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到达那美克星
房间整齐干净,光线很好,衣柜里挂着许多熨得笔直的男生衣服,摆设也很简洁,靠墙的书桌上却空无一物,看来是个爱干净的男孩子。
想不到自己昨晚是睡在一个男生的床上?拉姿丽脸上有点发热。
摇了摇头甩开这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她穿好了拖鞋,找了一把扫帚仔细的将整个房子都打扫了一遍,又用抹布和拖把沾着水做了清洁,让房子里多了一丝人气,这房子啊,有人住和没人住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将拖把和扫帚放到房屋的角落里,拉姿丽这才走到洗浴室,翻到一把没用过的牙刷,简单的洗漱了一翻,然后就到厨房熬了一锅小米粥美美吃了起来。
她向来没有化妆的习惯,省去不少的麻烦,吃过小米粥之后,她又到菜园子里把一些已经吃不了的蔬菜拔掉,用锄头松土,然后撒上新的蔬菜种子,把那些发了芽的土豆也切成几块种了进去,俨然一副农家少女的模样。
整理完这些,她便去了后山,抓了好几只野鸡回来关进笼子里,准备一会杀掉一只,其他的给圈养起来,有几只野鸡“咕咕咕”的叫,仿佛屋子就会显得热闹一些。
只是两天时间,拉姿丽便喜欢上了这里,想着如果此生便这样过了也是不错的。
第二天,又给自己的伤口上了一次药之后,拉姿丽闲得无聊,找了一本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认认真真的写着日记。这是她以前养成的习惯了。
8月8日,晴
早上起来,我去菜园里种了青菜和土豆,然后又去后山捉了野鸡回来,生活很平静,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这里了,感谢这里原来的主人,虽然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是祝他平安。
写完这篇日记,她想了想,又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书写道:
噩梦结束了,我不再受到恶魔的支配,我找回了原来的自己,但是弟弟却为了救我而死去,我愿用后半生来赎罪。
…………
飞船上的孙悟饭却是不知道18号已经住到了自己家里的事实,而是愁着如何对付古拉的事情。
此次去那美克星的首要目标是龙珠,所以大长老是死不得的,得把他保护起来,就像保护自己的亲人一样,不能被别人打了。
而古拉和人造人还有一个地方不同,人造人不可以在太空中生存,所以他们肯定是不会爆星,但是古拉就不同了,他和弗利沙是亲兄弟,有着同样的血脉,完全可以在太空中生存,所以只要他处在下风,爆星逃走那是基本操作,只要对方爆星成功,自己基本要凉。
所以是,自己要千万保护好大长老的安全,不能让他死去,还要从古拉手里夺回已经被他收集的龙珠,然后干掉他的同时要千万留意,不能让他有机会爆星,当然了,这是在自己可以捶死古拉的前提下。
那如果自己锤不过古拉呢?大长老暂时可能不会死,毕竟有龙珠做护身符,但是如果锤不过他,想从他手里夺回龙珠那是千难万难了,现在自己又是单枪匹马,是只能一往无前了啊。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死队大队长。
这时候,飞船语音传来机械提示声。
“飞船将在五小时后进入那美克星大气层,飞船将于五小时后进入那美克星大气层,请注意保持飞船的平衡”
还有五个小时,已经能感受到那美克星人的气息了。
当然,古拉的气也是如飓风般涌来。
感受了一下这股气息,孙悟饭稍微一比较就有了定论,自己火力全开的话还是会强上一些的,麻烦就麻烦在古拉既有无限能量又毫无下限。
自己反倒是有诸多的顾忌,所以这样一算,貌似又是自己处在了下风。
五个小时很快就过去,飞船很快降临那美克星上空,隔着屏幕孙悟饭像是看到了一场恐怖片的开头正在展开。
一只巨大的金属章鱼在吞噬着原本蔚蓝美丽的那美克星,几条巨大的触角张开,占据了大半个那美克星的面积,他最怕这种脚很多的动物了,触手怪章鱼就算其中一个,令人头皮发麻。
“呼叫界王大人,呼叫界王大人,这个触手怪是什么东西?是古拉的宠物吗?”孙悟饭疯狂给北界王打电话。
“不是哦,那个就是古拉,他跟金属星球已经融为一体,所以金属章鱼即是古拉,也是星球”北界王声音很快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妈耶
飞船很快钻进那美克星的大气层,机体和大气开始产生摩擦,空气开始燃烧,变成一个大火球咆哮着冲往那美克星地表。
好刺激的着陆方式啊,孙悟饭感觉自己的恐高症又要开始发作了。
那美克星变得越来越大,距离地面越来越近,孙悟饭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着陆地点貌似有点小问题啊,按照这个趋势,飞船非砸进金属章鱼身上不可。
“卧槽,这个轨迹可以改吗?”孙悟饭一脸懵逼的看着眼前的屏幕和操作杆。
好像改不了啊。
药丸,药丸。
带着一条火焰的尾巴,飞船勇往直前,冲向古拉的身躯,那只巨大的金属章鱼。
“轰”
带着火花和闪电,飞船在金属章鱼身上砸了个坑,算是安全着陆了。
孙悟饭像风一般打开宇宙飞船的舱门,把飞船变成一颗胶囊用手抓起转身爆气就溜了。
这种非常不友好的打招呼方式,还是趁着古拉没留意到先溜吧,现在情况还不明朗,孤军深入敌营非常不妥。
转眼身影就消失在茫茫天际线上。
古拉的触角动了动,两棵长在旁边的参天大树被蹭到,瞬间变成了粉末消失在空气里。
刚才是不是有个跳蚤从我身上跑了?古拉茫然挣开金属章鱼的双眼。
PS: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