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节 高价

  就忆蝶看来,那秀才分明就是想借机讹小狗儿一家一笔,或是逼迫他们给他买一本阅书楼的新书。(.)更新最快去眼快
  那书到底有多贵她虽然暂时还不清楚,但一块金锭想必已经够了。并非忆蝶想做好事不留名,而是她明白独身在外钱财切不可露白,否则便会惹来杀身之祸。
  结了帐后,忆蝶便离开了馄饨摊。
  此时,她的目的地便是那秀才口中的阅书楼。她倒要看看那阅书楼的书到底有多贵!
  当然她此行主要的目的是查看那些书局都用什么方法制书。
  通往阅书楼的街道两旁随处可见买书的小店。忆蝶一间间看过去,发现这些书店卖的书尽然都是手抄本,价格自然是高得有些吓人。
  有两家门脸颇大的书店甚至在厅里摆了数十张书桌,雇了数十名秀才当场抄写。若是有人去定书,伙计就把客人带到抄书人的桌前让顾客挑选自己中意的字体。这两家的书,字迹工整,所用纸张也颇好,价格就更高了。一本《国策论》尽然要花去二两金子。
  之前,忆蝶在路上曾见有些人家悬挂出租房屋的木牌,上面写着一栋带有独立小院和铺面的宅子,一年的租金也不过半两金子。(.)区区一本书却这般昂贵。忆蝶终于想明白那秀才为何会那般宝贝那本手抄的书了。
  不过走进阅书楼后,忆蝶还是被里面的书的价格给惊了一跳。阅书楼最便宜的书尽然也要五两金子!
  “你们的书怎么这么贵啊!”忆蝶不觉惊叫出声。
  “咱们阅书楼每一款书都是请京都最好的雕刻师傅刻印的!”或许是楼里的客人不多的关系,阅书楼得伙计尽然耐心地给忆蝶扫起来盲来,“就姑娘你手中拿的这本《国策论》楼里请了十名最好的雕刻师傅,费时一年才制成了五十本。期间因为刻错毁版,不知费了多少人工和木材。举国上下,也就咱阅书楼能做到每本书绝不出现十个以上的错字。一本五两金子,这都算便宜的了!外边的街上倒是有便宜的书卖,但里面的错字多如牛毛。若是遇上个字迹不工整或是有始无终的抄工,那书简直就没法读了!”
  那伙计翘着大拇指,可是神气了,好似天下的书店唯独他一家独大般!
  “可是这也太贵了!”忆蝶还是觉得贵,就连她,一个官家小姐,归拢了所有的家产都买不了几本,何况是平民百姓。
  “姑娘你手中的这本已经是最便宜的了!”那伙计指了指楼上,道,“楼上雅间的书才叫真的贵呢!一本二十两金子!但保管一个错字都没有!”
  “我可以上去看看吗?”忆蝶心中有些没底气,这样贵的东西,一般都不会让人随便看。(.)再者她穿得也太寒酸了,伙计能让她碰触这本价值五两金子的《国策论》已经算是给她留面子了。
  忆蝶的问题一出口,果见那伙计连连摆手,“楼上雅间里陈列的书都是客人定下的,不可参观。”
  忆蝶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结果,可是当听到这样的回答时,还是不免觉得有些遗憾。一本可比黄金的书,不能看上一看,怎么不叫她遗憾。
  “既然不能参观那就算了!”忆蝶瞅了瞅楼梯的方向,带着遗憾准备离去。
  招待忆蝶的伙计也不多说,或许是在他看来,忆蝶不过是进来过过眼瘾的;看完了自然是要走的。
  忆蝶快要跨出门槛的时候,一张熟悉的面孔突然出现在门外。
  凤倾城!忆蝶的大脑立即闪过危险的信号。她不由地加快了离开地脚步。
  正准备进门的凤倾城原本不太留意路过的人,可是当那女子一见到他就加快脚步,甚至可以视为逃跑的时候,他不由地心中疑惑。他难道在不知道的时候变得面目可憎了?
  虽然他打小就希望身旁的人惧怕他,不要总盯着他的脸发呆,为此他甚至习武养恶狗,可是这么多年来,除了知道他脾性或是在他手下吃过亏的人外,有不少人特别是初次见面的人,不惧怕他,或是忍受不住被他的外貌迷惑,站在距离他三步以外的地方盯着他瞧。像这样见着他,而且他还没皱眉头的情况下就逃离的人,还真是很少。何况,在他凤倾城的记忆里,从不曾收拾过一个十几岁下巴还长了颗痣的女子。
  凤倾城不由地回头瞧了瞧已经疾奔而去的女子。这一看啊,凤倾城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是她!他暗自低呼。
  虽然那名女子的灰裙子又宽又大,甚至有些像尼姑袍,但她的背影他记得非常清楚,而且他很确定那女子从他身旁经过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香味,虽然很淡,但由于当时在水中她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他大仇得报前肯定是忘不了的。
  凤倾城不禁转身往忆蝶疾奔的方向追了过去。
  忆蝶吓得小心肝儿差点蹦出来了。她怎地这般倒霉啊!每次出府都要遇到这尊煞星,而且好像每次都是她跑,他追,总是把她弄得狼狈不堪,外加吓得半死。
  忆蝶一边跑一边寻思,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才惹得凤倾城注意到她了。像凤倾城这样高贵的王爷,走到哪里不是都应该是高昂着头,漠视一切路边的小蚂蚁们吗?
  忆蝶边跑边想,突然脑中一个机灵,想到了问题的根源,暗骂自己笨蛋。果真是心里有鬼就会慌张,一慌张就坏事。
  想明白后,忆蝶突然停下了脚步。凤倾城已经追了上来,以她自己的脚程,哪怕是把腿跑断了,也不可能逃得出他的手掌。既然跑不掉,还不如与他正面交锋。
  她现在的装扮就算是父亲母亲见了也不一定能认出来,何况是跟她只有两面之缘的凤倾城!
  再者,这里人来人往,就是凤倾城也带了两名小厮。她若是抵死不认,她不信他回不顾男女大妨,当众掀她的斗笠!
  眼见忆蝶停了下来,凤倾城也放慢了追逐的步伐,心中生出一丝喜悦。这个喜悦好似春雨过后偷偷长出的新芽,似乎随时随地都会茁壮成长。
  他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为何会突然变得心情愉悦起来。他不是应该痛恨她,见到她就巴不得拗断她的脖子吗?她的步伐虽快,但对于对年学武的他来说就好似兔子和蚂蚁赛跑般,可是他不但没有直接抓住她,反而慢步跟在她身后。难不成是她欲逃又逃不了的无奈和丧气取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