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最后的体面

  一线城市的夜景,不一定总是繁华和热闹。
  韩飞住的地方离双城港大概一公里远,是一个步行嫌远,打车嫌近的距离。
  海风很硬。
  他用虚拟构造给自己做了身褐色风衣,裹在身上很暖和,高高的立领让旁人一时间看不清他的面目。
  双城港是奉京市一处小港口。
  由于地形和水深等因素,大一点的货轮都不会停靠在这里,来往的大多是一些小型船只。
  到了晚上,站在路边,忽略一栋栋海鲜饭店的靓丽灯光,望向港口的方向,是成箱成箱的集装箱,几乎看不到人影。
  韩飞很喜欢晚上一个人远眺大海。
  夜晚海洋的冰冷黑暗总是能让他找到一丝对自然的敬畏感。这种敬畏提醒着他,不要得意忘形,不要浮躁轻佻,更不要——
  轻信他人!
  如果有其他人能够看见韩飞,就会发现,这个身穿风衣的男人双手间隐隐有着光芒跳跃。
  那是名为“创造”的光。
  从铅笔到纸张,从清水到火焰,手心中的物体不停地变换形状。
  ……
  双城港露天仓库的东南方,
  一个身穿休闲西装的青年人,低头往前踱步,眼睛却在正在小心翼翼地打量四周。
  他盯上了一辆价值不菲的宝马。
  在确认周围没有摄像头以后,他鼓起勇气,右手一点点摸到了宝马车的车标,用手指夹住的工具刀把车标抠了下来,然后揣到怀里。
  “到手了!”
  翁嘉兴露出喜意,小跑着离开了露天仓库附近的停车场。
  这是他今天第三个战利品。
  在他破旧的休闲西装左口袋里,有着奥迪、大众和宝马三个小战利品,都是他用工具刀刚抠下来的车标。
  他吹着口哨,在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袋打折的面包。
  将面包的包装撕开一角,那股加热过的麦芽香气扑面而来,让人食指大动。翁嘉兴有些饿了,却没急着吃。
  找到熟悉的花坛,对着花坛中黑乎乎的灌木丛唤了两声。
  “嘚嘚!”
  声音才传出去。
  一个胆小的小脑袋从枝叶后面探出来,碧绿色的眼睛怯生生地寻找声音来源,直到它发现了翁嘉兴的身影,忽然开心地“喵”了一声,就身后躲着的两个身材更瘦弱的同伴叫来。
  翁嘉兴把白面包撕成小块,分给了这三只大概才两三个月的流浪猫。
  一只黄的,两只花的。
  他左手喂猫,右手则拿着属于他自己的那块面包,吃的很慢,他在享受咀嚼的过程。
  翁嘉兴是附近流浪的小混混。
  初中就辍学离家,在社会上闯荡。他总是人群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习惯了站在阴影里仰望其他人的偏僻角落。
  偷盗、诈骗、贩卖盗版光盘,为了吃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做。
  只要不违背他的原则。
  依靠着不错的智商,他没和其他小混混一样,为了所谓兄弟和大哥,出卖了自己的健康和未来,成为一条忠犬般的打手。
  他是独狼。
  一个喜欢远离人群的独狼……
  走在街头,他想着,今晚好像是郑老太太的生日。
  这位前钢厂的老会计,退休了二十多年,腿脚不是太好了,但嘴巴很厉害,遇到谁都能说个不停。
  他最讨厌郑老太太指点他这身休闲西服。
  咚咚。
  他敲响了郑老太太家的房门。
  翁嘉兴对着屋里喊:“郑大妈,我来给你送点饺子。东西我放门口了,你不用急着过来开门,慢慢走别摔着——”
  说完,他刚准备转身下楼,突然撞见了郑老太太的孙子曲浩明。
  曲浩明不客气地推了翁嘉兴肩膀一下,威胁道:“小混子,以后少特么骚扰我奶奶!”
  “我这就走……”
  翁嘉兴一点都不生气,唯唯诺诺的低头说是,贴着墙边绕过曲浩明走下楼梯。
  曲浩明露出得意的表情,也敲响了郑老太太的房门,喊道:“奶奶,你这房子就押出来呗,反正你也住不了多久了,空着多浪费啊,我和朋友现在做投资,特别需要这笔钱……”
  楼梯下。
  翁嘉兴拿着一个软质钱夹,打开,里面是曲浩明的身份证和几百块钱,他冷冷一笑。“这孙子真孙子。”
  身份证和钱包被他扔到了下水道里,至于钞票,惹得翁嘉兴举起手一声怒骂。
  “这种人的脏钱——”
  他作势要扔。
  “只配买啤酒。”然后稳稳地揣到了白色休闲西装的衣兜里。
  魅城酒吧。
  布鲁斯的蓝调让人心神晃荡,翁嘉兴给自己点了三瓶沙国的白熊啤,这种啤酒温和醇香,和沙国战斗民族最喜欢的伏特加截然不同。
  第一瓶一饮而尽,第二瓶也是仰头干掉,到了第三瓶,他才管酒保要了个杯子,舔着啤酒花,慢慢尝出点甜味来。
  翁嘉兴享受着这清闲一刻。
  眼睛打量着四周的人,有猎艳的中年男人,有寻求刺激的年轻女孩,也有飞扬跋扈的老大哥——
  “你看你妈呢?”
  话音未落,一个玻璃杯便冲着翁嘉兴砸了过来,打在他的额角。
  翁嘉兴吃痛地站起身,愤怒望向来源,看到了那卡座里正坐着一群男男女女,扔玻璃杯的是最中间一个喝大了的金发年轻人。
  “你砸到我了。”翁嘉兴微微皱起眉头,走过去,看着始作俑者。
  旁人有人认出了翁嘉兴。“这不是附近的小混混么……”
  金发年轻人把手放在耳朵旁边,装作听不见,“什么?再说一遍——”
  翁嘉兴重复道:“你砸到——”
  “去你吗的!”
  金发年轻人抄起啤酒瓶,照着翁嘉兴的脑袋凶狠抡锤,一声巨响碎片四溅,橙黄色的啤酒洒便翁嘉兴满身。
  翁嘉兴脑子里嗡嗡叫。
  他意识模糊的时候,喊得不是疼,而是他的休闲西服脏了。
  他想还击,可软绵绵的拳头打在金发年轻人的身上,得到的是更凶残的暴力回应。
  “还手,我让你还手!”金发年轻人一拳把翁嘉兴打倒在地,怒道:“我今天车标被人抠掉本来就很不爽,你这个人模狗样的混混还敢过来找事?穿你吗的西装啊!”
  翁嘉兴摔倒的同时,哗啦啦一声。
  他衣兜里的三个车标都掉出来。
  虽然眼睛被啤酒和血染的模糊不清,当他看到那个金发年轻人愤怒的愣神时,他知道,自己如果再不跑,会死在这群醉鬼手里……
  跑!
  翁嘉兴挣扎着爬起身。
  他感觉身后有无数只手在抓着他的身体,想要把他拉扯回去!
  他不敢回头,只是拼了命地往前跑。
  袖子被人撕碎。
  裤腿刮在桌角变成了破布条。
  身上满是酒和血的混合物,不能够再狼狈。
  终于冲出魅城酒吧。
  可身后在酒精麻醉下癫狂的男男女女依旧穷追不舍,尤其是为首的金发年轻人,他手里攥着半截破酒瓶子。
  翁嘉兴以他多年的混混直觉发誓,如果自己落在他手里,等待自己的只有六十万的家庭补偿和一个廉价骨灰盒。
  无意识中,他跑向了港口方向。
  酒吧距离双城港很近,翁嘉兴觉得自己跳到海里就安全了,所以他不顾一切地朝着双城港逃命。
  金发年轻人边追边喊:“你给老子站住!”
  “白二哥打他,哈哈,反正是社会垃圾,你是为民除害呢!”旁边的男男女女跟着起哄,甚至还有人开着红色超跑,慢慢跟在后面哈哈大笑。
  翁嘉兴血流了很多。
  他感觉自己的体力在流逝,似乎后面的人也越来越近了。
  明明从酒吧到港口只有一公里不到的距离,跑起来却犹如天堑般遥远……
  我绝对不要死!
  距离海边还剩不到20米,翁嘉兴脚下踉跄摔在沙滩,鼻子里都能闻到海的腥味,但他爬不起来了。
  “那混混倒了!”
  翁嘉兴绝望地听见脚步声越来越近,脱力的手都在颤抖,但他依旧奋力转过身想要做出最后的反击。
  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金发年轻人那伙醉鬼……
  而是一个身穿褐色风衣的高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