系,我就说了句是未来的王妃。他们就一口一个王妃叫了起来,我总不能拿布团把他们的嘴巴堵起来吧!”凤倾城偏着头,不敢看忆蝶。
  “回头我再找你算账!现在先扶我去外边吧!见见那些村民,也好让他们早些去新的村子安家乐业。”忆蝶一把抓住了凤倾城的手臂,缓缓地站了起来。
  “你能行吗?”凤倾城有些不放心。
  “没事儿!我现在精神得很,可能是几天没进食了,才会觉得手脚有些发软。等见完了村民,王爷给我准备一桌酒席,让我大吃一顿,怎样?”忆蝶半开玩笑地瞅着凤倾城笑。
  凤倾城刮了一下忆蝶的鼻头,宠溺万分地说道,“只要你活蹦乱跳的,吃什么我都供着你!”
  “那我要是想吃天上的太阳,你也帮我弄来吗?”忆蝶忍不住偷笑。
  “想吃天上的太阳!你难道不怕被烤成小乳猪啊?”凤倾城的凤目变得狭长而惬意。
  真好!这种感觉真好!以前没有尝试过喜欢一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情感。如今有了忆蝶,他终于明白了那种患得患失的情感为何物。因为患得患失,所以他希望时刻都能陪在她的身边,她开心,他陪着她一块儿欢喜,她伤心,他哄她开心,让她一辈子快乐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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