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离开天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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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因为其它的原因……”云梦说道,“奥菲利亚,虽然我不敢这么怀疑,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莫文也是使徒会怎么样?如果一切都是他的骗局呢?”
初见看着云梦,云梦竟然说出了他的心声,这也是他最想知道的,如果莫文真的是使徒,那这些喜欢他的女性会怎样选择。
虽然初见玩过游戏,知道莫文不可能是使徒,但如果他是那个最为神秘的第十三使徒会怎么样?
早在原来的世界里,很多玩家都猜测过这个所谓的第十三使徒,而这个使徒的称号从一开始的“通晓一切的”改成了“知晓秘密的”。
而在众多玩家的眼里,普遍都认为,这个使徒就是“赛丽亚·克鲁敏”。
她曾经精灵族,因为几年前的格兰之火而丧失了所有的记忆,精灵族的特征也全部消失了,从外表上看,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而赛丽亚,恰巧就符合“通晓一切的”这一设定,因为在游戏中,无论玩家做什么都能在她那里得到帮助,她作为指引玩家的人,似乎是无所不知的,玩家将她当做使徒也很正常。
但是,几乎所有的玩家都忽略了这样的一件事,那就是精灵族本身的能力!
如果说人类是善于学习的种族,那么精灵则是从一开始便拥有一切的种族。
精灵从太古时期起就从事着把阿拉德大陆变得更美丽的工作。
在精灵和人类的关系未破裂之前,精灵们对于崇拜自己的人类一族非常友善,总是无私地为他们传授各种知识和技能,让人类可以更快速地成长。
但是因为精灵的寿命与人类实在相差太多了,人类总是不断地经历着生或死。
在这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即使是再牢固的关系也会变得不堪一击,再加上人类日渐暴露的贪婪本性……
精灵们最终选择了抛弃人类,抛弃了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创造出来的无数奇迹,彻底地从阿拉德大陆上消失了,只剩下两个……
而缺失精灵庇护的阿拉德大陆,则开始进入文明的荒漠期,并且渐渐地在历史的洪流中隐退……
精灵族的外貌特点就是长相出众,皮肤白皙,拥有细长的尖耳朵。
他们主要生活在格兰之森,无论是精灵还是暗精灵,他们的寿命最长可达1000岁,一般过了600岁后外貌逐渐转为老人形象。
同时,精灵族是拥有无限智慧的一个种族,由于寿命长,保留着远古记忆;善用魔法;可变身,变身后的模样反映其性格与力量。
重要的就在于“无限智慧”这四个字,也就是说,如果说赛丽亚就是“通晓一切的”使徒,那么,所有的精灵族都是!
而此时的初见则是把莫文和“知晓秘密的”联系在了一切,但是他并不能肯定,因为虽然莫文知道很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东西,但却没有修逐多,所以初见可以肯定,莫文不可能是使徒,就连修逐知道的秘密也比他多。
因此初见认为……
“云梦,我觉得……莫文应该只是使徒手下的一条狗而已!”初见说道。
“你为什么这么说?”云梦问道,“他不是你的朋友吗?”
初见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这就是直觉吧,我觉得……莫文已经不是我认识的莫文了……”
“我不知道你认识的莫文是什么样子的……”奥菲利亚坚定地说道,“我只知道,莫文永远都是我认识的那个,善良、温柔、勤奋、好学、为了朋友不惜牺牲生命的人,是带走了我的心的男人!”
初见愣了几秒,长出了口气,转身道:“云梦,我们走吧……”
“诶?”云梦连忙追了上去,道,“等等我啊,初见,你到底是怎么了?才过了几分钟怎么变化这么大?”
云梦是不会明白的,因为初见知道使徒的事情,也了解一点点,再加上他现在对使徒的印象完全变成了邪恶的,和使徒有牵扯的莫文,他自然会完全改变看法。
虽然心中依然有一丝的不愿相信,但是这最后一丝对莫文的信任,将在之后的几年里,完全被磨灭!
“云梦,我们去赛丽亚旅馆吧,或许,她会有新的情报!不行的话,再去问问莎兰,明天我们就离开这里,去格兰之森猎杀怪物提升实力。”初见很快就整理好沉重的心情,并笑着对云梦说道。
云梦问道:“好吧……可我们两个人行吗?”
云梦其实一直都觉得他们两个人的力量还太弱小,而且她本人勉强能够压制住转移能量,要是有个万一,转移能量失控了该怎么办?
不过云梦的左手手腕上戴着的白色手镯可以压制转移能量,这是鬼伏珠的升级版本,鬼伏镯,是以完全压制转移能量为主的。
早在她从比尔马克帝国试验场离开之后,就戴上了鬼伏珠,但因为不好控制,在毕业前夕,她得到了这个白色手镯,并决定永远不去使用转移能量。
同时她还偷学过很多很多的剑招,身为剑术天才的她将其融合,成为了一名“流浪武士”,拥有了在他人看来非常特殊的技能树。
“格兰之森的怪物都不强,所以没问题的,而且我们还可以找别人组队呀!”初见说道,“冥火亡月他们两个就可以啊!”
初见指了指不远处的冥火亡月,在她的身边跟着一名金色短发的剑士,看起来是个剑魂。
是的,格里尔斯又回来了!
“看来她已经找到队友了!”云梦说道。
“冥火亡月。”初见喊道,“要不要和我们组队啊?我们准备去格兰之森提升实力。”
“我不要!”冥火亡月直接就走了。
格里尔斯想追过去,但是却被初见抓住了。
“那你能不能和我们组队呢?”初见问道。
格里尔斯想了想,反正冥火亡月也很难答应和他组队,不如就答应眼前的组队申请吧。
“好吧,那我就和你们组队好了!”
就这样三人组队成立。
而冥火亡月走了以后,本来就想要前往天空之城的,但是没有通行证是不允许进入的,所以冥火亡月也没有办法。
无处升级的她最终离开了西海岸,来到了贝尔玛尔公国的首都,赫顿玛尔,在月光酒馆外面,她遇到了米内特。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而在另一边,此时此刻,修逐已经和千璇还有利索德离开了天鹰总部。
修逐把自己的剑收了起来,依旧是一副神枪手的打扮,并让千璇和利索德为他保密,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说,就算以后遇到了初见和天宇也不行。
利索德当初知道初见和天宇也在的时候,也是吃惊不已,初见也在其实利索德多少能猜到,毕竟当初修逐和初见是最先死亡并且穿越的。
但是天宇竟然也死掉了,这就让利索德有些难以想象了,虽然他不知道天宇是怎么死的,但是现在想想还是希望他死的比自己惨。
这帮人就是这样,已经成为习惯了。
利索德可是被撞死的,而且还被碾压了过去,他可不想当思得最惨的那个。
不过现在想来,利索德反而对辉一和莫文有了一些同情,想来他们应该没死吧。
修逐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一个宿舍要是全死光了,然后全穿越了,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啊!
坚信最后两人还活着的他们,却不知初见已经得知了莫文的消息,更不知在未来,他们会和辉一相遇,所谓命运,不过就是一本老套剧情的罢了。
天鹰的基地距离港口拜伦角很近,大概也就是骑马三天的距离。
这是一个很庞大的星球,并不想游戏里那样走几步就行,更没有像莫文那样御风飞行一日千里和次元之门传送的能力。
只能慢慢的骑马而行。
这让修逐有点儿想造一个摩托车出来,但是他的战术手表里并没有交通工具的设计图,而千璇也没有交通工具。
三人只好买了两匹马,因为千璇不会骑马,所以只好坐在修逐的身前,虽然害羞,但也无可奈何。
不过利索德将其看在眼里无疑就是狗粮扔了他一脸。
虽然到目前为止,修逐和千璇并没有男女之情,可是利索德却觉得,这两个人早晚会有一天日久生情的。
利索德其实并不能很能理解日久生情这个词汇。
“大概只有日过了才知道吧!”利索德如是想道。
不过看着这个“恩爱满满”的气氛,利索德有点看不下去了,原来他还是有女朋友的,现在可是光棍一条啊!
“修逐!”
“怎么了?大哥。”
利索德说道:“好久没骑过马了,我去策马奔腾一下,前面等你!”
“好吧……”
随后利索德连忙骑马快速奔向前方,他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毕竟他还是个孩子。